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安装位置要求
7.1.1一般要求
7.1.1.1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和比对监测断面上游: 7.1.1.2不受环境光线和电磁辐射的影响;
7.1.1.4安装位置应尽量避开烟气中水滴和水雾的干扰,如不能避开,应选用能够适用的检测探头及仪器;
7.1.1.5安装位置不漏风:
扭剪型螺栓7.1.1.6安装CEMS的工作区域应设置一个防水低压配电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不少于2个10A插座,保证监测设备所需电力。
卧式金属带锯床7.1.1.7应合理布置采样平台与采样孔; a)采样或监测平台长度应≥2m,宽度应≥2m或不小于采样长度外延lm,周围设置1.2m以上的安全防护栏,有牢固并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便于日常维护(清洁光学镜头、检查和调整光路准直、检测仪器性能和更换部件等)和比对监测。
b)采样或监测平台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或z字梯、旋梯),宽度应≥0.9m;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0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升降梯。
c)当CEMS安装在矩形烟道时,若烟道截面的高度>4m,则不宜在烟道顶层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若烟道截面的宽度>4m,则应在烟道两侧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并设置多层采样平台。
d)在CEMS监测断面下游应预留参比方法采样孔,采样孔位置和数目按照GB/T16157的要求确定。现有污染源参比方法采样孔内径应≥80mm,新建或改建污染源参比方法采样孔内径应≥90mm。在互不影响测量的前提下,参比方法采样孔应尽可能靠近CEMS监测断面。当烟道为正压烟道或有毒气时,应采用带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7.1.2具体要求
7.1.2.1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确保所采集样品的代表性。
7.1.2.2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对于圆形烟道,颗粒物CEMS和流速C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4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2倍烟道直径处;气态污染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2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0.5倍烟道直径处。对于矩形烟道,应以当量直径计,其当量直径按式(1)计算。
式中:D——当量直径;
A、B——边长。
7.1.2.3对于新建排放源,采样平台应与排气装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确保采样断面满
足本标准7.1.2.2的要求:对于现有排放源,当无法到满足7.1.2.2的采样位置时,应尽
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安装CEMS采样或分析探头,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监测断面烟
气分布相对均匀,断面无紊流。
7.1.2.4为了便于颗粒物和流速参比方法的校验和比对监测,CEMS不宜安装在烟道内烟
气流速<5m/s的位置。
csilv
7.1.2.5若一个固定污染源排气先通过多个烟道或管道后进入该固定污染源的总排气管时,应尽可能将CEMS安装在总排气管上,但要便于用参比方法校验CEMS;不得只在其中的
一个烟道或管道上安装CEMS,并将测定值作为该源的排放结果:但允许在每个烟道或管道上安装CEMS。
7.1.2.6固定污染源烟气净化设备设置有旁路烟道时,应在旁路烟道内安装CEMS或烟温、流量CMS。其安装、运行、维护、数据采集、记录和上传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7.2安装施工要求
7.2.1CEMS安装施工应符合GB50093、GB50168的规定。
7.2.2施工单位应熟悉CEMS的原理、结构、性能,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流程图、设备技术文件、设计图样、监测设备及配件货物清单交接明细表、施工安全细则等有关文件。
7.2.3设备技术文件应包括资料清单、产品合格证、机械结构、电气、仪表安装的技术说明书、装箱清单、配套件、外购件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
7.2.4设计图样应符合技术制图、机械制图、电气制图、建筑结构制图等标准的规定。
7.2.5设备安装前的清理、检查及保养应符合以下要求。
a)按交货清单和安装图样明细表清点检查设备及零部件,缺损件应及时处理,更换
补齐。
b)运转部件如:取样泵、压缩机、监测仪器等,滑动部位均需清洗、注油润滑防护。
c)因运输造成变形的仪器、设备的结构件应校正,并重新涂刷防锈漆及表面油漆,保养完毕后应恢复原标记。
7.2.6现场端连接材料(垫片、螺母、螺栓、短管、法兰等)为焊件组对成焊时,壁(板)的错边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管子或管件对口、内壁齐平,最大错边量≥1mm;
b)采样孔的法兰与连接法兰几何尺寸极限偏差不超过士5mm,法兰端面的垂直度极限偏差≤0.2%:
c)采用透射法原理颗粒物监测仪器发射单元和颗粒物监测仪反射单元,测量光束从发射孔的中心出射到对面中心线相叠合的极限偏差≤0.2%。
7.2.7从探头到分析仪的整条采样管线的铺设应采用桥架或穿管等方式,保证整条管线具有良好的支撑。管线倾斜度≥5°,防止管线内积水,在每隔4~5m处装线卡箍。当使用伴热管线时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设置加热温度≥120℃,且应高于烟气露点温度10℃以上,其实际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7.2.8电缆桥架安装应满足最大直径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要求。电缆桥架的连接应采用连接片。配电套管应采用钢管和PVC管材质配线管,其弯曲半径应满足最小弯曲半径要求。
7.2.9应将动力与信号电缆分开敷设,保证电缆通路及电缆保护管的密封,自控电缆应符合输入和输出分开、数字信号和模拟信号分开的配线和敷设的要求。
7.2.10安装精度和连接部件坐标尺寸应符合技术文件和图样规定。监测站房仪器应排列整齐,监测仪器顶平直度和平面度应不大于5mm,监测仪器牢固固定,可靠接地。二次接线正确、牢固可靠,配导线的端部应标明回路编号。配线工艺整齐,绑扎半固,绝缘性好。
7.2.11各连接管路、法兰、阀门封口垫圈应牢固完整,均不得有漏气、漏水现象。保持所有管路畅通,保证气路阀门、排水系统安装后应畅通和启闭灵活。自动监测系统空载运行24h后,管路不得出现脱落、渗漏、振动强烈现象。
7.2.12反吹气应为干燥清洁气体,反吹系统应进行耐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常用工作压力的1.5倍。
7.2.13电气控制和电气负载设备的外壳防护应符合GB 4208的技术要求,户内达到防护等级IP24级,户外达到防护等级IP54级。
7.2.14防雷、绝缘要求
辐照杀菌设备
a)系统仪器设备的工作电源应有良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缆应采用大于4mm2的独
芯护套电缆,接地电阻小于4电机风罩,且不能和避雷接地线共用。
b)平台、监测站房、交流电源设备、机柜、仪表和设备金属外壳、管缆屏蔽层和套管的防雷接地,可利用厂内区域保护接地网,采用多点接地方式。厂区内不能提供接地线或提供的接地线达不到要求的,应在子站附近重做接地装置。
盲区监测c)监测站房的防雷系统应符合GB 50037的规定。电源线和信号线设防雷装置。
d)电源线、信号线与避雷线的平行净距离≥1m,交义净距离>05m(见图2)。
e)由烟囱或主烟道上数据柜引出的数据信号线要经过避雷器引入监测站房,应将避
雷器接地端同站房保护地线可靠连接。
f)信号线为屏蔽电缆线、屏蔽层应有良好绝缘、不可与机架、柜体发生摩擦、打火、
屏蔽层两端及中间均需做接地连接(见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