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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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0.31
【字 号】河政发[2009]48号 我的舞台教学设计
大学生职业测评系统【施行日期】2009.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大学二手书交易平台【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河政发〔2009〕48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桂政办〔2009〕63号)精神,为查清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的人口变化状况,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太钢在线倾听  一、充分认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性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查清十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XXX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人口管理政策,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人口与经济、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加强宣传动员
  人口普查对象分布区域广、居住情况复杂。开展人口普查,要实行广泛的社会动员,涉及每个家庭、每个人。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和宣传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动员和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中心城区、县城集镇等人口居住密集区域,要利用宣传车和其他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边远山区村屯、少数民族村寨等人口居住比较分散的区域,要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印发、邮寄宣传品和利用有线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
量参与。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使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全社会对普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四、加强普查工作人员的选调和培训
  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参与。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协调,切实做好普查工作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从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等基层普查工作人员可以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中选调,也可以从社会上临时招聘。所选调和招聘的普查工作人员,要经过各级普查机构专门组织的培训后方能上岗。
  五、切实落实普查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的规定,市本级所需的人口普查经费由市财政按预算逐年拨付,各县(市、区)所需的人口普查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安排预算,确保到位。由于人口普查具有工作周期长、范围广、任务重、难度大和参与普查人
员多等特点,各地在编制、安排经费预算时,要以确保完成普查任务为前提,以兑现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补贴为重点,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提供经费保障。同时,要提供人口普查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相关设备和交通工具等。
  六、认真把握好政策规定刚构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始终把依法普查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把握好人口普查的有关政策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人口普查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不得人为干扰普查工作。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属于家庭和个人的单项普查登记资料,不得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追究责任。
  七、加强组织领导
  人口普查作为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为加强对人口普查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市人民政府决定将人口普查工作纳入2010年度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绩效考评范围,并成立河池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11月底前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县(市、区)人口普查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2009年12月底前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普查工作,定期听取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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