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农业农村部要求加强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检疫和调运监管工作,严防非洲猪瘟疫情扩散蔓延,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检疫和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生猪检疫和调运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规范实施生猪检疫和调运监管是从源头防控非洲猪瘟、有效防范疫情扩散蔓延的重要手段,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生猪检疫和调运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规范检疫监管行为,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生猪检疫和调运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关键工作措施落实。一是严格实施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要强化对调运生猪的临床健康检查和屠宰生猪的待宰、宰后检疫,要强化从事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各环节生产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二是规范出具动物检疫证明。要加强对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的监控,对来自限制调运地区的生猪及其产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是规范生猪跨省调运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对
生猪跨省调运的监管,严格控制生猪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要加强省际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工作力量,确保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大对跨省调运生猪及其车辆的查验力度。
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系统
于11月1日启动运行
10月1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
第75号公告,公告称已开发的农
业农村部兽药评审系统(以下简称
“兽药评审系统”),可实现兽药注
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沟通交流
和数据分析与共享功能。为加快推
进兽药注册网上评审工作,在前期
试运行的基础上,决定于2018年
11月1日启动运行兽药评审系统。
有关事项如下:
(一)需使用兽药评审系统的
兽药行政许可项目包括新兽药注
册、进口兽药注册(兽药注册)、进
刀述仁口兽药再注册和兽药变更注册。
(二)自2018年11月1日起,
兽药注册申请人除需按照农业部
公告第2273号登录农业农村部行
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进行网上申
报外,对于同意受理的申请还需登
录兽药评审系统进行电子资料的
提交,用于网上评审。纸质材料提
交和网上资料提交并行。农业农村
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正在升级
改造,兽药评审系统暂时无法与其
完成对接。待两个系统完成对接后,
申请人只需登录农业农村部行政审
批综合办公系统即可完成网上申
报,不再需要重复登录两个系统。
(三)农业农村部第七届兽药
评审专家库专家(含临时增加的库
外专家)在接收到网上评审任务信
息后,凭申报第七届兽药评审专家
库专家时填写的手机号作为账号
(手机号前需加V,如
V150********),获取动态密码进
行登录。登录后按照评审要求实施
网上评审工作。
(四)具体登录方式和操作方
法详见兽药评审系统使用手册-申
请人版和兽药评审系统使用手册-
兽药评审专家版。
农业农村部发布《兽用疫苗生产企
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评
定标准》的通知
为加强兽用疫苗生产环节生
物安全管理,规范兽用疫苗生产企
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依
据《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
级防护标准》(农业部公告第2573
号),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兽用
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
检查验收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
定标准》)。有关事项如下:
(一)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开展兽用疫苗生产企业
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工作。
检查验收专家在农业农村部兽药
GMP检查员库(兽用生物制品组)
中选取。必要时,可邀请生物安全
等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参加检查
验收工作。
(二)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
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和兽药
GMP检查验收可同时开展,也可
通过兽药GMP检查验收后再开
展,其检查验收程序参照兽药
GMP检查验收程序执行。
(三)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
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和兽药
GMP检查验收结果评定,应分别
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评定,但不累加
计算和评定,
分别出具项目缺陷表4
中国饲料2018年第21期
和现场检查验收报告。
(四)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需要通过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的生产线,未通过该项检查验收的,不得纳入企业《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有关规定实施前已纳入生产范围的生产线,如至有关规定截止日期仍未通过该项检查验收,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取消企业《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中的相应生产线。
饲料
猪鸡低蛋白配合饲料团体标准发布
10月26日,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批准发布《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蛋鸡、肉鸡配合饲料》两项团体标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为减少饲料原料特别是蛋白质饲料原料的消耗,降低蛋白饲料原料的进口依存度(目前接近80%),有效破解养殖业的环境约束,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中国饲料工业协会联合国内动物营养领域专家及大型饲料企业,共同制定、颁布了这两项团体标准。
与现行的2008年版《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产蛋后备鸡、产蛋鸡、肉用仔鸡配合饲料》国家标准相比,两项团体标准增设了粗蛋白质、总磷上限值,下调了部分指标的下限值,增加了限制性氨基酸品种,重新划分了动物生长阶段,增加了我国特养殖品种黄羽肉鸡的相关指标。针对低蛋白日粮对养殖动物的营养保障问题,专家研究结果及国内相关养殖企业应用实践表明,该标准的指标设置完全可以满足养殖动物生长需求,不会降低生产性能和产品品质,也不
会影响畜产品的生产周期。
两项标准的出台将有效减少
豆粕等蛋白饲料原料用量。据测
算,猪配合饲料平均蛋白质水平下
调1.5个百分点,有望将生产1公
斤猪肉的蛋白质消耗从0.45公斤
降至0.39公斤,降幅达13%;蛋鸡、
肉鸡配合饲料蛋白水平也将降低
约1个百分点。新标准在行业内全
面推行后,养殖业豆粕年消耗量有
望降低约1100万吨,带动减少大
火筒式加热炉豆需求约1400万吨,对于保障我
国饲料和养殖业蛋白原料供给和
提高利用效率,将发挥积极作用,
有利于提升我国饲料工业水平,促
进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再调出口退税率
豆粕出口退税被取消
10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
口袋西游蓝龙
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
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
调整。这也是继今年9月份以来,
财政部第二次以文件形式对出口
退税率进行大规模的调整。
《通知》决定,将相纸胶卷、塑
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
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
提高至16%。将润滑剂、航空器用
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
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部分
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
口退税率提高至10%。取消豆粕出
口退税。上述措施于今年11月1日
起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通知》在
大范围提升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同调浆桶
时,还特别提到取消豆粕出口退
税。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
23040010、23040090的产品。
欧盟批准海藻酸钠和
海藻酸钾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
10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
法规(EU)2018/1533,根据欧洲议
会和理事会法规(EC)No1831/
出租车计价器设计2003,批准海藻酸钠作为猫、狗,其
他非食用动物以及鱼的饲料添加
剂,批准海藻酸钾作为猫和狗的饲
料添加剂。
此次新批准的海藻酸钠和海
藻酸钾属于“技术添加剂”,功能分
组上属于“稳定剂”“增稠剂”“胶凝
剂”和“黏合剂”。
此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
后20天生效。
欧盟批准戊糖片球菌DSM32291
制备物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
10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
法规(EU)2018/1543,根据欧洲议
会和理事会法规(EC)No1831/
2003,批准戊糖片球菌DSM32291
酚醛树脂的合成
制备物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用于
所有动物品种中。
此次新批准的戊糖片球菌
DSM32291制备物经授权作为动物
营养添加剂,属于“技术添加剂”,功
能分组上属于“青贮添加剂”。
上半年俄罗斯复合饲料
产量超1420万吨
俄罗斯商务咨询网站10月18日
报道,2017年俄罗斯复合饲料产量
2750万吨,比2016年增长5.2%,而
与2010年相比增长62.9%。与此同
时,2018年上半年俄罗斯复合饲料
产量为1420万吨;平均每月生产
240万吨,期间产量最多的是2018年
5月,为250万吨。
在过去7年间,俄罗斯复合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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