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筹建TC名称 | |||||||
与ISO、IEC等国际组织技术委员会的对口建议 | (有对口关系的填写国际组织技术委员会代号和名称,无对口关系的填“无”) | ||||||
秘书处拟承担单位名称 | |||||||
秘书处拟承担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秘书处拟承担单位性质 | () 1.科研院所 2.大专院校 3.检测及认证机构金刚石磨头 4.行业协会 5.政府机构 6.国有企业 7.民营企业 8.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外方控股企业 9.其他 | ||||||
秘书处拟承担单位连续开展标准化工作年限 | () 1.不满三年 2.三至五年 3. 五年以上 | ||||||
秘书处拟承担单位牵头起草标准总数(包括已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
秘书处拟承担单位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手 机 | |||||||
通信地址 | |||||||
申请筹建单位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手 机 | |||||||
通信地址 | |||||||
一、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青果素包括(1)涉及的专业领域是否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符合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要求;(2)专业领域是否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组织已设立技术委员会的专业领域相对应;(3)业务范围明晰,是否与其他技术委员会无业务交叉;(4)标准体系框架明确,有较多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需求;(5)秘书处承担单位是否具备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 |||||||
二、组建技术委员会的协调一致性 1.国际协调一致性。应说明是否有国际对口、ISO/IEC现有对应技术委员会情况、已批复的国内对口单位 2.国内技术组织协调一致性。应说明是否已有相关技术委员会、新申请技术委员会与相关技术委员会工作范围的关联性、与现有其他技术委员会沟通协调情况 | |||||||
三、工作范围及专业领域的国家标准体系表(需简要说明工作范围,并附标准体系表,提供本专业领域7名以上专家书面论证材料) | |||||||
四、成立后近期工作计划(包括1.本领域现有国家标准及国家标准计划清单,并说明标准或计划编号、名称、归口单位等信息;2.本技术委员会成立后拟调整归口的国家标准及计划清单,及说明与原归口单位沟通情况;3.本技术委员会成立后拟制修订的标准项目;4.本领域国际标准拟转化计划;5.本领域拟开展相关国际标准化工作) | |||||||
五、秘书处承担单位简介和相关信息(包括单位资质,技术实力和行业影响力,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经验,牵头起草过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力线网络摄像机清单,单位拟对秘书处工作提供的人员、经费及办公条件等方面的支持情况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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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13 22:56: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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