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说明
1.1.1 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重量为准。
1.1.2 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各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1.2.2 气动踢木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1.2.3 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第三章 锻压设备安装
1.3.1 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3.2 锻造水压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四章 锻造设备安装
1.4.1 铸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室计算。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构件的总重量。
1.4.2 铸铁平台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第五章 起重设备安装
1.5.1 起重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5.2 双小车起重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5.3 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I.5.4 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六章 起重机轨道安装
1.6.1 起重机轨道安装按按设计图示单根轨道长度以m计算。
1.6.2 车档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第七章 输送设备安装
l.7.1 斗式提升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2 刮板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l.7.3 板式(裙式)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4 螺旋输送机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5 悬挂式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6 链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l.7.7 固定式胶带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8 卸矿车及皮带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八章 电梯安装
l.8.1 电梯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计算。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
1.8.2 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增减提升高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1.8.3 辅助项目的金属门套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角钢牛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第九章 风机、泵安装
1.9.1 风机、泵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风机、泵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的风机和泵,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但包括电动机安装。
1.9.2 深井泵的设备重量以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1.9.3 DB型高硅铁离心泵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十章 压缩机安装
1.10.1 压缩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在计算设备重量时,按不同型号分别计算。
1.10.2 活塞式V、W、S型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
1.10.3 活塞式L型及Z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
1.10.4 活塞式D、M、H型对称平衡压缩机的设各重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的附属设备的总重量计算。
第十一章 工业炉设备安装
1.11.1 电弧炼钢炉、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1.2 冲天炉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1.3 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在计算设备重量时,如为整体结构(炉体己组装并有内衬砌体),应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如为解体结构(炉体为金属结构件,需要现场组合安装,无内衬砌体)时,则不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
第十二章 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1.12.1 煤气发生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2.2 洗涤塔电器滤清器竖管附属设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2.3 乙炔发生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2.4 煤气发生设各的附属设备及其他容器构件以t计算。
1.12.5 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十三章 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
1.13.1 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问灌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13.2 立式、卧式管壳式冷凝器、蒸发器、淋水式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立式蒸发器、中阅冷却器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3 立式低压循环储液器和卧式高压储液器(排液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4 氨油分离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l.13.5 氨液分离器和空气分离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6 氨气过滤器和氨液过滤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7 玻璃钢冷却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l.13.8 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或支计算。
1.13.9 制冷容器单体试密与排污以每次/台计算。
1.13.10 储气罐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11 小型空气分离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l.13.12 小型制氧机械附属设备中,洗涤塔、加热器、储氧器、充氧台、干燥器、碱水拌和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纯化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1.13.13 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kg计算,按金属结构件单体重量(kg)分制作与安装。
第十四章 橡胶制品加工机械设各安装
1.14.1 橡胶加工机械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设备重量按如下规定计算:胎面挤出机联动装置包括接取、磨光、冷却、切割、运输等设
备的重量。帘布浸胶机及伸张装置包括导开、接头、调节、浸渍、干燥、伸张牵引、卷取等设备重量。压延机联动装置包括导开、接头、干燥、调平、压延机、冷却卷取装置设备等重量。钢丝圈压出缠卷联动装置包括压出、牵引、切割、成型等设备重量。水压硫化机包括牵引、导开、卷取等装置重量。其他设备均包括本级、附机(电动机、减速机、变速箱、联轴器等)以及随设备预制成形的润滑、冷却、加热系统的管段、管件及气动装置、安全防护罩、走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附属于设备金属构件等的总重量。
第十五章 医药加工机械设各安装
1.15.1 医药加工机械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算单位。
第十六章 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l.16.1 给排水机械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或座计算。
l.16.2 布气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1.16.3 格栅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l.16.4 集水槽制作安装以设计断面尺寸乘以相应长度以m。计算,断面尺寸包括需要折边的长度,不扣除出水孔所占面积。
1.16.5 堰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一计算。
1.16.6 齿型堰板制作安装按堰板的设计宽度乘以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齿型间隔空隙所占面积。
1.16.7 穿孔管钻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l.16.8 斜板、斜管安装以m2计算。
第十七章 其他机械安装
1.17.1 制冰设备、润滑油处理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l.17.2 冷风机的设备重量按冷风机本体、电动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柴油发电机组的设备重量按机组的总重量计算,凡是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l.17.3 冷风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7.4 冷水机组、空气风幕、玻璃钢冷却塔、全程水处理器安装区分不同冷量或水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7.5 干燥分离破碎筛选机械设备安装,以t计算。
1.17.6 加油站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