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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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作者:刘 倩
管理观察来源:《党史博采·理论版》2008年第10
bootstrapping        [摘要]自协商民主来到中国,这种新的民主理论和实践形式就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关注。我国实行协商民主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协商民主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
        [关键词]协商民主;必要性;可行性;启示
       
        所谓协商民主,指的是这样一种治理形式:平等、自由的公民借助对话、讨论、审议和协商,提出各种相关理由,尊重并理解他人的偏好,在广泛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利用理性指导协商,从而赋予立法和决策以政治合法性。
        20世纪80年代以来,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新的民主理论和实践形式被广泛提出,掀起了西方民主研究的新浪潮。当协商民主理论来到中国同样引起了极大的关注,除了对理论本身的框架结构和内在矛盾的激烈讨论外,学者们还十分关注协商民主理论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实
践的结合。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使人们认识到协商民主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启示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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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必要性
       
第一首完整的七言诗        第一,理论层面,民主的三介理论悖论阻碍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选举民主的第一个理论悖论是民主悖论,波普尔明确提出,民主的自身困境之一就在于,民主选举往往会产生非民主的领袖和政权,并导致专制的政策和统治:选举民主的第二个理论悖论是多数人的暴政,托克维尔担心民主极有可能伴生多数人的暴政,并侵害人民的自由,违背了人人平等的民主原则;选举民主的第三个理论悖论在于对国家的统一造成威胁。选举民主本身包含着先分裂、再结合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逻辑,民主选举的利益聚合功能可能导致社会分裂与分化的结局。
        第二,现实层面,我国的具体国情阻碍选举民主的进一步发展
        选举民主在竞争性选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社会条件,而这些条件往往是于我国的具体国情不相符合的。首先,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是我国最基本的社会事实,地域跨度大、参与者数量众多,就会消耗巨大的选举成本。所以,尽管选举民主在我国的基层民主中得以实行,但要进一步发展困难重重。其次,公民意识和公民社会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公民的素质和民主素养决定着选举的品质。特别是公民社会的发展和成熟是选举民主的基本社会条件,而这一条件在我国并不具备。另外,对选举的盲目依赖会导致民主政治的庸俗化。不可否认,选举民主已经成为当代民主政治的基础,但是,如果仅仅把选举民主简化成投票选举这种形式,盲目的依赖于选举的结果。那么,选举就成了一种少数服从多数的统计工具,民主的意义被扭曲,带来民主政治的庸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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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民主   选举   协商   理论   政治   社会   公民   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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