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煤工业分析项目代表符号
煤工业分析项目新旧符号对照表
项目名称 | 新标准GB483—87 | 旧标准GB483—81 |
| M | W |
灰分 | A | A |
挥发分 | V | V |
固定碳 | FC | CGD |
发热量 | Q | Q |
最高内在水分 | MHC | |
矿物质含量 | MM | |
| | |
项目名称 | 新标准GB483—87 | 旧标准GB483—81 |
外在或游离 | f | WZ |
内 在 | inh | NZ |
有 机 | o | YJ |
硫化铁 | p | LT |
硫酸盐 | s | LY |
恒容高位 | gr,v | GW(恒容) |
恒容低位 | net,v | DW(恒容) |
恒压低位 | net,p | DW(恒压) |
全 | t | Q |
| | |
在煤的分析试验中,煤样基准的含义是表示分析结果是以什么 状态的试样为基础得出的。由于不同状态下的试样所包括的基础物质不一样,所以就有不同的试样基础。
1. 空气干燥基(Xad)
以煤中水分与空气中的湿度达到平衡(动态平衡)时的煤质分析结果为基准。
2.收到基(Xar)
以收到状态时的煤质分析结果为基准。
3.干燥基(Xd)
以假想的无水状态时的煤质分析结果为基准。
4.干燥无灰基(Xdaf)
以假想的无水无灰状态的煤质分析结果为基准。
三、 煤质分析项目不同基准符合
煤质分析项目不同基准新旧符号对照表
新标准GB483—87 | 旧标准GB483—81 |
项目名称 | 符号 | 项目名称 | 符号 |
空气干燥基 | ad | 分析基 | f |
干燥基 | d | 干燥基 | g |
收到基 | ar | 应用基 | y |
干燥无灰基 | daf | 可燃基 | r |
| | | |
四、 煤质换算常用的基准换算
煤质分析有关基准的换算系数
系数 需求量 已知基 | 空气干燥基(Xad) | 收到基 (Xar) | 干燥基 (Xd) | 干燥无灰基(Xdaf) |
空气干燥基(Xad) | | (100-Mar )÷ (100-Mad ) | 100÷ (100-Mad ) | 100÷[100- (Mad+Aad )] |
收到基(Xar) | (100-Mad )÷(100-Mar ) | | 100÷ (100-Mar ) | 100÷[100- (Mar+Aar )] |
干燥基(Xd) | (100-Mad )÷ 100 | (100-Mar )÷ 100 | | 100÷(100-Ad) |
干燥无灰基(Xdaf) | [100-(Mad+Aad )] ÷100 | [100-(Mar+Aar )] ÷100 | (100-Ad)÷100 | |
| | | | |
换算举例:
1. 由空气干燥基(Xad)结果换算成干燥基结果
Xd = Xad ×100÷(100-Mad )
某一煤样Aad=19.75%,Mad=1.26%。按上述公式计算煤样Ad:
Ad = 19.75×100÷(100-1.26)=20.00
2. 由空气干燥基(Xad)结果换算成干燥无灰基(Xdaf)结果:
Xdaf = Xad ×100÷[100-(Mar+Aar )]
某一煤样Vdaf=7.20%,Mad=1.26%,Aad=19.75%:
Vdaf= 7.20×100÷[100-(1.26+19.75 )] = 9.12
五、 煤的工业分析
煤的工业分析是了解煤质特性的主要指标,也是评价煤的基本依据。根据煤的工业分析结果,可初步判断煤的性质、种类和煤的加工利用效果及其工业用途。
1. 水分的测定
根据水在煤中存在的形态,分为游离水和化合水。游离水是以物
理吸附的方式存在于煤中的;化合水是以化合方式同煤中的矿物质结合的水,也叫结晶水。结合水需在200℃以上才能分解放出。煤的工业分析测定的水分是游离水,不包括结晶水。只测定全水分、应用煤水分和分析煤样水分。全水分是指进厂煤的水分,应用煤水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煤的水分,分析煤样水分是进行煤工业分析时,所测定的空气干燥基煤样水分。
1) 全水分的测定
取进厂煤,粒度破碎至13mm以下,用已知质量的浅盘(用薄铁板或铝板制成,按大约每平方厘米0.8g煤样的比例,可容纳500g煤样)称取500g(准确到1g)煤样,并将其摊平。
将装有煤样的浅盘放入预先鼓风并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不断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2~2.5h,无烟煤干燥3~3.5h(褐煤在145±5℃干燥1.5h)。从干燥箱中取出浅盘,趁热称量。然后进行检查性试验,每次0.5h,直到煤样的减量不超过1g,或者质量增加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增量前的一次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全水分(M1)的质量百分数按下式计算:
M1 = [(m-m1)/ m]×100
式中 m — 干燥前试样重量,(g);
m1— 干燥后试样重量,(g)。
2) 应用煤水分的测定
取生产工艺过程中使用的煤,粒度破碎至6mm以下,用已知质量的浅盘(用薄铁板或铝板制成,按大约每平方厘米0.8g煤样的比例,可容纳50g煤样)称取50g(准确到0.1g)煤样,并将其摊平。
将装有煤样的浅盘放入预先鼓风并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不断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2~2.5h,无烟煤干燥3~3.5h(褐煤在145±5℃干燥1.5h)。从干燥箱中取出浅盘,趁热称量。
应用煤水分(Mar)的质量百分数按下式计算:
Mar = [(m-m1)/ m]×100
式中 m — 干燥前试样重量,(g);
m1— 干燥后试样重量,(g)。
3) 空气干燥样煤水分测定
取粒度0.2mm以下的空气干燥煤样,用预先干燥至恒量的称量瓶,称取煤样1±0.1g,精确至0.0002g,摊平在称量瓶中,打开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不断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1h,无烟煤干燥1~1.5h(褐煤在145±5℃干燥1h)。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放入干燥器冷却至室温后,称量。再收入干燥箱中,干燥30min,直到干燥煤样两次质量差不超过0.001g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增量前的一次质量作为计算依据。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空气干燥煤样水分(Mad)的质量百分数按下式计算:
Mad = [(m-m1)/ m]×100
式中 m — 干燥前试样重量,(g);
m1— 干燥后试样重量,(g)。
2. 灰分的测定
煤的灰分是指煤完全燃烧后,煤中矿物质在一定温度下,经分解、氧化、化合等一系列反应后所剩下的残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