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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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1.26
桃花心木教学实录【字 号】锦政发〔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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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工作职责,敢于斗争、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狠抓落实。要根据本方案认真梳理任务,建立任务台账,对每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时间节点,细化责任,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员,抓细抓实,统筹推进。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与省工作任务的衔接,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承担的任务指标予以调整。即凡是省任务指标高于市任务指标的,以省任务指标作为考核标准;省任务指标低于市任务指标的,以市任务指标作为考核标准。
  三、市委市政府督考办要加大督查考评力度,每季度调度进展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锦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
 
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
仿真  市《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面落实好今年各项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
  牵头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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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牵头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牵头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及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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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
  牵头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力保障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
  牵头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牵头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合作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粮食产量达到46亿斤以上。
  牵头领导:张忠龙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8.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保持同步。
  牵头领导:任军、张忠龙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强化营商环境建设。
  9.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理念。
  牵头领导:于学利
  协助领导:任军、安锦香、杨林、张忠龙、于江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0.围绕办事方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实办率达70%,市企业服务平台实现全周期、一站式服务。
  牵头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市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1.围绕法治良好,政府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制保障。
  牵头领导:于江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公正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
  牵头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3.围绕成本竞争力强,做优园区基础设施,拓宽投融资渠道,降低生产要素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牵头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财力保障中心、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4.围绕生态宜居,以良好的政治生态引领社会生态和自然生态,强化诚信政府、诚信社会建设,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推进“三河共治、三山共建、两环一带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创建成果,持续开展全国文明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创建工作。
  牵头领导:于学利
  协助领导:任军、安锦香、杨林、张忠龙、于江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贝璐瑛  (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15.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因企施策推进市属企业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做优做强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面推进14户国有企业集团“三项制度”改革,健全以“
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坚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牵头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16.深入贯彻“一法一条例”,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完善领导干部帮扶民营企业制度。
  牵头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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