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Q40/02
1.一种个人信用贷款审批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身份信息获取模块、资格审批模块以及信用审批模块;其中,
所述身份信息获取模块,用于从贷款申请人上传的审批材料中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姓名和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识别号码;
所述资格审批模块,用于利用预设资格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一审批结果;
所述信用审批模块,用于若判断获知所述第一审批结果为通过,则利用预设信用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二审批结果,即最终审批结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个人信用贷款审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识别号码为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或经实名认证过的手机号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个人信用贷款审批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审批资料获取系统,用于接受所述贷款申请人上传的审批资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个人信用贷款审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信息获取模进一步用于:
将获取到的所述身份信息与预设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核对,以确定所述身份信息是否真实;
若判断所述身份信息不真实,则直接输出最终审批结果为不通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个人信用贷款审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资格审批模块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身份信息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资格信息;
将所述资格信息与所述预设资格审批模型中的资格要求进行比对,获得所述第一审批结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个人信用贷款审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用审批模块具体用于:
若判断获知所述第一审批结果为通过,则根据所述身份信息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个人征信;
将所述个人征信与所述预设信用审批模型中的征信要求进行比对,获取所述第二审批结果。
7.一种个人信用贷款审批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从贷款申请人上传的审批材料中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姓名和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识别号码;
利用预设资格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一审批结果;
若判断获知所述第一审批结果为通过,则利用预设信用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二审批结果,即最终审批结果。
8.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通信接口、存储器和总线,其中,处理器,通信接口,存储器通过总线完成相互间的通信,处理器可以调用存储器中的逻辑指令,以执行如权利要求7的个人信用贷款审批方法。
9.一种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计算机指令,所述计算机指令使所述计算机执行如权利要求7的个人信用贷款审批方法。
本发明涉及金融审批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个人信用贷款审批系统方法。
个人信用贷款是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向资信良好的借款人发放的无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在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银行对贷款资金的用途是有要求的。一般银行会规定贷款申请人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银监会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投资领域,借款人需要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或者用途声明。
借款人向银行获取其他信用机构申请个人信用贷款,需书面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类似如下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等);3、个人职业证明;4、借款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5、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目前,银行或金融机构在确定是否批准发放贷款之前,需要相关部门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但是,由于目前大部分审批流程是通过人工完成,导致存在审批流程缓慢且审批准确性不高问题。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的个人信用贷款审批系统方法。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个人信用贷款审批系统,包括:身份信息获取模块、资格审批模块以及信用审批模块;其中,
所述身份信息获取模块,用于从贷款申请人上传的审批材料中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姓名和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识别号码;
所述资格审批模块,用于利用预设资格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一审批结果;
所述信用审批模块,用于若判断获知所述第一审批结果为通过,则利用预设信用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二审批结果,即最终审批结果。
进一步地,所述身份识别号码为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或经实名认证过的手机号码。
进一步地,还包括审批资料获取系统,用于接受所述贷款申请人上传的审批资料。
进一步地,所述身份信息获取模进一步用于:
将获取到的所述身份信息与预设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核对,以确定所述身份信息是否真实;
若判断所述身份信息不真实,则直接输出最终审批结果为不通过。
进一步地,所述资格审批模块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身份信息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资格信息;
将所述资格信息与所述预设资格审批模型中的资格要求进行比对,获得所述第一审批结果。
进一步地,所述信用审批模块具体用于:
若判断获知所述第一审批结果为通过,则根据所述身份信息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个人征信;
将所述个人征信与所述预设信用审批模型中的征信要求进行比对,获取所述第二审批结果。
另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个人信用贷款审批方法,包括:
从贷款申请人上传的审批材料中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姓名和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识别号码;
利用预设资格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一审批结果;
若判断获知所述第一审批结果为通过,则利用预设信用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二审批结果,即最终审批结果。
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包括处理器、通信接口、存储器和总线,其中,处理器,通信接口,存储器通过总线完成相互间的通信,处理器可以调用存储器中的逻辑指令,以执行第二方面提供的个人信用贷款审批方法。
第四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计算机指令,所述计算机指令使所述计算机执行第二方面提供的个人信用贷款审批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个人信用贷款审批系统及方法,通过对贷款申请人依次进行资格审批和信用审批,且只有在资格审批和信用审批都通过的情况下,才输出审批通过的最终审批结果,且上述系统功能通过计算机编程实现,审批流程快且审批准确性高。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个人信用贷款审批系统的结构框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个人信用贷款审批方法的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个人信用贷款审批系统的结构框图,包括:身份信息获取模块101、资格审批模块102以及信用审批模块103。其中:
所述身份信息获取模块101用于从贷款申请人上传的审批材料中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姓名和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识别号码。所述资格审批模块102用于利用预设资格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一审批结果。所述信用审批模块103用于若判断获知所述第一审批结果为通过,则利用预设信用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二审批结果,即最终审批结果。
其中,根据身份信息中的身份识别号码,系统可以唯一确定贷款申请人在各金融系统中的信息。
具体地,资格审批模块102对贷款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对应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若此审查通过则继续进行下一步审查;若此审查不通过,则无需进行下一步审查,直接给出审批不通过的最终审批结果。第一审批结果为通过,则信用审批模块103对贷款申请人的神人信息对应的个人信贷进行进一步审查,若此审查通过则最终审批结果为通过;若此审批结果为不通过则最终审批结果依然为不通过。
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各模块对应的功能都可以通过计算机编程实现,具体实现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个人信用贷款审批系统,通过对贷款申请人依次进行资格审批和信用审批,且只有在资格审批和信用审批都通过的情况下,才输出审批通过的最终审批结果,且上述系统功能通过计算机编程实现,审批流程快且审批准确性高。
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身份识别号码为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或经实名认证过的手机号码。
具体地,通过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或经实名认证过的手机号码可以唯一确定贷款申请人,可以在各金融渠道中对其金融信息进行准确识别定位。
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系统还包括审批资料获取系统,用于接受所述贷款申请人上传的审批资料。
具体地,贷款申请人可以通过PC端、移动端或特定设备上的界面上传审批资料。
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身份信息获取模进一步用于:
将获取到的所述身份信息与预设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核对,以确定所述身份信息是否真实;
若判断所述身份信息不真实,则直接输出最终审批结果为不通过。
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资格审批模块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身份信息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资格信息;
将所述资格信息与所述预设资格审批模型中的资格要求进行比对,获得所述第一审批结果。
具体地,所述资格要求包括年龄、性别、学历或者户口归属地等相关要求,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定。
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信用审批模块具体用于:
若判断获知所述第一审批结果为通过,则根据所述身份信息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个人征信;
将所述个人征信与所述预设信用审批模型中的征信要求进行比对,获取所述第二审批结果。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个人信用贷款审批方法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包括:
S201,从贷款申请人上传的审批材料中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姓名和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识别号码;
S202,利用预设资格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一审批结果;
S203,若判断获知所述第一审批结果为通过,则利用预设信用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二审批结果,即最终审批结果。
其中,根据身份信息中的身份识别号码,系统可以唯一确定贷款申请人在各金融系统中的信息。
具体地,对贷款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对应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若此审查通过则继续进行下一步审查;若此审查不通过,则无需进行下一步审查,直接给出审批不通过的最终审批结果。第一审批结果为通过,则对贷款申请人的神人信息对应的个人信贷进行进一步审查,若此审查通过则最终审批结果为通过;若此审批结果为不通过则最终审批结果依然为不通过。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个人信用贷款审批方法,通过对贷款申请人依次进行资格审批和信用审批,且只有在资格审批和信用审批都通过的情况下,才输出审批通过的最终审批结果,且上述系统功能通过计算机编程实现,审批流程快且审批准确性高。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processor)301、通信接口(Communications Interface)302、存储器(memory)303和总线304,其中,处理器301,通信接口302,存储器303通过总线304完成相互间的通信。处理器301可以调用存储器303中的逻辑指令,以执行如下方法,例如包括:从贷款申请人上传的审批材料中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姓名和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识别号码;利用预设资格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一审批结果;若判断获知所述第一审批结果为通过,则利用预设信用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二审批结果,即最终审批结果。
上述的存储器303中的逻辑指令可以通过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计算机指令,所述计算机指令使所述计算机执行上述各方法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例如包括:从贷款申请人上传的审批材料中获取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姓名和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识别号码;利用预设资格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一审批结果;若判断获知所述第一审批结果为通过,则利用预设信用审批模型对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得出第二审批结果,即最终审批结果。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以通过程序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前述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执行包括上述方法实施例的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ROM、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以上所描述的通信设备等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的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各实施方式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基于这样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如ROM/RAM、磁碟、光盘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各个实施例或者实施例的某些部分的方法。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本文发布于:2023-04-13 18:23: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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