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高架桥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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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与发展】
对流换热系数住宅与房地产2019年6月高速铁路高架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
夏  浩
(浙江省征地与资源交易中心,浙江 杭州 310007)
太阴历摘 要:目前高速铁路高架桥下土地利用正处于摸索阶段,具有利用形式单一、安全隐患突出和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高铁桥建筑具有特殊性,其利用应充分考虑用地特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节约集约、多效益统一和多功能融合的原则,并根据所在区域环境发展适宜的利用形式。文章对此进行了研究。关键词:高铁桥;节约集约;土地利用中图分类号:TU3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6012(2019)06-0281-02
近年来,我国高铁项目发展方兴未艾,高铁项目属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占用土地多、线路分布长,对列车行驶的平顺性、基础设施及支撑结构的稳定性要求高,同时铁路轨道设施对沿线城市会造成一定阻隔,并存在与既有道路立体跨越需要,高速铁路的轨道基础设施多采取高架桥形式,并由此带来了大量的桥下剩余空间资源,成为存量资产,如何充分利用正越来越受到土地管理部门的关注和重视。1
  高架桥下土地空间利用现状
高铁建设始于日本,发展于欧洲,我国自2008年京津城际铁路开通以来,经过近10年的不懈努力,在路网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化能力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已开通运营里程近万里,以“四纵四横”为骨架的高速铁路网基本形成[1]。高铁桥下空间利用与保护工作已逐渐展开,据郭莹(2017)研究,截至2016年底,全路已经开展的高架桥下土地开发利用项目共7个,涉及桥下土地约60hm 2,利用方式包括停车场、物流仓储基地、运动场等。全路预计有开发利用可能和价值的高架桥下土地139块约700hm 2,系统开发尚处于初步摸索阶段[2]。桥下土地利用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土地利用形式单一。桥下大部分土地只作为绿化用或作为空置地,用作其他功能设施的比例很少,有些地方高架桥下被当作垃圾场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如海南省琼海市,万泉河铁路桥下出现了建筑垃圾堆积成山的情况;京沪高铁上海—新安隔音毡公司地块占用为临时工厂货物堆放处。二是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城市中高铁高架桥下空间缺乏管理,常常出现行人乱走和车辆乱行的现象,一些自行车、私家车乱停乱放,存在安全隐患。三是缺乏统一规划。部分铁路高架桥下尝试利用为停车场及仓储,在道路桥梁先期规划设计时很少考虑桥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目前的利用往往是高铁桥建成后的“填塞式”利用,加之铁路高架桥下土地归铁路公司所有,地方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较难,不可避免会出现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的结果。
古拉米什维利
2  高架桥下土地空间利用的优势和不足
高铁桥下土地空间利用关系到美丽
赛博格中国建设,关系到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桥下空间的充分利用不仅可以解决空间资源浪费,而且改善了桥下环境,改变了高架桥下灰空间对区域环境的负面影响。当然其利用的优势及不足之处也应充分考虑,综合研究利用方案。2.1  高铁桥下土地空间利用的优势
(1)高架桥下空间利用方式具有多样性。铁路高架桥建设完成后,桥下及两侧可用空间在17m 左右,上部一般有6m 以上的净空[3],而且桥下空间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铁路企业所有,产权关系明晰,可用空间面积大,利用方式多样,可以作为地面停车场、商场、广场、公园等。为了进一步节省空间,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在条件合适的区域还可以进行分层立体利用。(2)高铁桥下附属空间具有较高的景观利用潜力。①高铁桥普遍采用钢结构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和墩顶衔接,将桥面板牢固得撑起,有效地分散外部荷载的压力,这样粗壮的结构保证了桥墩的坚固和承载力,为桥下空间利用提供了安全保证。②高架桥坚固的桥面板及连绵粗壮的墩柱围合出半开敞空间,形成了一定的空间边界,营造出具有领域感和归属感的空间氛围。③高架桥剩余空间因其半开敞的空间构成,既具有围合空间的特性,又具有室外的开阔感和联通性,高架桥可直接与城市道路、绿地、公园在空间上相互连通,构成一个开放的整体[4]。2.2  高铁桥下土地空间利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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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噪音污染。高铁行驶过程中将产生高分贝的声音震动,对周边环境易产生噪音污染。(2)固体
废弃物污染。由于我国高铁桥下空间开发利用较晚,之前一些地方高铁桥下被人为地当作垃圾堆放场所,因此现在进行开发、清理垃圾的难度较大。(3)光照影响。高架桥下受上桥面及桥墩的影响,采光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人在生理视觉上对高度是极其敏感的,要求在规划高架桥下空间利用时必须慎重考虑光环境,保证足够的采光需求。(4)开发被动。在高架桥施工建设过程中未充分考虑未来桥下空间利用,普遍缺乏业态开发和使用所必须的上下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接口,现需要重新引入布设,开发比较被动。3  高铁桥下土地开发利用原则
实施铁路桥下用地综合开发利用,是加快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铁路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力抓手,高铁桥下资源作为一种资产性资源,开发利用是铁路土地综合开发的新途径,可以提高铁路运营公司的经济效益,降低用地批后监管成本和安全隐患,还可以带动线路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整体功能形象。《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3〕33号)提出“创新节地技术,鼓励对现有铁路建设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提出,在保障铁路运输功能和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土地开发利用应坚持“多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的原则。就高铁桥下土地开发而言,其利用应符合以下几个原则。3.1  以人民为中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
迈进。”高铁桥下空间利用,一定要从惠及区域人民众的角度出发,优先考虑公共利益的需求,完善区域设施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地选择土地利用方式。
3.2  节约集约用地
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而言,节约集约用地是永恒的主题。要全面提高高铁桥下土地开发利用的效率,就要更新观念,不仅要合理组织高铁桥下表面土地的开发利用,还应内涵挖潜,实行土地利用向地下发展,如修筑地下铁路、地下隧道、地下商场、地下车库等,努力挖掘土地利用潜力。3.3  多效益相统一
宅急便由于土地的多宜性及土地利用的社会性,因此土地利用会产生多重效益,即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土地利用的这三种效益是有机统一,相得益彰。桥下空间的利用不仅要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要实现其生态效益,植入景观生态学理念,通过景观设计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将高架桥附属空间系统融合到整个区域的生态系统功能体系之中,将无生命的灰基础设施

本文发布于:2023-08-16 02:32: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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