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风暴2011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被确定后, 还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货币政策工具来 保证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所谓货币政策工具, 就是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 标, 对金融进行调节和控制所运用的各种策略手段。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可 以直接控制的, 其运用可对基础货币、货币供应量、利率以及金融机构的信用活 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有利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中央银行的货 币政策工具主要有三类: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和其他政策 工具。 1、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又称经常性、常规性货币政策工具, 即传统的三大货 币政策工具, 俗称三大法宝: 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一 般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特点在于, 它是对总量进行调节, 实施对象普遍、全面; 影 响广泛、深入; 使用频繁、效果显著。 1. 存款准备金政策 存款准备金政策是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存款规定存款准 备金率, 强制性地要求商业银行等货币存款机构按规定比例上缴存款准备金; 中 央银行通过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以增加或减少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 从而影响货 币供应量的一种政策措施。 将存款准备金集中于中央银行, 最初始于英国。但是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 行
必须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 则始于 1913 年美国的联邦储备法。开始, 准备金没有伸缩性。1935 年, 美联储首次获得了改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权力, 存款准备金制度才真正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就目前来看, 凡是实 行中央银行制度的国家, 一般都实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内容, 主要包括规定存款准备金比率, 即法定存款准备金 率; 规定可充当法定存款准备金资产的内容, 一般只能是中央银行发行的现金和 中央银行创造的存款; 规定存款准备金计提的基础, 一般是确定存款余额。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作用在于三个方面。第一, 保证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 资金的流动性。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银行为保持自己资金的流动性, 一般都会自 觉地保留一定的现金准备, 以备客户提取。在没有法定准备金制度的情况下, 商 业银行可能受较好贷款条件的诱惑而将资金大量贷出, 从而影响银行资金的流动 性和清偿能力。法定准备金制度的建立, 强制银行将准备金存入中央银行, 可从 制度上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以保证银行资金的流动性。第二, 集中一部分信贷 资金。存款准备金缴存于中央银行, 使中央银行可以集中一部分信贷资金, 用于 履行其中央银行的职能, 办理银行同业间的清算, 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贷款和再 贴现贷款, 以调剂不同地区和不同银行间短期资金的余缺。第三, 调节货币供应 总量。由派生存款原理可知, 在其他情况一定时, 存款创造的倍数 ( 即货币乘
数) 将取决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且二者呈负相关的关系。若中央银行降低法 定存款准备金率, 则商业银行就会有较多的剩余准备金可用于贷款或投资, 并通 过整个银行体系的连锁反应而创造出较多的派生存款。反之, 若中央银行提高法 定存款准备金率, 则商业银行的剩余准备金就会减少, 甚至发生法定存款准备金 的短缺, 从而必须减少贷款或投资, 在必要时还必须收回贷款或出售证券, 以弥 补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不足。在这种情况下, 商业银行只能创造出较少的存款, 甚 至引起存款货币的成倍缩减。因此, 存款准备金政策为中央银行提供了一个调节 货币供应总量、实施货币政策的强有力的工具。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优点在于: 它对所有存款货币银行的影响是平等的, 对货 币供给量具有极强的影响力, 力度大, 速度快, 效果明显, 操作简便。中央银行 若变动存款准备金率, 往往能迅速达到预定的中介目标, 甚至能迅速达到预期的 最终目标。 但是, 它作为一种货币政策工具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其一, 存 款准备金政策缺乏弹性。由于整个银行存款规模巨大,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轻微 变动都会引起超额存款准备金的巨大变动, 并通过货币乘数的作用, 将对货币供 给总量产生巨大的影响, 甚至可能带来经济的强烈震荡。因此, 法定存款准备金 率不宜随时调整, 缺乏弹性。其二,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 可能会使商业银 行资金严重周转不良。中央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一些商业银行难以迅速调 整、适
应新的准备金率, 往往在改变支付准备金的同时, 逼迫抛售有价证券或其 他资产, 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因此, 该政策冲击力较大, 对经济影响与震动强 烈, 不宜作为中央银行日常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工具。 许多国家商业银行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是无息的。这种无息的准备金 存款相当于对商业银行征收一种赋税。因而, 当法定准备金率过高时, 将削弱这 些金融机构与其他不缴存款准备金的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因此, 国外有人建议中 央银行应该对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支付利息。我国商业银行存入中央银行的存 款准备金是有息的。
我爱小人书2. 党章再贴现政策 由于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因此当商业银行遇到资金困难时, 就可凭其从 贴现业务中取得的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央银行再贴现, 其再贴现率由中央银行根据 当时的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决定。 再贴现政策就是中央银行通过提高或降低再贴现率来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规 模和市场利率, 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一种手段。 再贴现政策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再贴现率的调整; 二是规定向中 央银行申请再贴现的资格。前者主要是影响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及社会的资金供 求, 后者则主要是影响商业银行及全社会的资金投向。 再贴现政策的传导机制是, 通过提高或降低再贴现率, 影响商业银行等存款 货币机构的准备金和资金成本, 从而影响它们的贷款量和货币供给量。具体的, 当
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 使之高于市场利率时,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或贴 现的资金成本上升, 就会减少向中央银行借款或贴现, 这使得商业银行准备金数 量的增加受到限制。如果准备金不足, 商业银行只能收缩对客户的贷款或投资规 模, 从而也就减少了市场上货币的供应量。由于市场上货币供应量萎缩, 市场利 率相应上升, 社会对货币的需求也相应减少。与之相反, 当中央银行降低再贴现 率时,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或贴现的资金成本降低, 借款较容易, 就会增加 向中央银行的借款或贴现, 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相应增加, 放款有利可图, 会扩大 对客户的贷款或投资规模, 从而导致市场上货币供应量增加, 市场利率相应降 低, 社会对货币的需求也会相应增加。
再贴现政策的作用在于: 第一, 如再贴现政策的传导机制所述, 再贴现率的 调整可以影响全社会的信贷规模和货币供应量。第二, 再贴现政策对调整信贷结 构有一定的效果。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政策不仅能够影响货币供给总量的增减, 而且还可以调整信贷结构, 使之与产业政策相适应。具体方法有两种: 一是中央 银行可以规定再贴现票据的种类, 决定何种票据具有再贴现资格, 从而影响商业 银行的资金投向; 二是对再贴现的票据实行差别再贴现率, 这样可以使货币供给 的结构与中 央银行的政策意图相 符合。第三, 再贴现政 策的运用还 有一定的 “告示效应”。也就是说, 中央银行调整再贴现率, 实际上是为整个经济社会提 供了
一种有关货币政策的信息。例如, 中央银行降低再贴现率, 就意味着中央银 行实行的是一种扩张性的货币政策, 反之则意味着实行较为紧缩的货币政策。由 于这种政策信号的提前提供, 使人们事先做出相应的反映或做好必要的准备。第 四, 防止金融恐慌。当某些金融机构发生清偿力危机时, 履行中央银行作为最后 贷款人的职责。 再贴现政策的优点是中央银行可利用它来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责, 并在一定 程度上体现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 既可以调节货币总量, 又可以调节信贷结构, 对一国经济的影响是比较缓和的, 有利于一国经济的相对稳定。 但再贴现政策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表现在: 中央银行在再贴现活动中处于被 动地位, 再贴现与否取决于商业银行; 再贴现率的高低有限度, 如在经济高速增 长时期, 再贴现率无论多高, 都难以遏制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再贴现或借款; 相 对于法定准备金率来说, 再贴现率容易调整, 但随时调整也会引起市场利率的经 常波动, 等等。
3. 公开市场业务 所谓“公开市场业务” ( Open Market Operation , 也称“ 公开市场操作”) , 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有价证券, 以改变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 的准备金, 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利率, 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一种货币政策手 段。在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中, 公开市场业务是西方发达国家采用最多的一种货 币政策工具。弗里德曼甚至主张把公开市场业务作为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在他 看来, 其他货币政策工具所能做到的, 公开
市场业务都能做到。 公开市场业务的内容, 主要是中央银行根据货币政策目标的需要及经济情 况, 选择最佳时机、最适当的规模买进或卖出国库券、政府公债等, 增加或减少 社会的货币供应量。例如, 当金融市场上资金缺乏时, 中央银行买进有价证券, 向社会投放基础货币, 增加社会的货币供应量; 反之亦然。 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 调控存款货币银行准备金和货 币供给量。中央银行通过在金融市场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 可直接增加或减少商 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超额储备水平, 从而影响存款货币银行的贷款规模和货 币供给量。第二, 影响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中央银行通过在公开市场买卖有价 证券可从两个渠道影响利率下降: 当中央银行买进有价证券时, 一方面, 证券需 求增加, 在证券供给一定的情况下, 将使证券价格上升, 由于有价证券的价格一 般与市场利率呈反方向的变动关系, 因此, 市场利率会下降; 另一方面, 商业银 行储备增加, 货币供给增加, 在货币需求一定的情况下, 会使利率下降。当中央 银行卖出有价证券时, 利率的变化方向相反。此外, 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 不同期限的证券, 可直接改变市场对不同期限证券的供求平衡状况, 从而使利率 结构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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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一般性的货币政策工具, 公开货币市场业务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优 点: 第一, 与再贴现政策相比较, 公开市场业务的主动权完全在中央银行手里, 其操作规模与大小完全由中
央银行控制。第二, 与存款准备金政策相比较, 公开 市场业务对经济的震动较小。中央银行利用公开市场业务可以灵活精巧地用较小 的规模和步骤进行操作, 可以对货币供应量进行微调。第三, 公开市场业务具有 很大的灵活性。中央银行可以对其进行经常性、连续性的操作, 根据经济情况, 买卖有价证券量可大可小, 具有较强的伸缩性。第四, 公开市场业务具有极强的 可逆转性, 当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操作中发现错误时, 或金融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时, 可立即逆向使用该工具做反方向操作。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则不能迅速地逆 转。第五, 公开市场业务可迅速操作。当中央银行决定要改变商业银行储备和基 础货币时, 只要向公开市场交易商发出购买或出售的指令, 交易便可很快执行。 正是由于公开市场业务的以上优点, 它已成为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进行日 常性调节较为理想的工具。但公开市场业务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其局限性: 第一, 公开市场操作较为细微, 技术性较强, 政策意图的告示作用较弱。第二, 需要以 较为发达的有价证券市场为前提。如果市场发育不够, 交易工具太少等都将制约 公开市场业务的效果。 我国的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外汇公开市场操作 1994 年 3 月启动, 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 1998 年 5 月 26 日恢复交易, 规模逐渐扩 大。1999 年以来, 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 工具, 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从 1998 年开始建立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 选择了一 批能够承担大额债券交易的商业银行作为公开市场业务的交易对象。目前, 公开 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共包括 40 家商业银行。这些交易商可以运用国债、政策性 金融债券等作为金融工具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从交易品种看, 中 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 票据。其中回购交易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 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 易商卖出有价证券, 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 正回购为 央行从市场上收回流动性的操作, 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 作; 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 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 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 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 作, 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现券交易分为现券买断和现 券卖断两种, 前者为央行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债券, 一次性地投放基础货币; 后 者为央行直接卖出持有债券, 一次性地回笼基础货币。中央银行票据即中国人民 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 央行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可以回笼基础货币, 央行票据到期 则体现为投放基础货币。
二、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针对个别部门、个别企业或某些特定用途 的信贷而采用的信用调节工具。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侧重于从总量上对货
币供应 量和信贷规模进行控制, 属于量的控制。而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是在不影响货币 供应总量的条件下, 调控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向和不同贷款的利率。属于这类货币 政策的工具主要有: 证券市场信用控制、不动产信用控制、消费者信用控制及优 惠利率等。
预期结果1. 证券市场信用控制 证券市场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对有价证券的交易, 规定应支付的保证金限 额, 其目的在于限制利用借款购买有价证券的比重。在证券交易中存在着“信 用交易” ( 也称“垫头交易”、“保证金交易”) 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中, 投资者 不必缴纳购买证券所需的全部价款, 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剩余不足部 分, 由经纪人向商业银行借款为其客户垫付。中央银行通常将该种交易中的保证 金比率作为限制信用的手段。例如, 中央银行将保证金比率从 30% 提高到 70% , 则经纪人为客户垫付的款项将由原来的 70% 减少到 30% , 这就相应地减少了商 业银行对经纪人的放款, 从而达到收缩信用的目的。 中央银行通过提高保证金比率来控制信用具有其优点, 一方面可以控制证券 市场信贷资金的需求, 稳定证券市场价格; 另一方面可以调节信贷结构, 限制了 大量的资金流入证券市场, 使较多的资金用于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力学
2. 不动产信用控制 不动产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通过规定和调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客户提 供不动产抵押贷款的限制条件, 控制不动产贷款的信用量, 从而影响不动产市场 的政策措施。其内容主要包括规定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的最高限 额、最长期限以及首次付款和分期还款的最低金额。不动产信用控制的目的在于 防止房地产行业或其他不动产交易, 因贷款规模的扩大而发生膨胀, 防止产生投 机性交易。我国在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也出现了房地产过热的情况, 各种资金大 量流向房地产投机, 形成庞大的房地产泡沫。为了限制房地产投机, 国家采取了 一系列措施限制信贷资金向房地产业的过度流入, 对抑制房地产泡沫发挥了一定 的作用。而在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 为了有效地扩大内需, 刺激经济增长, 抵消 亚洲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的不利影响, 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放开房地产信 贷限制, 特别是放开了住房信贷限制, 这既配合了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需要, 又推动了住房消费和房地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