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阅读: 评论:0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江苏交广网
pc104总线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内上市公司发行的信用类债券,但不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政府发行的债券。
    二、信息披露规定
    (一)发行前事项披露
    1、发行对象及企业披露:包括发行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及工作履历;(发行机构等)企业介绍、主要财务指标及财务报表、担保情况等。图像监控
    2、发行产品披露:包括债券类型、期限、本金金额、发行方式、报价方式、流通方式、利率、支付方式、还本付息时间、到期日期及其他规定。
    3、发行流程披露:发行手续办理、发行定价、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1、发行之后经营财务状况:发行机构和受益者的财务报告,包括定期报告披露和临时报告披露;发债进展情况;使用贷款资金情况;担保情况、变动情况;债务偿还情况等。
    2、定期报告披露:发行机构定期报告和公司报告应按照本主题规定,向债券投资者及时披露。
    3、披露频率和范围:每个季度应披露经营性财务报告、资产负债情况及债务还款,每年发行年度财务报表,披露临时信息包括重大事项、变动及相关风险。
三星p30笔记本    1、披露渠道:均应在事先确定的披露渠道披露。
    2、新闻发布会:发行机构应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就本次信用类债券发行事宜进行披露。
    3、债券主体页面:发行机构应在其中设立债券主体页面,披露有关信息。
    四、处理未按照规定披露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确认,发行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世界上哪种动物的眼睛最大?
规进行处罚。同时,发行机构还应及时补充或更新资料,补充或更新信息。
北大校长跪母

本文发布于:2023-07-05 13:18: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patent.en369.cn/xueshu/17347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发行   披露   机构   情况   债券   方式   包括   信息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369专利查询检索平台 豫ICP备2021025688号-2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