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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克里人 订 人: | 植物学通报晋州市实验中学 审 核 人: | 批 准 人: | 颁发部门:质 |
制订日期: | 审核日期: | 批准日期: | 生效日期: |
分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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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 的:规范无菌检验操作。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无菌检验操作。
三、职 责:进行该项检验的检验员应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四、内 容:
1 抽样 应随机取样并注意代表性。
1.1 制造疫苗用的各种原毒液和其他配苗组织乳剂、稳定剂及半成品的无菌检验,应每瓶(罐)分别进行,抽样量为2~10ml。
1.2 成品的无菌检验应按每批或每个亚批进行,每批按瓶数的百分之一抽样,但不应少于5瓶,最多不超过10瓶,每瓶分别进行检验。
2 检验用培养基
2.1 无菌检验
2.1.1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TG) 用于厌氧性及需氧性细菌的检验。
2.1.2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TSB) 用于真菌及需氧菌检验。
3 检验方法及结果判定
3.1 病毒原毒液和其他配苗组织乳剂、稳定剂及半成品的无菌检验 取样品接种TG小管2支,每支0.2ml,1支置35~37℃培养,1支置23~25℃chineselady
培养,另取0.2ml,接种1支TSB小管,置23~25℃培养,均培养7日,应无菌生长。 3.2 灭活病毒液的无菌检验 病毒液灭活后,接种TG小管2支,每支0.2ml,1支置35~37℃培养,mtg1支置23~25℃培养,另取0.2ml,接种一支TSB小管,置23~25℃培养,均培养7日,
应无菌生长。
3.3 类毒素的无菌检验 毒素脱毒过滤后,接种TG小管2支,每支0.2ml,1支置35~37℃培养,1支置23~25℃培养,另取0.2ml,接种一支TSB小管,置23~25℃培养,均培养7日,应无菌生长。
3.6 成品的无菌检验
样品(原)装量大于1.0ml 的,取处理好的样品1.0ml,样品(原)装量小于1.0ml的,取其处理好的样品的全部内容物,接种50ml TG培养基,置35~37℃培养,3日后吸取培养物,接种TG小管民以何食为天2支,每支0.2ml,1支置35~37℃培养,1支置23~25℃培养,另取0.2ml,接种一支TSB小管,置23~25℃培养,均培养7日,应无菌生长。
如果允许制品中含有一定数量的非病原菌,应进一步做杂菌计数和病原性鉴定。
4 结果和判定 每批抽检的样品必须全部无菌生长。如果无菌检验发现个别瓶有菌生长或结果可疑,应抽取加倍数量的样品重检,如果仍有杂菌生长或有菌生长,则作为污染杂菌处理。如果允许制品中含有一定数量非病原菌,应进一步作杂菌计数和病原性鉴定。
附注:TG培养基1/3变红时,需煮沸后再用,但不宜反复驱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