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胶带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可返工
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及泡棉双面胶带。
背景技术:
2.双面泡棉胶带是以泡棉层为基材,其厚度方向相对的两
表面均涂布压敏胶的胶带,多用于电子产品的背壳固定、屏幕框体固定和电池固定等,具有良好的缓冲性能。双面泡棉胶带的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对位不准或者贴附工件损坏等问题,需要将双面胶带从两侧的工件表面移除,即返工处理,传统的泡棉胶带无法满足返工要求。
3208218754u专利公开了一种pu黑泡棉双面胶带材料,由上到下依次由易拉黏胶材料层、泡棉层、超薄黑pet基材层、遮光黏胶材料层和双硅pet离型膜基材层相互黏结成型。该泡棉双面胶带材料返工操作包括:用刀片自胶带的厚度方向截面上将泡棉层一分为二,然后移除黏胶材料层、pet基材层和残留泡棉的层叠体。返工操作的缺陷在于:第一、泡棉层厚度较小,刀片将泡棉一分为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损伤pet基材层;第二、泡棉胶带粘附于两个硬质工件之间,刀片分割泡棉的操作动作受限,工作量较大,耗时长。另外,双面胶带所粘接的工件为嵌接结构,刀片无法伸入两工件之间,进而缩小了现有市售返工双面泡棉胶带的适用范围。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撕拉膜设置为沿同一方向延伸的条状,利用相邻
单元撕拉条之间设置的点断线撕拉断开,单元撕拉条之间相分离,直至将撕拉膜的两表面泡棉层相分离,实现返工。
5.为实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
所述撕拉膜包括若干个单元撕拉条,若干个所述单元撕拉条的长度沿第一方向延伸,相邻所述单元撕拉条并列设置,相邻所述单元撕拉条之间通过点断线连接。
6.优选的技术方案为,相邻所述单元撕拉条之间的点断线连接处设置有减薄单元,所述减薄单元的厚度沿并列方向由两侧向中间逐渐减小。
7.优选的技术方案为,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撕拉膜的膜长方向一致。
8.优选的技术方案为,所述撕拉膜沿厚度方向包括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和/或第二表面设置有离型膜,所述离型膜和撕拉膜之间设置有易揭胶。
9.优选的技术方案为,所述撕拉膜的材质为聚酯、聚酰胺或聚乙烯。
10.优选的技术方案为,所述撕拉膜的膜厚为10~30μm,所述单元撕拉条的宽度为0.5~1.5mm。
1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二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泡棉双面胶带,包括上述的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所述撕拉膜的两表面分设有泡棉层,所述泡棉层背向所述撕拉膜的表面设置有粘接层。
12.优选的技术方案为,所述泡棉层和粘接层之间还设置有增强层。
13.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在于:
14.本实用新型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结构合理,将撕拉膜设置为沿同一方向延伸的条状,利用相邻单元撕拉条之间设置的点断线撕拉断开,相邻单元撕拉条之间相分离,直至将撕拉膜与其两表面的泡棉层相分离,实现工件返工,操作简便,效率高。
附图说明
15.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撕拉膜展平的侧视图;
16.图2是图1中a的放大图;
17.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撕拉膜展平的俯视图;
18.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撕拉膜撕拉的示意图;
19.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泡棉双面胶带的结构示意图;
20.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撕拉膜撕拉的示意图;
21.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点断线连接处沿并列方向的横截面;
22.图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4点断线连接处沿并列方向的横截面。
23.图中:1、撕拉膜;2、离型膜;3、泡棉层;4、粘接层;10、单元撕拉条;11、点断线;12、减薄单元;20、易揭胶;101、延长段。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25.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
26.第一方向
27.第一方向与撕拉膜的膜长方向呈任意夹角,即第一方向与撕拉膜的膜长方向一致、或呈锐角设置、或呈钝角设置。结合泡棉形成双面胶带使用时,为了顺利地将条状的单元撕拉条由工件的外侧边撕拉抽离,进一步的,第一方向与撕拉膜的膜长方向呈锐角设置,锐角为0
°
~15
°
。为了便于加工,简化生产工艺,更进一步的,第一方向与撕拉膜的膜长方向一致。
28.离型膜
29.易揭胶随离型膜脱离。通过离型膜实现在有间断的撕拉膜两面发泡制备泡棉。易揭胶的设置确保在发泡原料发泡过程中不易脱离,提高加工稳定性。
30.单元撕拉条
31.单元撕拉条的表面为粗糙面,一方面增加与泡棉层的附着力;另一方面在返工工序中单元撕拉条端部连接延长段时,也可增加与延长段的粘接牢固性。
32.减薄单元
33.为了有利于单元撕拉条之间的撕拉和分离,提高分离效率,相邻单元撕拉条之间
的点断线连接处设置有减薄单元,减薄单元的厚度沿并列方向由两侧向中间逐渐减小。
34.撕拉膜沿厚度方向包括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均设置有减薄单元,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减薄单元一一对应设置;或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其一设置有减薄单元。
35.增强层
36.增强层的材质为pet或tpu。增强层包括第一增强层和第二增强层,第一增强层和第二增强层分设于泡棉层背向撕拉膜的表面,第一增强层和第二增强层的材质相同或者不同。
37.实施例1
38.如图1~5所示,实施例1的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撕拉膜1包括若干个单元撕拉条10,若干个单元撕拉条10的长度沿第一方向延伸,相邻单元撕拉条10之间通过点断线11连接,相邻单元撕拉条10之间并列设置,第一方向与撕拉膜1的膜长方向一致。
39.撕拉膜1沿厚度方向包括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第一表面设置有离型膜2,离型膜2和撕拉膜2之间设置有易揭胶20。
40.撕拉膜1的材质为pet聚酯。撕拉膜1的膜厚为12μm,离型膜2的膜厚为50μm,易揭胶20的层厚为20μm。
41.可返工泡棉双面胶带的宽度为8mm,单元撕拉条10的宽度为1mm。
42.泡棉双面胶带包括上述的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撕拉膜1的两表面分设有泡棉层3,泡棉层3背向撕拉膜1的表面设置有粘接层4。粘接层4与工件连接,泡棉双面胶带得以使用。
43.实施例2
44.如图6所示,实施例2基于实施例1,区别在于,若干个单元撕拉条10的长度沿第一方向延伸,相邻单元撕拉条10之间并列设置,第一方向与撕拉膜1的膜长方向呈锐角设置。
45.实施例3
46.如图7所示,实施例3基于实施例1,区别在于,相邻单元撕拉条10之间的点断线11连接处设置有减薄单元12,减薄单元12的厚度沿并列方向由两侧向中间逐渐减小,撕拉膜1包括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第一表面设置有减薄单元12。
47.实施例4
48.如图8所示,实施例4基于实施例3,区别在于,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均设置有减薄单元12,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减薄单元12一一对应设置。
49.将实施例1、实施例2、实施例3和实施例4的撕拉膜应用于泡棉双面胶带的结构中,进行返工操作时,在单元撕拉条10的端部设置延长段101,沿着相邻单元撕拉条10之间设置的点断线11,便于撕拉断开,进而设置于撕拉膜1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泡棉层3之间形成空隙,实现泡棉层3相分离,减少返工操作中手动分割泡棉层的工作量,使返工更趋快捷方便。
50.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技术特征:
1.一种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其特征在于,所述撕拉膜包括若干个单元撕拉条,若干个所述单元撕拉条的长度沿第一方向延伸,相邻所述单元撕拉条并列设置,相邻所述单元撕拉条之间通过点断线连接。2.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其特征在于,相邻所述单元撕拉条之间的点断线连接处设置有减薄单元,所述减薄单元的厚度沿并列方向由两侧向中间逐渐减小。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撕拉膜的膜长方向一致。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其特征在于,所述撕拉膜沿厚度方向包括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和/或第二表面设置有离型膜,所述离型膜和撕拉膜之间设置有易揭胶。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其特征在于,所述撕拉膜的材质为聚酯、聚酰胺或聚乙烯。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其特征在于,所述撕拉膜的膜厚为10~30μm,所述单元撕拉条的宽度为0.5~1.5mm。7.一种泡棉双面胶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所述撕拉膜的两表面分设有泡棉层,所述泡棉层背向所述撕拉膜的表面设置有粘接层。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泡棉双面胶带,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棉层和粘接层之间还设置有增强层。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撕拉膜包括若干个单元撕拉条,若干个单元撕拉条的长度沿第一方向延伸,相邻单元撕拉条并列设置,相邻单元撕拉条之间通过点断线连接。本实用新型可返工泡棉双面胶用撕拉膜结构合理,将撕拉膜设置为沿同一方向延伸的条状,利用相邻单元撕拉条之间设置的点断线撕拉断开,相邻单元撕拉条之间相分离,直至将撕拉膜与其两表面的泡棉层相分离,实现工件返工,操作简便,效率高。效率高。效率高。
技术研发人员:
周永南 王文鹏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
江阴通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2022.10.31
技术公布日:
202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