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
∙子宫发育【公布日期】2008.07.05
∙【字 号】安政[2008]40号 光学精密工程
∙【施行日期】2008.07.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安政〔2008〕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豫政〔2008〕33号)要求,2008年全国将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为切实做好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市情市力数据,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通过经济普查,将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我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安阳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割礼龙凤斗
陈永棋 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以及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等。互动通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普查准备阶段(2008年12月31日以前)。主要工作是: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方案,进行普查试点,准备数据处理环境,研制数据处理软件,选调和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单位和个体户基础工作整顿和清查摸底,组织宣传动员等。
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1月至9月)。主要工作是: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普查登记。县级普查机构在这一阶段必须完成普查表的收集、整理和审核、上报工作。统计系统要做好普查数据的逐级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质量抽查等工作。
数据发布、开发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主要工作包括:发布普查公报,编印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大营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安阳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实施。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协调;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市监察局负责协调处理;涉及教育、卫生、建筑、交通运输单位名录及有关普查事项,分别由市教育局、卫生局、建委、交通局负责协调;涉及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所需的电子地图方面的事项,由市测绘院负责解决。市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和中央驻安单位、省驻安单位,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