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 ||||||||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检 查 方 法 | 考 核 标 准 | 基本分 | 扣 分 | 得分 | ||
基 本 情 况 | 1.组织落实情况。 | 查看相关文件或会议记录。 | 领导小组成员及办事机构人员变化后未及时(1个季度内)调整的扣1分。 | 1 | ||||
2.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情况。 | 查看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文件。 | 1.无工作要点的扣0.5分。 2.工作任务未细化和明确具体责任人的扣0.5分。 | 1 | |||||
3.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 | 查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半年以上人员)的责任书。 | 1.未签责任书的每人扣1分。 2.未按要求逐级签订和人员变动后(1个季度内)未签订责任书的扣0.5分。 3.责任书的内容未结合其业务工作制订的,每份扣0.5分。 | 24 | |||||
基本情况 | 4.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 | 2.与干部座谈了解。 | 1.无检查考核方案的扣0.5分。 2.未对本单位进行自查和未对股室全面进行检查考核的各扣1分。 3.检查考核完成后未形成总结材料的扣0.5分。 | 3 | ||||
5.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被依法依纪查处的情况。 | 查阅有关资料。 | 1.工作人员被上级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追究责任的每起扣2分。 2.中层以上干部被上级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撤职以上处分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此项不得分。 | 3 | |||||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 | 根据出现的重大问题,查相应领导集体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 | 1.领导集体或领导干部被上级机关追究责任的扣2分。 2.对管辖范围内领导集体或领导干部应追究而未追究责任的扣1分。 | 3 | |||||
7.反腐倡廉建设信息报道情况。 | 查被上级和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资料。 | 被上级和其他媒体采用信息少于4篇的扣1分。 | 1 | |||||
履行责任情况 | 8.领导集体履行责任情况: | |||||||
(1)党组(支委)会研究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情况。 | 查阅相关会议记录。 | 1.年度会议中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少于2次的扣1分。 2.专题研究内容不具体、记录不详细的扣1分。 | 2 | |||||
(2)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研究布置、同督促落实、同检查考核的情况。 | 1.查单位工作要点、督查安排和工作总结材料。 2.随机抽查1份领导班子成员的讲话材料。 | 工作要点、督查安排、工作总结、讲话材料中无反腐倡廉建设内容的扣1分。 | 1 | |||||
履行责任情况 | (3)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 查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会议记录。 | “三重一大”事项未执行议事规则和有关规定的每件扣1分。 | 2 | ||||
(4)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的情况。 | 抽查新任职干部的选拔任用资料。 | 1.未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扣2分。 2.新提任的干部在一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1分。 | 3 | |||||
9.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 | ||||||||
(1)讲廉政建设党课情况。 | 1.查讲课资料或抽查2名党员干部记录。 2.查会议和活动记录。 3.查信访件及上级交办件签批材料。 4.查听汇报的记录或汇报材料。 | 1.未讲党课的扣0.5分。 2.年度主持(参与)会议和活动少于4次的扣1分。 3.重要信访件或上级交办件未签批的扣1分。 4.无汇报材料或无听汇报记录的扣0.5分。 | 3 | |||||
(2)主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或活动情况。 | ||||||||
(3)重要信访件及上级交办件签批情况。 | ||||||||
(4)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的情况。 | ||||||||
10.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情况: | ||||||||
(1)与分管股室研究布置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情况。 | ||||||||
履行责任情况 | (2)到分管股室督查工作的同时检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情况。 | 随机抽查座谈了解1名领导班子成员、1个分管股室或查工作记录等相关资料。 | 1.未一同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扣1分; 2.未一同检查考核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的扣1分;干部学习网 3.未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扣1分; | 3 | ||||
(3)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 ||||||||
11.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责任情况: | ||||||||
(1)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情况。 | 查开展行政监察的相关资料。 | 1.未开展行政执法监察活动的扣1分。 信徒身份2.未开展廉政监察活动的扣1分。 3.未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活动的扣1分。 | 3 | |||||
履行责任情况 | (2)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情况。 | 随机抽查2名应谈话对象的谈话记录。 | 未谈话和没有谈话记录的扣1分。 | 1 | ||||
(3)廉政档案建立情况。 | 查看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 | 无廉政档案的每份扣0.5分。 | 1 | |||||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 12.惩防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情况。 | 查相关文件、记录和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资料。 | 1.未成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扣0.5分。 2.工作任务未进行责任分解的扣0.5分。 3.责任分解未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明确完成时限的扣0.5分。 | 2 | ||||
13.勤政廉政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 查相关文件、记录和相关资料。 | 1.未成立岗位责任风险防控工作工作专班的扣2分; 2.无岗位责任风险防控工作工作方案的扣2分; 3.未查岗位风险点的扣2分; 4.未建立防范措施的扣气体储罐2分。 | 8 | |||||
14.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 | 1.对照省局党组文件,查开展宣教月活动的相关资料。 2.查学习教育活动考勤登记记录。 | 1.未组织学习《廉政小故事》的扣1分。 2.未按照要求安装廉政屏保的一台机器扣1分。 3.未组织《廉政准则》学习、测试等扣1分。 4.未组织勤廉先进典型评选的扣1分。 5.未征集廉政警句格言的扣1分。 6.近两年未组织勤政廉政演讲比赛活动的扣1分。 7.无学习教育活动考勤登记记录的扣1分。 | 7 | |||||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 15.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勤政廉政书画比赛组织情况。 | 1.查看研究部署组织活动资料。 2.对照书画作品上报情况。 | 未按要求上报书画作品数量的扣1分 | 1 | ||||
16.制度建设情况。 | 按照省局要求,查看制度建设资料。 | 制度不健全的每缺1项制度扣1分。 | 3 | |||||
17.监督制约、源头治腐情况: | ||||||||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 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交谈,了解党员干部有关情况。 | 发现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扣1分。 | 1 | |||||
(2)执行财务、审计制度的情况。 | 查财务帐户、财务凭证、审计资料和公务接待规定。 | 1.存在多头开户的扣0.5分。 2.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扣0.5分。 3.发现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的扣0.5分。 4.设置账外账或私设小金库的扣1分。 5.固定资产投资、处置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扣0.5分。 6.领导干部离任前后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扣0.5分。 7.未制定公务接待规定和未按规定落实的扣0.5分。 | 4 | |||||
(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 | 查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相关资料。 | 1.未征求和归纳有关方面意见的扣2分。 2.未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扣2分。 3.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无整改措施或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扣2分。 4.因政风行风问题被投诉并被上级机关、当地政府部门查处或通报批评的扣4分。 5.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被本地区评为后5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 | 10 | |||||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 (4)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 查开展工作的相关材料。 | 1.发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扣1分。 2.年度未向当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的扣1分。 3.受到当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点名批评的扣2分。 | 4 | 广州白云职业学院||||
(5)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情况。 | 1.查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及招投标相关资料。 2.查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1.工程建设项目无当地政府(发改委)批复的扣0.5分。 2.未按要求实施政府采购的扣0.5分。 3.未落实招投标制度的扣1分。 | 2 | |||||
(6)信访件处理情况。 | 查年度内所有的信访件。 | 1.未按规定登记的每件扣0.5分。 2.未按规定受理的每件扣0.5分。 3.未按要求初核和处理的每件扣0.5分。 4.信访事项处理不当,导致越级上访的扣1分。 5.未按要求向有关方面反馈办件情况的每件扣1分 。 | 3 | |||||
查信访统计报表情况。 | 未按要求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5号前上报信访举报、初核等5项表格的每缺一项扣1分。 (《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案件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复查复议复审复核案件登记表》 ) | 5 | ||||||
廉洁从政情况 | 18.专项清理及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 |||||||
(1)亲属从业和涉药的建档情况。 | 查档案和专项清理资料。 | 1.未建立工作人员亲属从业和涉药信息档案的扣1分。 2.未进行自查自纠的扣1分。 | 2 | |||||
(2)节假日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 ||||||||
19.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 ||||||||
(1)是否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的情况。 | 座谈了解相关情况。 | 1.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每起扣1分。 2.未进行述职述廉的每一人扣1分。 3.发现个人重大事项未报告的每起扣1分。 | 13 | |||||
(2)是否有跑官要官的情况。 | ||||||||
(3)是否有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况。 | ||||||||
(4)是否有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情况。 | ||||||||
(5)是否有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的情况。 | ||||||||
廉洁从政情况 | (6)是否有兼任企业领导职务或兼职取酬,是否有投资入股矿产、长江河道采砂、药品生产经营的情况。 | 座谈了解相关情况。 | 1.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每起扣1分。 2.未进行述职述廉的每一人扣1分。 3.发现个人重大事项未报告的每起扣1分。 | |||||
(7)是否有违规参加营利性娱乐活动的情况。 | ||||||||
(8)是否有违反禁酒令规定的情况。 | ||||||||
(9)执行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 ||||||||
本文发布于:2023-08-13 06:03: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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