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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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文〔2008〕79号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的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康思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徐金沙县政府办副主任
林福生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郑梦波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蔡国良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华新县人事局副局长
余建猛县发改局副局长
颜一宁县经贸局副局长ip3
郑华山县外经局副局长
陈华丰县教育局副局长
邱筱彬县科技局副局长
陈密罗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水霖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戴金钟县民政局副局长
新医学
黄荣林县司法局副局长
林宝明县财政局副局长 
德国钢铁李英灿县建设局副局长
李智平县交通局副局长
郭德强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南斌县广电局副局长
李福林县统计局副局长
林华智县农调队队长
黄更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苏亚民人行永春中心支行副行长
史学理论研究姚智胜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王文曲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朱铭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燕生县邮政局副局长
李南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主任科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福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华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于2008年6月底前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通知
抄送:县委各工作部门,县人大办,县人大财经委,县政协办,县政协经科委,省、市驻永各单位。新时代的起点
县政府叶一帆县长、康思坚常务副县长,领导小组成
员。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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