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选择理论的前提假设及其局限性综述作者:王阳阳 朱林辉来源:《文天地》2008年第08期 一、理性选择理论的前提假设
我们首先简单介绍一下国内关于理性选择理论的前提假设的几种看法。理性选择理论起源于经济学中最根本的一个假设,及经济人假设,经济人采取理性的行动,以满足自己的偏好,并使其效用最大化。受主流经济学假设的影响,理性选择理论在早期建立在三个假设之上:第一,个人是自身最大经济利益社会价值的追求者;第二,在特定的情境中有不同的行为策略可供选择;第三,个人在主观上的理性选择有不同的偏好顺序,从而导致不同的选择结果。随着经济社会学理论的发展,经济社会学又逐渐对其进行了完善。
周长城将理性选择理论的前提假设视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理性选择理论假定个人是自身利益的追求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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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假定在特定的情景中有不同的行为策略可供选择;第三,行动者在理智上相信,不同的选择会导致不同的结果;第四,行动者在主观上对不同的选择结果有不同的偏好排列(周长城,城市规划论坛2000)。但是,周却并没有对理性给出一个明确的范围,且这些假设是局限在经济学的范畴内的。
李培林认为,理性选择理论所说的民族论坛“理性”,是解释个人有目的的行动与其可能所达到的结果之间的联系的工具性理性。接着他又提出了理性选择理论再引入社会学后,其前提假设的变化:1、“理性人”假设包涵了“社会人”,目前,理性人的假设,已经是假设在一定制度下的,偏好受多方面影响的,在追求并非单一经济利益的泰素帝“效用”的理性人;2、“冯兰唐完全竞争的假设”对“公共选择”与“合作”的包涵,尽管法人行动者难以真正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均衡状态但它在个人竞争的残酷和集体行动的搭便车难题之间,到一种协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理性选择。此外,合作也成为竞争条件下理性选择的必然结果;3理性“最大化”假设对“教师教育研究次优选择”和“X效率”的包涵,所谓理性最大化,只是在具有充分信息和处理信息的充分能力的条件下的一种可能性,而在通常情况下,理性选择的结果一般只能是“次优”或者是存在“X低效率”的(李培林,2001)。李认为,随着理性选择理论的发展,其前提假设的外延与内涵也是不断的扩大的,是在社会经济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