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扩张器文章属性
∙农业天地【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公布日期】2013.04.22
∙设备完好标准【字 号】新林护字[2013]235号
∙【施行日期】2013.04.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新林护字〔2013〕235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湿地公园发展迅速,成效显著。截至2012年底,全区已有16处湿地获准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湿地公园的建设,不但扩大了我区湿地保护的面积和湿地保护的社会影响,也为我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逐步形成湿地公园在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上的成功模式。但是,在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管理机构不完善、资金落实不到位、对湿地公园建设的认识不足等问题,制约着湿地公园的发展。为避免国家湿地公园重申报、轻建设,重开发、轻保护,重旅游、轻宣教等问题的出现,规范湿地公园(试点)的建设,引导并稳步推进各地湿地公园建设,促进我区湿地公园的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湿地公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管理机构。完善的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是湿地公园健康发展的关键。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各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单位在申报之初均提交了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或者承诺建立机构的文件,这也是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结束后,验
收挂牌的先决条件。因此,各单位必须落实地方政府的承诺,建立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机构,配齐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开展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今后,在申报国家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和湿地保护恢复工程项目时,将对管理机构完善且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湿地公园,予以优先安排。目前,已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有赛里木湖国家湿地公园、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和阿克苏多浪河国家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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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湿地保护资金。湿地保护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湿地公园健康发展必须依靠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我区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湿地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湿地保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资金的同时,还要鼓励和吸引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湿地公园保护建设工作,加快湿地公园的建设步伐。和田地区墨玉县拉里昆国家湿地公园吸引龙煤集团投资3.6亿元参与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目前,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
三、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国家林业局批准的“湿地公园建设总体规划”是开展湿地公园建设的蓝本和依据。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边界、面积和功能区划不得随意变更,不得以任何名义
随意调整、改变总体规划明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凡不符合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确保公园内的建设项目与总体规划一致。确因重点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规划或新增建设项目的,须先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四、科学制订建设方案。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就湿地恢复、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生态旅游等内容制订详尽的、分阶段实施的建设计划,争取5年内完成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的建设内容,按要求申请评估验收并正式挂牌。
五、切实加强资源保护,实现“一园一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要争取地方人大、人民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研究出台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实现“一园一法”。进一步加强湿地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工作,依法强化对湿地内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监管力度,防止各类侵占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乱采滥挖湿地资源的非法行为,引导农牧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科学利用湿地资源,实现生态保护与社区居民增收平衡发展。和布克赛尔县林业局围绕和布克赛尔国家湿地公园依法管理,将《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列入县人大立法计划,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值得有关地、县林业主管部门借鉴学习。
六、认真开展科研监测。科研监测是湿地公园日常管理的重要工作,是评估和验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的主要指标之一。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要制定监测方案,确定监测目的、监测方法、监测内容,配备较为完善的监测设施,建立布局合理的监测站点,定期开展生态环境、生物资源、游客影响等调查监测工作,及时分析监测结果,建立完备的技术档案,全面掌握湿地本底情况及动态发展趋势,为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决策提供基本信息和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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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稳妥开展生态旅游。开展生态旅游是湿地公园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以及发挥湿地多种功能效益的重要手段。各地应以“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持续发展”为原则,依托湿地公园的生态资源优势,稳妥开展生态旅游,传播、弘扬生态文化。生态旅游、管理和服务活动必须严格控制在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内。要加强湿地科普宣教工作,提升其科学性、教育性和趣味性,使人们在游览休闲过程中加深对湿地的认知,接受湿地生态知识的科普教育;要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湿地日”、“自治区湿地宣传日”、“爱鸟周”等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意识。
八、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要按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自
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人员行为,使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使保护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行;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有效开展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对职工进行各类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管理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九、碳炔稳步推进我区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步伐。随着我区湿地公园(试点)工作健康、稳步的发展,各地林业部门已认识到建立湿地公园是维护和扩大湿地面积直接而有效的途径之一,申报湿地公园的积极性很高。但湿地公园申报工作,必须得到地方人民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从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保障。申报前要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完成好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资源科考报告等各项准备工作。已批复及拟申报国家湿地公园的单位在成立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时,应以“某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命名方式,来统一规范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名称。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