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把握唯物辩证法各基本规律内容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了解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发展状态和基本趋势。进一步划清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界限,树立尊重客观辩证法,按辩证法办事的观点,学会全面地科学地观察问题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把握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依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依据和对外开放政策的理论依据等等。 教学重点:
事物发展动力的原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质变和量变辨证关系的原理、事物发展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
教学难点:
如何理解矛盾统一性的有条件性和斗争性的无条件性?如何理解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客观普遍性?
教学时间:12学时
有现实意义的问题:
1、从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看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和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正确性。
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是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3、运用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的原理,说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过程。
4、辩证的否定观对于我国的文化建设的现实指导意义。
学术界争论的问题:
1、关于度和临界点的关系问题
2、质变是否优于量变的问题
3、关于差异和矛盾的关系问题
4、关于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问题的争论2010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5、矛盾的同一性是否包含矛盾转化的问题
6、关于否定之否定规律能否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问题
参考书目:
1、恩格斯:《反杜林论》哲学编第十二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58一183页。
2、列 宁:《谈谈辩证法》,《列宁选集》第二卷,第77l一715页。
3、列 宁:《卡尔·马克思》“辩证法”部分,《列宁选集》第三卷,第583—584页。
4、:《矛盾论》,《选集》第一卷,第274-311页。
教学内容安排:
全章共分三节,根据教材的安排,第一节 质量互变规律、第二节 对立统一规律、第三节
否定只否定规律。
第一节 质量互变规律
共讲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质、量、度三个概念;第二个问题是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第三个问题是量变和质变的普遍性和形式性的多样性。邹祥凤
一、质、量、度
这一节的中心在于讲质、量、度三个哲学概念,重点在于讲好度。
在《战国策》中有“画蛇舔足”的一段故事。
我们知道,客观世界的各种具体事物,都有它本身的规定性(regularity),即特殊性。正因为事物具有各种特有的规定性,世界上的事物才千差万别,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都不能抛弃事物的本来面目,超过了某一事物的规定性的限度。那个画蛇添足的人,给蛇多添了几只脚,蛇就不成蛇了,因为,这超出了蛇的规定性,普通蛇本来没有脚,画脚是多余的事,超出了蛇的规定性,蛇到不象蛇了。
客观事物的规定性,表现在质和量两个方面,也就是说,客观事物都有质的规定性,也有量的规定性,那么什么是质?什么是量呢?质和量又如何统一的呢?
1、质(quality)
(1)什么是质?
质和事物是不可分割的。一方面,事物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不具有质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质是一定事物的质,是事物所固有的,质不能离开这些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
质是通过事物的属性表现出来的,为了把握事物的质,就要弄清质和属性的关系。所谓属性(attribute)就是事物同其它事物发生关系时,表现出来的质,例如,氧在同火发生联系和相互作用时,表现出它有助燃的属性,这种助燃的属性就是氧和火发生关系时,表现出来的质。
事物有许多种属性,质就是事物各种属性的内在的有机的统一,在事物的多种属性中,有本质属性(essential attribute)和非本质属性之分,本质属性就是事物的质,那些非本质的属性,虽然是质的表现,但不决定事物的质。一种事物如果丧失了本质属性,就不成其为某物了,如果丧失了非本质的属性,并不影响其仍然为某物。如:帝国主义,列宁总结的五大特征,(附:1.沈阳大学国际商学院生产集中和垄断,2.金融资本和金融寡头的形成。3.资本输出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4.资本家联盟在经济上分割世界。5.最大资本主义列强把世界领土瓜分完毕。)
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自己内部矛盾智库是什么(inner contradiction )的特殊性决定的,对这个问题同志根据对立统一规律的观点,作了深刻的阐述。在《矛盾论》中指出:“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的原因,或者叫做根据,”(283-284/一)不同的事物所以有不同的质,就是因为各种事物内部都有各自特殊的矛盾,其中矛盾各方具有各自的特点,采取特殊的方式相互联系。正是这种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不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质。
技术预测综上所述,事物的质是客观的,是通过属性表现出来的,是由自己内部矛盾决定的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一句话,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2)质的多样性(multiplicity)
—事物本身往往包含多方面的质,是事物质的多样性。
因此,我们在研究事物的质的时候,可以根据事物的本来面貌和实践的需要,去侧重把握它某一方面的质,如:对水的研究,在物理学中,有液体、气体、固体三种质;在化学中,区别这三种质就失去了意义,它们都是H2O,没有质的区别。对人的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从社会本质,生理学和医学就研究人的自然属性,研究人的生理、病理过程等方面的性质。
(3)认识事物质的意义
正确认识事物质的区别在实际工作中有重要的意义。事物的质是人们区分各种事物的根据,认识事物质的规定性,把不同的事物区分开来,是我们认识和实践的起点,也是正确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在实践中。只有把不同事物的质区别开来,才能正
确地认识事物和成功地改造世界。
人们依据不同质去区别不同的事物,那末,又怎样区别在质上相同的事物呢?这就必须在了解质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事物的量。
2、量(quanty)
(1)什么是量?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
如:数量的多少、物质的大小、长短、厚薄、轻重、软硬、气温的高低、颜的深浅、运动的快慢、人口密疏、时间的长短等,都是事物量的标志。此外,还有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上的排列次序也是一种量的规定性。
量和质一样,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规定性,都是客观现实存在的,并且是与事物不可分割的。一方面世界上的事物都有一定的量,没有量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人们一
谈到量,都是某一事物的量,离开事物的量也是不存在的。因此,量和质一样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也具有客观性(objective)。
(2)量的多样性
事物的质是多种多样的,同样事物的量也是多种多样的,如水有量、容积、密度、湿度、纯度、流速等,人有身体的高、矮、胖瘦、轻重、年龄大小、文化程度的高低等方面的量。另外,在脉搏、呼吸、体温、血压、血糖、尿液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常数。
(3)认识事物量的意义
第一,认识事物的量可以加深对事物的认识,可以使认识深化和精确化。
第二,在经济建设中,正确地把握事物的数量关系,是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制定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正确认识事物的量,对数学工具和数方法具有重大作用。
3、度
(1)什么是度
黄高宝度是一定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等具体界限。
质和量的对立:
其一,质的规定性是把不同的事物区别开来,量的规定性则进一步把同质的事物区别开来,也就是区别同类事物不同量。如:都是人,有高个子、矮个子,有胖子,有瘦子。这说明同质的事物有不同的量。
其二,质的区别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区别,量的区别在一定质的限度内,并不表示事物的根本性质有什么不同。如,我国青藏高原地区地壳厚度在六十五公里以上,而海洋下面一些地区地壳厚度只有五到八公里。量虽然有区别,并不表示根本性质的不同,在性质上同属于地壳。
其三,质的变化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但量的变化在一定限度内不改变事物的性质。如气体液化。氢的临界温度是零下239.9℃,也就是气温降到零下239.9℃时,加大压力就会使其凝结为液体。如果达不到这一超低温的条件,无论加大多少压力,它也不会成为液体。
质和量既有区别和对立,又有联系和统一,其同一可概括为两句话,没有离开质的量,也没有离开量的质。
其一,量是以质为基础的,量依赖于质,质制约着量。
其二,质以一定的量作为必要条件,它决定于数量的界限。
(2)认识度的意义
第一,对人们的认识有重大指导意义
第二,对人们实践有重大指导意义
总之,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都充分说明了掌握事物的度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今后的革命和建设中,只要掌握“适度(moderate)”这个原则,才能注意分寸,严防“过”与“不及”,避免犯“左”或右的错误。
学术界争论的问题:关于度和临界点的关系问题
关于度和临界点(critical point)的关系问题的争论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度和临界点不是一回事,度是一定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等具体界限。而临界点是指决定事物质的规定性的量的界限和边缘线,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整体和边缘的关系。
第二种意见认为,度和临界点是一个含意。度是事物的界限,是客观存在,反映了质和量的关系,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能够保持某种特定质和量或转化为另一特定质和量的界限或关节点。
第三种意见认为,必须区分两种性质不同的“过度(excessively)”。一种是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过度,它表现为不顾客观事物的确定尺度、界限,主观唯心的制造质变。一种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过度”,它是指在事物内部矛盾的推动下,发生的质变。
二、质变和量变及其辩证关系
我们通过分析质变和量变及其辩证关系,揭示质量互变规律的基本内容。重点论述质变和量变的辨证关系,并通过它们的相互联系阐明量变和质变在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1、什么是量变、质变
(1)量变(quantitative change)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是在事物的度的范围内的延续和渐进。
我们平时所看到的,平时讲到的、听到的,统一、均势、相持、静止、平衡、等等,都是事物处在量变状态中所呈现的面貌。
(2)质变(qualitative 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