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脑控宣言(草)
“脑控”的定义:这里说的“脑控”就是借助 “脑电波扫描仪”、“脑控仪”、“读脑机”、“读心机”等高科技设备、仪器等成套装置工具(至于是否与军事上常说的“脑控武器”、“致幻武器”有直接关联,还需进一步考证。但是从“致幻武器”的功能介绍上看,这种武器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却有异曲同工之处。),未经被害人许可,在被害人不知情,甚至是极力反对和抗议的情况下,实施“电子精神控制”、“ 心理控制”或读取脑电波、神经系统神经信号,同时借助这类工具,向被害人输入脑电波信号以及神经信号的“脑控犯罪”或“ 心电折磨”的犯罪行为。
反脑控的定义:反对那些在任何情况下,不管对任何人,在受害人不知情、未授权同意情况下实施脑控行为;或者受害人申请停止对其实施脑控行为时,继续对这些人实施脑控的行为。
反脑控宗旨:“一个不认可”、“两个拒绝”、“三个追究”、“四个促成”。
对脑控以及其产生的任何不利于受害人的结果不与认可;拒绝接受脑控,拒绝参与脑控;追究脑控组织及其成员的法律责任,追究脑控武器管理者的法律责任,追究环境监督、监管者
的法律责任;促成国家立法禁止脑控行为,开立公开窗口,接待受害人的申诉;促成国家成立专门脑控武器监督、监测机构,实现管理公开、人民监督;促成国家执、司法机关配合依法严厉打击脑控犯罪,依法严厉制裁脑控犯罪人;促成对非自愿受到脑控迫害,带来身体上和精神上伤害的人,获得应得的赔偿和补偿。 反脑控目标:依照《世界
人权宣言
》、《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 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以及其他国家法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争取法律框架下的自由、民主、独立和人权而奋斗,推动“中国人权
”事业发展。
附:中国人权[news.xinhuanet/ziliao/2003-01/22/content_702907.htm]
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
中国政府和人民从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出发,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长时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在积极参与国际人权领域中的活动和对外人权斗争中,将人权的普遍性与中国历史、文化和现实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人权观。这种人权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 人权普遍性的原则必须同各国国情相结合——第一是指人权主体的普遍性,即人权是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不分种族、肤、性别、语言、宗教、政见、国籍、社会出身、财产状况、文化水平等,都应当享有的权利;从国际上说,则是所有民族和国家都应当享有的自由和平等权利。第二是指人权原则和人权内容的普遍性。
(二)刘文玺 张媛 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政治权利, 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还包括集体权。
(三)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没有生存权、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
磐石市实验中学
(四) 人权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c86人权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我国人权观的基本原则中国药理学通报
之一。交流伺服运动控制系统
(五) 稳定是实现人权的前提,发展是实现人权的关键,法治是实现人权的保障——人权的实现离不开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和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离不开民主和法制的保障。
(六) 人权在本质上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
(七) 评价一国的人权状况不能割断历史,脱离国情。
(八) 对话与合作是促进国际人权发展的唯一途径——国际社会维护和促进人权的唯一正确的途径是对话和合作。我们主张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领域的对话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