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想飞徐志摩∙【公布日期】2009.10.27
∙【字 号】元政发[2009]195号
∙【施行日期】2009.10.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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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模因(元政发〔2009〕1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县直各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切实做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玉政发〔2009〕16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人口普查各项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自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县的人口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人口流动、人户分离现象更加复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更加关注民生的形势下,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查清10年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XXX居住环境等方面的
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出生、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和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农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普查的重大意义及工作的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农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卞仲耘 为加强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元江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组 长:
杨 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曾睿辉(县政府办主任)
张慧民(县统计局局长)
张 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陶 明(县财政局局长)
孙文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 忠(县公安局副政委)
成 员:
王 波(县发改委主任)
王荣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石黎生(县建设局局长)
杨其久(县农业局局长)
胡福元(县教育局局长)
石云峰(县司法局局长)
姚永林(县卫生局局长)
段玉才(县民政局局长)
杨顺福(县民宗局局长)
李红庭(县工商局局长)
谭 江(县广电局局长)
高利波(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李春明(县社保局局长)
邓云忠(县人武部部长)
杨 镳(元江监狱监狱长)
杨 红(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蒋 润(县统计局副局长)
尉红波(武警玉溪市支队元江县中队中队长)
青岛海尔药业 龙泳刚(武警玉溪市支队元江县直属三中队中队长)
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由蒋润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李婷、白云慧、黄顺林、段宏斌、普文明、杨林担任,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帮助,并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本辖区的人口普查工作。
四、经费保障
元江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安排,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加强宣传工作。切实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高斯扩散模型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