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与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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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与政治体制改革
作者:  时间:2010-06-08   浏览次数:1659
  关键词:反腐倡廉政治体制改革
  内容提要:本文从反腐倡廉的角度论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分析了已有的政治体制改革在抑制腐败上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就政治体制改革下一步的努力方向提出了建议。
  腐败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政治体制改革则是一个人们私下谈论较多但公开探讨不多的话题。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现有文章和书籍多就政治体制改革本身展开具体研究,而有关反腐败的文章也很少有直接从政治体制改革的角度来加以探讨的,尽管有关制度建设反腐败的文章对这方面的问题有所涉猎。因此,本文力图从反腐倡廉的角度论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从根治腐败的角度分析政治体制改革已有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就政治体制改革下一步的努力方向提出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来势汹汹的腐败狂潮,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执政党和人民政权的生死存亡。早在超临界状态1980年,同志就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同志也有过类似的论断。13年后,同志指出: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他们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和长治久安的高度,教育全党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重大意义,并站在这一高度引导反腐败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从某种意义上说,反腐败的必要性同时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可以这幺说,政治体制改革直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是因为,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依靠制度建设根治腐败,最终都要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成为提高反腐败工作成效的关键之所在。这些年腐败的发展演变态势说明了这一点,目前中国流行的腐败形式也说明了这一点。
  改革开放20多年来,现象的发展演变呈现出从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转变的趋势,从寻租型腐败向滥权型腐败转变的趋势,从而凸显了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
  改革开放初期,腐败现象主要是由于体制外经济成分与体制内经济成分的相互作用、计划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机制同时并存诱发的。个体户、私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发展起来,但他们缺乏原材料、贷款,同时缺乏产品销售市场,在市场机制残缺不全的情况下,为了求得生存与发展,他们不得不贿赂经济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以打通原材料和产品购销渠道。因此,改革开放早期的腐败行为主体是经济管理部门官员和国有企业的购销人员,他们的腐败行为带有被动性,私商、私倒活跃于计划与市场、体制内与体制外之间,从双轨并存的经济体制中渔利。但是腐败现象的发展有着自身的逻辑。从80年代中期以来,这种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各种官商官倒开始发展起来,他们主动利用计划和市场之间的差价、利用国有和非国有经济之间的差别待遇,为自己谋取私利。进入90年代以后,腐败行为主体中增加了新的成员,出现了三机关一部门说,即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成为腐败行为的主体。随着价格双轨制等计划和市场双轨并存的经济体制向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由双轨制带来的寻租机会大幅度减少,寻租型腐败在笛卡尔坐标系90年代中期以后相应地呈现出衰减的态势。但另一方面,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有增无减,滥权型腐败呈现扩散蔓延的态势。具体表现为:1)大案要案呈上升趋势。腐败大案在80年代主要是指违法违纪金额在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案件,在90年代贪污贿赂大案的标准分别提高为5万和10万元。据统计,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查处的腐败大案总数1983——1987年为30651件,1988——1992年间升至49122件同比增加了60%1993——1997年间飚升至168904件增加了2.4倍。2磷酸化)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足腐败案件的比例增大。据统计,1983——1987年间因涉嫌腐败案件而受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总数为1500余人,1988——1992年间为4623人,1993——1997年间高达9769人。3)行业性、部门性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在蔓延。涉足其中的行业、部门愈来愈多,已经从公共服务行业和公用事业部门扩散到党政实权部门和精神文化产品生产部门;变无偿的公共服务为有偿的收费服务;乱收费、乱摊派、乱等三乱行为屡禁不止;利用公款进行奢侈性消费和挥霍浪费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
  就我国目前流行的腐败形式来看,也都与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近年来中纪委全会的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我国目前所流行的腐败形式可以概括为以下10种,每种腐败形式的流行背后都有着深层的制度性原因:1一把手腐败主要是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的腐败。一把手腐败的流行,反映出现行领导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中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缺乏透明度等弊端;2)用人腐败:具体表现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它彰显出现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在干部任用上缺乏民意表达机制由少数人选人的弊端;3)行政执法和司法腐败:主要表现为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办人情案关系案电视剧双城记、金钱案以及乱收费、乱、乱摊派等,究其根源在于现行执法和司法体制既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又缺乏必要的监督的弊端;4)公贿:它是指下级政府及官员为办公事用公款贿赂上级政府部门或官员的行为如跑部钱进,进京送宝及对上级检查团接待规格上的竞相攀比行为等。公贿的流行,深层原因在于现行政府间管理体制财权和事权过于向上集中的弊端;5)基层政权腐败:主要是指一些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为黑社会恶势力所把持成为他们欺压百姓敛财自肥的工具。基层政权腐败说明现行政治体制中基层权力获得和运用机制规范化程度较低;6)审批权腐败:即利用行政审批权从事权钱交易,它突出反映了现行审批制度中审批事项过多审批手续繁琐的弊端;7)寻租性腐败:主要指企业为寻求政府的保护或优惠而主动行贿,其制度诱因在于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中政府干预和保护过多;8)垄断性腐败:主要是指那些从事公共服务或公益事业的行业或部门凭借垄断经营权谋取部门利益的行为,其制度基础在于现行公共服务供给体制中存在的行业或部门行政性垄断的现实;9)税收流失性腐败:主要是指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进行税收减免而引起税收流失,它反映出现行税收征管体制中税收减免开的口子太多并且政出多门的弊端;10)公共投资和公共支出领域的腐败:包括公共投资项目中的黑箱操作、政府采购中的回扣风等,它反映出现行财政投资管理体制中财权分散监管乏力的状况。从9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遏止经济领域中的腐败行为,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制度建设的治本措施,如公共工程招投标制和监理制、政府采购制、会计委派制、离任审计制等等。这些制度性反腐败措施在遏止腐败盛行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当遇到一把手腐败时,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许多问题在一把手在位时就有众不断反映,但只有在他们离位时才有可能查处,众称之为屁股一抬,问题出来。这些都说明,上述10种腐败形式都与现行政治体制的缺陷有着密切的关系,即使是经济领域的腐败形式也都政治体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从反腐倡廉的角度来看,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彻底扭转腐败高发多发的势头,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在过去20多年中,党和政府在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而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在遏止政治领域的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改革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和决策体制,努力遏止一把手腐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腐败即俗称的一把手腐败,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和放大效应。一把手腐败往往导致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干部的体性腐败,出现所谓的一窝黑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和决策体制是产生一把手腐败的主要制度根源。为了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遏止一把手腐败,这些年我们党在领导体制和决策体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内容包括:1)实行党政分开。坚持党政职能分开,各级党委不再设立不在政府任职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专职书记、常委;撤销了各级党委办事机构中与政府重迭对口的部门;建立强有力的政府工作系统,尊重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尊重和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办案,改进对这些机构的领导方式等。这些措施对于调动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有助于防止因权力过分集中而产生的滥用权力现象。2)加强党内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集体领导,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专断。3)实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等。(4)提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专家的建议和众的意见在决策中受到一定的重视。这些措施的实行,对于防止一把手权力过大并滥用权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要看到,对一把手的监督在目前的体制中仍然是个薄弱环节,同时要求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客观上起到了强化一把手权力的作用。
  2.改革集中的、封闭的和神秘的干部人事制度,积极遏止用人腐败。用人腐败是滋生其它形式腐败的温床,吏治败坏莫不由此肇始。改革开放后,用人腐败的频发领域也是几经变化。在胡书刚80年代,招工、转干、毕业生分配中走后门拉关系等不正之风曾盛极一时。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的顺口溜就是对这种不正之风的一种反映。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劳动就业计划统一分配的做法被废弃,劳动就业逐渐实现了市场化。企业用人和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后,党政机关用人和领导干部任用中的不正之风突出起来。党政机关进人由领导说了算的录用体制导致进人中领导批条子打招呼现象日益频繁,影响到党政机关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进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实行考试录用,考绩晋升,成为势在必行的事情。1987年中共十三大确定了建立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目标,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93年《国家公务员制度暂行条例》正式颁布,随后开始从中央到地方逐级推行这一制度。从1994年起,每年抓住公务员制度的某一个方面重点实施,先后落实了考试录用制度、辞职辞退制度、交流轮岗和回避制度、竞争上岗制度等项制度的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制度实施也已走上轨道。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对于遏止党政机关人员录用中腐败现象起到了重要作用。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封闭神秘的体制导致领导干部任用中不正之风乃至腐败犯罪的扩散蔓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腐败现象也经历了不同的形式,包括初期的跑官要官,到后来的买官卖官,危害甚大。1994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加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制度的改革,扩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1995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领导干部的选拔做了规范,扩大众参与的问题在其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各个地方都在扩大干部选拔工作中的民主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创造出不少好的形式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双推一选,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等。中共中央组织部积极在全国推荐这些好的做法。领导干部任用体制中的这些创新增加了透明度,引入了竞争机制,扩大了众的发言权,因而受到普遍的欢迎。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制度创新措施目前仅适用于副司局级以下干部,同时民主推荐和民意测验的结果尚不能充分影响干部使用的最终决定,所有这些都限制了上述措施作用的发挥。
  3.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近年来,司法腐败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人们对司法腐败越来越不能容忍,要求公正执法的呼声愈来愈高。同时也反映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已经从注重立法走向立法与司法并重的新阶段。为了适应这一新形势,从1998年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的工作报告都提出了本系统的改革设想。司法体制改革开始提上议事日程。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目前放在实行检务公开,审判公开,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制约束等方面,同时也加强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总的来看,司法改革目前只是刚刚起步,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尚未触及,对其成绩不能估计过高。
  4.大力推进机构改革,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遏止寄生在行政审批权上的腐败。计划经济也是一种审批经济,拥有行政审批权的经济管理部门是腐败现象易发高发的部门。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的过程中,传统的政府管理经济方式严重束缚了经济发展,同时政府对经济的过度管制也成为滋生审批腐败的沃土。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特别是经济管理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成为行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在1982—1983年,1988年,1993—1995年,1998年至今进行了四次机构改革。通过这四次机构改革,精简掉了政府直接管理企业和微观经济活动的部门,加强了宏观调控和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削减了大量行政审批事项,裁减了大批冗员,同时提高了公务员工资。90年代中期以来,在进行机构改革的同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为行政改革的一个重点。一些地方政府如深圳、上海等在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变行政审批制为登记备案制与核准制,实行一站式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效率,优化了投资环境,同时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审批权腐败产生了重要作用。200111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适应中国加入WTO后新的形势的需要。审批制度改革将对寄生于这一制度上的腐败现象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5.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遏止基层政权腐败。村级组织和乡镇基层政权的腐败直接危害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有效遏止政治腐败的根本途径。遏止基层腐败和维护团结的需要,促使党和政府把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政权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一个是民主选举,另一个是政务公开。民主选举始于农村,并构成村民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的成功实践,促使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从民主选举扩展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一些地方在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成功经验基础上,又开始实行城市居民委员会由居民直接选举的制度,扩大了社区居民的参与渠道促进了城市社区建设。针对基层腐败猖獗的状况,90年代中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政务公开的重点放在基层政权上。199861日,中办、国办颁发《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在农村普遍实行以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同时要求上级政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为推动村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中央决定在全国实行乡镇政务公开,上级政府机关派驻乡镇的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目前,村务公开和镇务公开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2001年,有关部门也开始积极推动县级政务公开。当前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要防止政务公开流于形式,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和及时。

  政治体制改革与任何制度变迁一样,都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过去20余年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展,为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并预示着其发展方向。笔者尝试从反腐倡廉的角度,来探讨一下政治体制改革的努力方向。
  1)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努力实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统一。我们党是执政党,发展党内民主是推动社会民主的关键之所在,同时发展党内民主对于有效遏止一把手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里所讲的发展党内民主,是指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它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四个方面的制度,其中党内民主选举制度最为重要。这些年来,我们党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思路日益清晰,同志的七一讲话对这一思路作出了最为明确的概括。一些地方在实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统一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制度创新,如山西等省一些农村率先实行了农村党支部书记的两票制选举(又称两推一选);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仿照两票制实行的乡镇党委书记公推公选。党内民主选举从基层开始是一条成本较低震动较小的路子,比较符合中国实际。此外,有的学者和实际工作者主张保证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和加强党代会的作用,逐步分批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年会制,强化党内报告工作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罢免制度等,设立党员之家网站利用因特网等现代传播手段保证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等。这些建议也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2)促进执政方式法治化,努力实现依法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逐步得到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政府行为法制化、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但与此同时,作为执政党的各级党组织的执政方式的规范化、程序化程度却比较低,党章和党内规章制度的权威地位尚未完全树立起来同时它们在与法律的衔接一致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党组织处理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关系上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性规定。法治化程度较低是导致腐败现象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可以说,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党,依法治党已经成为依法治国的逻辑延伸和必然要求。依法治党首先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不应有超越法律之上的行动自由或特权。其次要求制订相应的法律和程序性规定来规范党组织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的关系,既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又赋予党组织以外各种组织以必要的自主权保证他们履行自己的职能。最后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人严格依法办事,严格照章办事遵守党章和党内各种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治党,依法执政,应当成为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努力方向。
  古拉米什维利3)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努力实现党管干部与众选干部的有机统一。在少数人中选人,由少数人选人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是造成用人问题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制度根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是克服用人腐败的治本之策。这些年来,为了扩大众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发言权,各地创造出不少好的形式,如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竞争上岗、两推一选等。这些创新性的制度设计本身具有进一步推广的潜力,同时也有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的必要。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竞争上岗、两推一选等制度的适用层级可以进一步向上延伸,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的结果可以由仅供内部参考变为公布于众并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硬指标。党组织向人大推荐的干部,在提名和考察阶段,可以引入党内民主机制,只有那些通过党内民主选举关的人选才能进入获得提名进入人或任免程序。上级党委在酝酿产生下级党委负责人时,也可以由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改为由党委全委会投票表决产生,从而扩大党内民主。十五届六中全会在这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它规定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要逐步做到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全会闭会期间,可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在决定前要征求全委会成员的。这一规定扩大了干部选拔工作的党内民主范围。总之,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党管干部的有效途径,同时不断拓宽党员和众的参与渠道,保证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应当成为政治体制改革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4)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有机统一。司法腐败已经成为危害最烈的腐败形式之一。为了遏止司法腐败,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向纵深推进,以解决现行司法体制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不少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如王旭、蔡定剑、沉德咏、蒋惠岭等都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概括起来,这些建议包括:改革法院系统的经费拨付方式和人事制度逐步实现司法权的中央垂直管理;改变司法辖区与行政辖区完全重合的设置方式,省级以下实现跨地区司法管辖和设立巡回法院;改变党委对法院的领导方式,司法系统不设党组改设党委,上级法院党委领导下级法院工作;改革司法审判制度,取消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制度,实行法官独任审判制度;法官高薪制和终身任职制;严格法官任职资格,从律师中通过统一司法考试选任法官等。这些建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即实现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有机统一,同时有利于从根本上遏止司法腐败。
  5)改进政府间管理体制,努力实现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有机统一。公贿行为的流行反映出在中央和地方及上下级政府之间关系中,权力过于向上集中的弊端仍很突出。因此,调整中央和地方关系,改进政府间管理体制是遏止公贿等腐败行为的治本之策。各个部委所掌握的资金分配大权,历来是地方政府进行公贿行为的争夺对象。有鉴于此,胡鞍钢、王绍光等学者建议,可以将中央政府的资金分配权特别是财政转移支付劝转移到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后者由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出两名代表组成,由后者通过谈判协商来确定分配给各个地方的资金数量,同时增加整个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便于公众进行监督。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工作管得过多过细,既不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也是导致地方政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应付上级的重要诱因。越来越多的一票否决制,数不清的达标检查评比活动,是造成地方政府竞相攀比接待规格的制度性根源所在。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范围,本属地方事权范围内的事项交给地方政府去办,地方政府领导人的政绩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民众来评定,将极大地把地方政府从目前的应酬性活动中解放出来。部门利益法制化是造成乱收费、乱、乱摊派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在提高公务员待遇和保证办公经费的前提下,法律法规和行政性规章的出台急待加以规范化,为此需要强化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工委等法制工作机构对立法工作的审查和协调,避免部门利益渗透到法律法规之中,避免政出多门、法律打架。
  (6)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实现舆论监督和众监督的有机统一。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加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官员收入的透明度,应当成为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努力方向。村务公开、厂务公开、镇务公开等基层政务公开的做法应当进一步加以规范化,巩固已有的成果。同时应当尽快制定《行政程序法》,将近年来政务公开的一些具体做法如两公开一监督、窗口或柜台服务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大厅等做法上升为富有约束力的法律要求。《行政程序法》还应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赋予公开听证会、专家咨询等现代决策形式以应有的法律地位。推行电子政务实现网上办公在促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应当大力加以普及。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的个人及家庭财产收入状况是公众十分希望了解的内容,定期、及时、真实公布高级官员的财产收入状况对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反腐倡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任前公示制和离任审计制是干部任用和管理工作中政务公开的重要做法,应当在更大范围内加以推广。舆论监督是最为有效的众监督形式,目前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方面仍有很大的潜力。为了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应当尽快出台《新闻法》,保证新闻媒体开展新闻调查和进行批评性报道的权利,同时强化新闻业的行业自律机制建设,促使新闻业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总之,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依靠制度建设根治腐败的必然要求。过去20多年的政治体制改革为遏止政治领域的腐败现象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下一步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积极推动党内民主和依法治党、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改进政府间管理体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政务公开、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应当成为进一步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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