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方舱式集中隔离施工方案
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
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
1.1 选址
I-1.1 既有建造应尽量避开城市人口稠密区,如学校、住宅等人口密集的居 住与活动区域,尽可能在城市区域常年主导下风向。 确实无法避开的下风向附近 居民宜考虑暂时搬离。 1.1.2 用作方舱医院的既有建造应交通便利,满足较大规模转移人员和运送 应急物资、建设物资的需要,同时尽量避开交通繁忙地段。
1.1.3 用作方舱医院的既有建造,其场地周边应能设置不小于 20 米的卫生 隔离距离。场地宜有宽敞的室外空间,可搭建帐篷,安装相关医疗设备,以形成 医疗配套及辅助设施区。 1.1.4 场地出入口不宜少于 3 处,且不应小于 2 处。
1.1.5 既有建造周边的给排水、供配电、通讯信息等市政配套设施应能够满 足方舱医院的使用要求或者具备改造条件。
1.1.6 既有建造的平面形式、层高、结构形式、给排水、供配电等设施设备 应能够满足方舱医院的使用要求或者具备改造条件。 1.1.7 宜采用建造内具有使用面积不小于 2000nf 的大厅的民用建造。
1.1.8 对既有建造应进行结构安全排查,经鉴定为安全可靠的建造方可进行 改造。
1.2 总平面设计
1.2.1 总平面应划分安全区、限制区、隔离区
ccyv1.2.2 总平面规划应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流线便捷、做到医患分流、人车 分流、洁污分离。
1.2.3 既有建造入口处应有停车以及回车场地,能满足救护车辆的快速抵达 以及快速撤离。 做到对外交通便捷、 为暂时停车和物资周转留出场地,并根据实 际情况协调好病患
就医或者转诊的交通工具。用地周边有较为完备的安防设施。
1.2.4 主要出入口附近应设置消洗场地和设施。
1.2.5 医用真空供应机房应设置在隔离区内的非清洁区。
1.2.6 宜采用氧气瓶供氧。如设有医用氧气供应机房、医用空气供应机房和 其他气体供应机房,不应设置在隔离区。
1.2.7 总平面设计应对医疗废弃物及污废水,应采取卫生及环境安全保护措 施。
二、建造设计
2.1 普通规定
2.1.1 应严格按照“医患分区、洁污分流”的原则设计,根据被改造的既有 建造平面情况,结合卫生安全等级将平面布局划分为“三区两通道”。
2.1.2 医护人员和患者出入口应分别设置,医护流线应和病患流线严格分开。 2.1.3 患者主要出入口及患者转运路线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 范》 GB50763 的相关规定,有高差的部位应用坡道相连接,无障碍道路宽度和坡 度应满足转运患者配置的电瓶车和带有防护罩的推床的要求。
2.1.4 患者出院和入院口应独立设置。 患者入口处应设置接诊区,提供分诊筛 查空间。患者经专用入口进入收治区。待病情痊愈后,通过出院患者清洁间,进 行卫生洗消措施后经出口出院。
2.1.5 医患不应共用垂直交通。污物楼梯或者电梯应单独设置。
2.1.6 清洁区、潜构建和谐社会论文在污染区、污染区应彻底分隔,并经卫生通过或者缓冲间连 通,各分区应在分界处设置明显标识。 原建造中的地沟、 变形缝或者上部有检查廊 等不间断设施,如跨越分区,应做好必要的封堵。
2.1.7 改造时所使用的建造材料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燃烧性能等级。
2.1.8 标识设计应采用醒目清晰,采分明,大小适宜的标识系统,标识区 分各功能分区、方向路径、位置导示和关键作业流程要求等。
2.1.9 方舱医院的暂时改造部份,设计使用年限不应超过 5 年。
2.2 平面布局
2.2.1 各分区根据需要设置功能及辅助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清洁区包含医护生活区和物资保障区,设有值班室、办公室、会议室、备 餐开水间、就餐室、货物接收区、物资库房、洁净库房等主要用房,其中医护人 员的值班宜安排在独立区域或者附近其它独立建造内。 医护人员换班后准备离开对地观测中心医
院休整的隔离住宿区,宜安排在方舱医院病房区域之外的独立区域,可在暂时搭 亨利四世2012建的建造内;
②潜在污染区包含医护工作区,内设有护士站、准备室、库房、配液室 等;
③污染区为患者收治区。病人入口要设置个人物品的寄存、消毒和安检用房, 病人男女更衣室等。转院患者和康复患者的出口应有消毒和打包区域。
2.2.2 应在场地内西菲律宾海设置室外帐篷,室外帐篷内可配置少量门诊区及小型挪移 CT 等挪移医疗设备。室外帐篷应与方舱医院做好通道对接。
2.2.3 医护人员和患者使用的洗手间应分开设置,医护人员洗手间可利用原 建造内的厕所,患者用洗手间应另设暂时厕所。 所有厕所粪污物便均应按照传染 病医院要求严格管理,严禁直接外排。厕所数量按照男厕 20 人/蹲位,女厕 10 人/蹲位配置,不足的部份可考虑加设挪移暂时厕所。
2.2.4 患者收治区可分组设置,每组设置 32-42 张床位,平行的两床间净距 不小于 12 米,护理组内通道宽度不小于 14 米,护理组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 4 米,护理组之间宜采用 25 米高的轻质不透气隔断进行分隔,有条件的可在病床 间增加隔板,以满足患者之间的隐私需求。
2.2.5 护士站及紧急抢救床位应紧邻患者收治区,护士站到最远病床的距离 不宜超过 30 米。
当患者收治区规模较大时,可设多个护士站及紧急抢救床位。 紧急抢救床位应相对隔离,设置遮挡措施并配备必须的医疗设备保障端口。
2.2.6 宜在挨近患者出口处设置康复观察区,区域相对独立,为患者康复出 院前提供暂时观察区。
2.2.7 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负压隔离单元,为待转院的重症患者提供隔离
空间和救治空间。负压隔离单元可采用模块化、可挪移式的成品装置。
2.3 医疗工艺
2.3.1 医护人员按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的工作流程布置工作区域和流 线。 不同区域之间应设置卫生通过或者缓冲间,以达到相对应防护要求。 卫生通过 和缓冲应满足医护卫生通过的操作流程。
2.3.2 医护人员需经过卫生通过或者缓冲间进出不同区域,卫生通过的进出流 线应独立设
置,且男女分设。缓冲间房门彼此错开,不宜正面相对,开启方向应 由山东省警官培训学院清洁区开向污染区。
2.3.3 医疗用房应设置明显的标识系统,引导医护人员和患者按正确的流线 行进。
2.3.4 改造时所使用的建造材料,其表面应易于清洁,耐消毒水侵蚀,便于 拆卸。
三、结构设计
3.1 普通规定
3.1.1 方舱医院结构设计内容包括既有结构改造与新建暂时性结构,设计应 做到结构安全、施工方便、节约工期。
3.1.2 既有结构改造不应改变原结构体系,新建暂时性结构宜采用轻型模块 化钢结构、轻钢活动板房或者钢框架结构。
3.1.3 既有结构改造与新建暂时性结构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3.1.4 用于改造的既有结构应状况良好,原设计图纸、施工及验收资料宜齐 全,宜进行安全性检查或者鉴定。
3.1.5 既有结构改造的抗震设防类别、结构安全等级及设计使用年限等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