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 对设施设备进行策划,使设施设备得到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为实现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1.2 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明确各个部门在设施设备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与权限; 2范围
适用于所有设施设备的策划与管理(包括大型的量测仪器设备)
3定义
关建设备:单机设备一旦发生停机故障,目前公司没有替换手段以维持正常生产的设备或虽有同类或同型号设备,但其总的生产能力仍处于“瓶颈”的设备。
4涉及部门
4.1 生产部
4.2 质量部
4.3 研发部
4.4 物流部
4.5 采购部
4.6 生产保证部
5一般原则
5.1 所有设备在进入公司后必须由设备课依据《设备编号规则》进行编号,由顾客提供的设备需要同时做出顾客财产的标识,设备在报废或变卖后,原有的设备编号同时作废不可被新的设备采用。
5.2 设施设备的策划与摆放须考虑工艺流程要求,对场地进行规划。场地规划要考虑操作人员与生产线的平衡,产品存储与周转的库存量,过程是否流畅等。场地规划要最大限度的减少材料的搬运和周转,并使场地得到最大限度的增值利用,并绘制场地规划布置图。
5.3 设备课对每一个编号的设备都必须建立相应的履历表并填写《设备卡片》,对每一台设备的启用、维护、保养、报废或变卖等做出详细的记录,以备查验。
5.4 设备课必须对所有设备建立台帐,并每年予以清点,确保台帐与实物相符,所有编号设备由设备课制作铭牌固定于设备上,所有设备均为公司的固定资产,在没有得到适当的批准前,任何人不得对设备进行搬迁移动、报废变卖等。设备搬迁移动审批权限参照表:
序号 | 类型 | 申请人 | 审核批准权限 |
1 | 在本部门或本车间内部移动 | 提案人 | 设备课长、部门经理、 |
2 | 在车间之间或部门之间移动 | 提案人 | 设备课长、主管副总 |
3 | 需要移出或搬迁至公司外部场所 | 提案人 | 设备课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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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设备需要搬迁移动时,由申请人填写《设备搬迁移动申请表》,交设备课课长审核后交相关人员批准后可予以实施,当设备是在车间或部门之间移动以及需要移出或搬迁至公司外部场所的,需要将得到批准的《设备搬迁移动申请表》复印一份交财务部。
6程序
6.1 各部门在设施设备不能满足使用需求时可提出设备采购申请,公司总经办也可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与发展状况提出设施设备采购,设施设备采购申请由各部门主管与公司最高管理层进行批准后才可予以执行,设施设备采购的批准权限依据公司“资金使用审批权限表”“执行。 6.2 设施设备采购时需确定需求设施设备的功能及性能要求,由生产保证部与研发部确认设施设备要求,确定设施设备采购的规格/型号等,在所有要求得到明确时才可将采购单交采购部执行采购。
6.3 采购部根据生产保证部与研发部的要求对设施设备进行评估,对于单价较高的设施设备采购部需要求供货商提供设施设备的相关数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必要时到供应商处对设施设备进行现场考核。
6.4 在确定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后,采购部可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采购部需根据供应商的报价与设施设备性能等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所采购设施设备的交期与售后服务等事项由采购部与设备课进行跟踪与协调。
6.5 所有设备到公司后统一由设备课进行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记录单》,清点设备随机附件、备件、工具、说明文件等是否齐全,在验收完毕后才可进入调试验收阶段。
6.6 在确认设备的所有附带物件齐全后,由设备课与工艺课协助供应商对设备进行调试并对调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设备电气、机械、传动系统等是否良好,并将检查的详细情况记录于《设备验收记录单》中,如调试阶段验收不合格需要由供应商提供书面的纠正措施。
6.7 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连续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两个班次,对于生产设备需要投入试生产以便于观察设备能力是否满足要求且稳定。对于大型的或不易于观察的设施设备(如车间的管道、喷漆线等),必须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应的售后质量保证,并将设施设备完全调试好且稳定后才可完成试运行的交付工作。对于试运行的设备由工艺课与使用部门共同进行验证,验证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稳定,并记录验收的具体内容。
6.8 只有调试与试运行检查均验收为“良好”的情况下,才可进入最终验收阶段,最终验收由使用部门、工艺课、设备课、采购部共同进行,由供应商协助工艺课与设备课制订相关的
工艺规范、操作指导书、设备点检内容、易损易耗件清单等文件,对供应商提供的附件,服务内容等再次进行确认,并由使用部门、工艺课、设备课检查设备相关的说明书及指导性文件等是否齐全,在确认以上各项均齐全且合格后由以上部门共同签字才可完成设备的最终验收工作。对于大型的或较复杂的设备需要由供应商提供相关的操作与维护保养等指导性培训工作并验证培训工作有效后才可完成设备的验收工作。
6.9 公司只接收验收合格的设施设备,对设备课或工艺课验收不合格的设施设备由采购部退回供货商或由供应商按照我公司的技术要求调试合格后,重新申请对其进行验证。设备课在验收合格后需对设备进行编号并填写《设备卡片》注明设备的生产厂家,采购日期等信息。
6.10 设备在交付给使用部门之前,设备课和工艺课需根据设备的说明书等材料编制“设备操作指导书”和“设备点检表”,操作指导书需与设备一起交付给使用部门,必要时对操作较复杂的设备由设备课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由设备课预先对设备进行试机后再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11 设备课需针对每台设备编制“设备点检表”与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得
到妥善的维护与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6.12 对购置或已使用的设备需要停用半年以上的,使用部门须填写《设备封存单》,经设备课签署意见,并对设备进行解体检查修理,更换或修复易损件,进行彻底的维修保养后由设备课对设备进行防锈防尘等处理就地封存并在设备上挂上适当的标识。当封存设备需要重新启用时,由使用部门通知设备课,由设备课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保养确认设备完好后才可将设备交于使用部门使用。
6.13 任何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包括新设备、重新启用的设备与维修过的设备等)须由设备课、工艺课与质量部对设备进行鉴定,确保设备符合使用要求和所有技术要求后才可交付给使用部门,对于生产设备,由生产部进行试生产,由质量部确认生产的产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时,才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工艺课需对设备能力进行策划与监控,发现设备能力不足时,必须及时通知使用部门主管采取相应的措施。
6.14 关键设备控制
6.14.1 对于关键设备设备课须作为保养和维修的重点,与使用部门安排合理的维护保养与
停机时间,确保关键设备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与保养,针对关键设备设备课须编制《关键设备一览表》,关键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课必须优先予以处理。
6.14.2 对关键设备须对其易损件和维修备件进行评估,依据其用量多少、采购难易和资金占用额大小等,规定合理库存量并记录于《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卡》中,关键设备的备件不可出现短缺现象。
6.15 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由设备课每月上报备品备件需求明细,仓库进行统计后报采购,经计划/物流部总监与总经理批准,由采购部购买。
6.16 设备课须每月对设备故障停机率、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等数据资料进行收集统计,对设备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对发生频率较高的设备故障提前制订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如有必要对关键部位与故障多发部位列入《设备点检表》。
6.17 当设施设备已不具备使用价值或因其它原因须作变卖或报废处理时,由设备课或设备使用部门或公司主管副总以上人员提出申请,经设备课会同有关部门做出有关技术参数的鉴定,并由设备课填写《设备变卖报废申请单》,由设备课主管与各级管理人员批准后执行。设施设备变卖与报废的审批权限为:
6.17.1 设施设备原价值在10000RMB以下由主管设备的副总批准;
6.17.2 设施设备原价值在10000~100000RMB元之间由总经理批准;
6.17.3 设施设备原价值在100000元RMB以上的由董事会批准;
6.18 设施设备的变卖报废条件:
6.18.1 设施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并无法加工合格产品或无法继续使用时;
6.18.2 因重大事故使设施设备遭到严重损坏而又无法修复时;
6.18.3 设备已淘汰,主要备件无法提供或全部再次维修费用将超过设备原价值的50%时;
6.18.4 公司设施设备过剩或业务缩减以及其它原因公司高层认为可以对设施设备进行缩减变卖等。
6.19 变卖与报废设施设备由使用部门向设备课办理移交手续,并统一由设备课保管。在移交前,任何人不得拆卸,发现人为损坏和遗失部分由使用部门赔偿,凡可以局部利用的设施设备,由设备课组织协调使用部门进行修复并登记,以作备用。
6.20 变卖的设施设备需在变卖前由设备课与财务部对设备进行估价,算出设施设备的剩余价值后方可进行变卖。设施设备变卖报废需要由申请部门或人员填写《设施设备变卖报废申请单》在获得适当的批准后由设备课予以执行。
6.21 工序的加工产品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充分得到验证的加工工序设备为特殊工序设备。对于特殊工序设备设备课须会同人力资源部对特殊工序设备操作者进行上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