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鸡味复合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味精、食用盐为原料,辅以鸡粉调味料、玉米淀粉、白砂糖、麦芽糊精、酵母粉,添加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甜蜜素、食用香精),经调配、混匀、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鸡味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工业数据采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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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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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100频道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T 20886 食品加工用酵母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
SB/T 10415 鸡粉调味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按产品配方不同分为鸡味调味料和鸡味鲜味王。
3.1 鸡味调味料:以味精、食用盐为原料,辅以鸡粉调味料、玉米淀粉、白砂糖、麦芽糊精、酵母粉,添加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甜蜜素、食用香精),经调配、混匀、包装等工序制成。
3.2 鸡味鲜味王:以味精、食用盐为原料,辅以鸡粉调味料、玉米淀粉、白砂糖,添加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甜蜜素),经调配、混匀、包装等工序制成。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和辅料要求
4.1.1 原料
4.1.1.1 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4.1.1.2 味精:应符合GB 2720的规定。
4.1.2 辅料
4.1.2.1 鸡粉调味料:应符合SB/T 10415的规定。
4.1.2.2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4的规定。
4.1.2.3 白砂糖:应符合GB 13104的规定。
4.1.2.4 玉米淀粉:应符合GB/T 8885的规定。
辣椒红素的提取
4.1.2.5 酵母粉:应符合GB/T 20886的规定。
4.1.2.6 5′-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GB 1886.171的规定。
4.1.2.7 甜蜜素:应符合GB 1886.37的规定。
北纬31度录像带4.1.2.8 食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4.4 有害物质限量
每天改变一点点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4.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4.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5 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食用香精按生产需要量适量添加。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16袋,8袋用于检验,8袋留样。
7.3 出厂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