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
南北乱世情∙【公布日期】2019.03.29
∙【字 号】宜政发〔2019〕3号
∙【施行日期】2019.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格氏试剂
关于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为企业和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111号),为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丽彩士
2019年底前,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各类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优化全市政务服务流程、环节,大幅提升“一网通办”能力。
2020年底前,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 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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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完成与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首批对接。
爬坡车道 1.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对接工作要求,配合省政府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政务信息资源等系统与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2.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优化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和“皖事通”移动端服务应用功能,全面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做到形式统一规范、内容深度融合,实现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鼓励各地、各部门依托政务服务网和“皖事通”移动端,开展个性化、有特的服务创新。(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3.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动态调整全市政yintu
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市、县、乡、村四级统一,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办理流程和评价标准统一。(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4.全流程在线办理,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2020年底前, 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加强资源共享,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5.整合优化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涉及多个部门、地区的事项办理流程,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整合工商、税务、刻章流程,实现一般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集成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及水电气过户等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限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有关单
位)
(四)融合线上线下服务。
6.推进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实行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 (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五)推广移动政务服务。
7.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整合各地、各部门独立政务服务移动端接入“皖事通”移动应用平台。各部门原则上不得新建政务服务移动端。(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六)统一网络支撑。
8.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构建,原则上不得使用VPN拨号方式接入。推动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对接整合,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拓展网络带宽,满足政务服务应用需求。(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七)统一身份认证。
9.持续完善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整合各地、各部门分散独立的网上服务注册登录入口,健全线下认证渠道,解决企业和众办事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消除多入口注册和二次登录。2019年9月底前,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完善可信凭证和单点登录系统,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八)统一电子印章。
10.按照国家电子印章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市级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和支撑电子印章的数字证
书认证系统,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字证书认证系统,实现数字证书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2019年9月底前,开展电子印章应用,建立全市政务服务电子印章管理相关制度,规范电子印章全流程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九)统一电子证照。
11.按照国家电子证照业务技术规范,完善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省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采用标准版式文档格式,开展全市电子证照制作,推进电子证照全市互认共享和应用,2019年9月底前,通过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签数字签名,推动跨市、跨省互信互认。(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十)统一数据共享。
12.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持续完善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等基础数据库,2019年6月底前,充实基础数据库内容,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扩大共享覆盖面,增强为各地、各部门提供基础数据
共享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编办等)
13.建设政务服务办事材料共享库,2019年底前,建设市政务服务办事材料共享库,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加强业务系统对接,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专项领域重点信息系统,以及各地、各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全面实现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2020年底前,梳理全市政务服务业务涉及到的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办理系统,通过省共享平台实现对接,全面提升业务协同能力和审批服务效率,落实数据提供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保障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管局、市审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15.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实现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满足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简易
注销、证照协同监管、随机联查、联合惩戒以及日常监管信息互通、风险评估与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一网通享”。(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