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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5年)
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毫米汞柱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主持单位: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承担单位: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
项目负责人:房晟忠生产可能性边界>协作通信
专题报告编写:冯 晖、杨 健、祝 艳、王兴龙、黄 晓
地图制作:杨 健、冯 晖
课题组主要成员:杨树平、房晟忠、冯 晖、杨 健、祝 艳、王兴龙、黄 晓
刻楦机
1 总论石油储运
1.1 项目由来
现阶段执行的“昆明市噪声功能区划”编制完成于2005年,并于2006年通过昆明市政府批准实施,有效期至2010年12月。随着城市建成区的发展、规划用地性质的变化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该“昆明市噪声功能区划”已无法满足城市发展及环境管理的要求。为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昆明市环保局委托编制本区划。 1.2 目的和意义
为适应昆明市市城市环境管理需要,在2005年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昆明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基础上,科学制定昆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人和自然相处的和谐社会,为环境噪声执法管理、建设项目环境规划、噪声污染源治理、信访矛盾处理等提供依据。 1.3 指导思想及原则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突出“以人为本”环保理念,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宗旨,按照简单直观,宜粗不宜细,便于目前管理和兼顾未来发展需要,突出体现以实际用地现状与声环境质量相结合的划分方法,科学制定昆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适用区划。
1、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2、以城市规划为指志,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
3、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4、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5、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
1.杭州卷烟厂4 编制依据与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昆明市生态保护规划》
3、《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和分区(县)域规划、专项规划等
4、GB/T15190—9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技术规范》
5、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6、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