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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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劳动政策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渝北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3.29
【字 号】渝北府发〔2020〕10号
【施行日期】2020.03.29
合肥市小学学业评价【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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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9〕37号)要求,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就我区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开展人口普查的重要作用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中国特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摸清人口现状,是全区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以及制定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为合理布局教育和医疗机构、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工商业服务网点、城镇住房供给和城乡道路建设等投资项目提供决策依据,能有效提升全区政府治理水平,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金字塔模型  二、准确掌握人口普查的总体要求及安排
  (一)总体要求
  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科学设计人口普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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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总体安排
  1. 普查对象。人口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人员。
  2. 普查内容。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3. 普查时间。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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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认真落实人口普查工作责任
  (一)成立全区人口普查领导机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务必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认真完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渝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网信办、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渝北调查队、区政府外办、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区人武部、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镇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抽调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应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列入当前的重点工作,迅速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落实人口普查工作责任
  普查工作中,涉及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区委统战部、区公
安分局、区政府外办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委网信办负责协调;涉及人口普查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衔接工作的事项,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涉及教育部门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区教委负责协调;涉及少数民族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区委统战部负责协调;涉及户籍人口基础资料整理和协助入户登记工作方面的事项,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涉及行政区划和死亡火化人口等信息,由区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监狱服刑人员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区司法局负责协调;涉及社会人才集体户、劳动力集体户和社会保险人口信息方面的事项,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电子地图资料和遥感影像资料方面事项,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涉及不动产权住房调查方面的事项,由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协调;涉及租住房屋调查、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的宣传和协助入户登记方面的事项,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协调;涉及户外广告设置方面的事项,由区城管局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出生人口行政记录信息比对和配合公安、统计制定有利于入户登记政策方面的事项,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涉及对个体工商户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涉及军队系统人口普查方面事项,由区人武部负责协调;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涉及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和网格员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要按照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要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直至每一个人,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不留死角。
  经与两江新区管委会协商同意,两江新区直属区8个街道内人口普查所有工作严格按照全区统一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管理、普查工作督查等方面事项由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具体负责协调落实。

本文发布于:2023-07-06 09:49: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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