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技术创新现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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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优创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张少川军民融合技术创新现状探析
摘要:高技术产业是国家军民融合发展的核心领域,构建完善有效的军民生态系统是助力军民融合有序发展、激发军民互动活力的基础。当前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网络尚未实现资源有序联系和科学配置,理清其组建过程和运行逻辑,对优化军民融合产业,提高协同网络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伴随着全球技术竞争的日趋激烈,单纯依靠军民融合,企业很难完全具备开展技术创新所需的全部资源要素。本文主要对军民融合技术创新现状探析,提出了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发展中的相关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军民融合;技术创新;现状三乙胺
引言
协同创新角度看,建立军民融合协同科技创新体系,实质上就是与民用科技创新实现协同,激发创新活力,其受到管理体制机制、政策环境因素等影响,通过构建奖惩机制下军民融合协同博弈理论模型等,可实现战略、技术与标准、法规和信息等方面的协同发展,真正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军民融合道路。军民融合技术创新体系是指在军事和民用技术两大领域,
通过整合科学创新、技术创新等形成新的创新系统,是由与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全过程有关的组织机构和实现条件所组成的网络体系,也是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
1开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重要意义
在党和国家战略指引下,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既是兴国之举,也是强军之策,国防科技工业是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实施科技协同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中国科技工业水平、支撑国防军队建设、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诸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科技协同创新是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交汇点,也是我国在原子能、航空航天、深海远洋等领域技术与装备的研制与试验伟大实践中,通过全国多家单位大协作、共同攻克科学难题孕育出“自立自强精神”的历史传承,是新时期有效落实科技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思路,是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科技资源高效配置相互渗透的润滑剂。开展军民协同创新工作,对实现各创新主体在开放融合文化环境中能够有效利用国内科技资源,能够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的持续性投入、全系统设计、一体化实施,获得在装备研制生产与科技产业经济两个层面的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彻底摆脱引进依赖,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平台的特征和基本结构
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平台是一个集合了多种资源的产业链,相对于松散型的合作关系而言,新的产业创新平台由各个参与主体实施密切的连接,各个主体在平台内实现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资源配置,达到资源共享的局面。产业技术和管理技术不断突破,多种技术实现转移。特别是高科技产业,在科技平台的创新下实现了资源公共性、开放性和动态性的应用。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平台主要以国防科技为主实现产品创新,科技和企业体共享同一个系统,容易促进创新产业体的不断升级。在政府规制和市场作用下不断健全发展,能够在建设的过程中更好地运用外界资源要素和技术,实现资源互补。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平台是体和要素之间的有效对接,产业平台主要呈现为网络化、模块化、规则化。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平台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推动了国防科技建设和民用产业之间的快速对接,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的产品,既可以作为军用,也可以作为民用。产品具有更多的功能和属性,在市场上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平台每一个产业创新体都由不同的模块组成,在相应的模块内有供应商和科技成果管理部门以及政府部门。在基础设施、外部资源、科研组织等方面具有优势。政府规制存在于各大平台的元素间,各个元素在竞争作用下实现高效的协同创新。军民融合产业平台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不会局限于产
权规模等常规问题,而是以技术和资源对接为主,实施系统化管理。例如科研组织研究所、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模块集成商、军工企业、民用企业基础设施、外部资源、国防需求、民用需求、政府规制等都会纳入到一个平台下进行综合性管理,各个平台之间相互依存、共同作用,实现经济发展的全产业链操作。
3军民融合技术技术创新协同机制分析
3.1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网络
首先,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网络中存在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前者包括作为核心行动者的政府,以及国有军工企业、军队、民营企业、科研院校、中介机构和服务组织等其他人类行动者;后者有法律、组织体系、技术标准以及市场规则等环境因素,以及变革发展模式、提升军事实力等愿景内容。其次,协同网络的运行机制是政府部门在识别其他行动者的异质利益目标以及产业发展愿景后,通过亮明“创新碎片化、相互交流少”这一“强制通行点”,转译环境与各主体的角和利益,使其他行动者们看到联盟内潜在的收益和机会,并动员和征召各主体一同加入协同创新网络,解决“强制通行点”的一系列过程。最后,动员阶段中各参与者的互动模式有3种:发布需求,互募产品模式;共同研发,合作创
收模式;提供服务,辅助支持模式。随着动员过程不断演化和新行动网络逐渐孕育,国有军工企业或将代替政府成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网络的核心行动者,发挥“龙头”优势联合产业内其他主体协同攻关。
兰尼亨利3.2军民融合协同启示和建议
第一,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过程除了要注重人类行动者,还要重视法律、组织体系等非人类因素。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网络的边界是动态的,政府要及时寻并招募符合军民融合创新态势的组织,淘汰降低协同效率的机构;还要及时优化非人类因素:法律上构建具有中国特的军民融合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组织上,要加快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上,统一生产界面标准,更新国军标体系;市场竞争上,健全军民竞争机制,拓展产品和模式的应用场景和深度。第二,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网络运行的转译过程中,“强制通行点”和利益赋予的步骤十分重要。政府应将各个行为主体的目标转换为可达成一致的“强制通行点”,打造正向有序的网络环境,建立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和沟通顺畅的交流机制,促进军工企业走出自我保障传统,提升民企的信任度,带动科研单位和中介机构积极性,为网络长期稳定运行打下基础。第三,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网络的
核心行动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潜在的未来核心行动者要根据联盟的运行及时调整。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过程的征召阶段中,国有军工企业作为核心技术的研发中心,将其他参与者连成一体。可以展望,随着协同网络不断发展,政府或将以服务者和管理者身份间接参与,国有军工企业届时将发挥主要作用。因此军工企业应主动从战略和执行上参与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改革组织体系和管理模式,发挥核心技术创新优势,及时替代政府网络协调员和鼓舞者的角,积极邀请其他主体参与创新过程。
结束语
在富国强军的使命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需要不断提升认知,拓展思想,真正推进政策、法规、技术、人才、环境之间的高度融合,创建最佳的互动环境,提升创新能力,提高科技水平,借助技术联盟等方式转化创新思想的实际成果,推动军民融合创新发展不断开放公平的市场,实现资源的对接,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深度融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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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纺手册
[2]胡徐辉,许嵩.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科技协同创新体系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18):104—108.大连理工大学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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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8-16 00:46: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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