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安全监测装置治理制度
第一节 一般治理规定
第一条 矿井必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包括监测系统及各种传感器或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便携式甲烷报警仪、两用仪等)。备用量不少于20%。监控系统中心站应当设在调度室内,必需配备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 其次条 安全监控系统必需24h连续运行,接入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23006)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
第三条 矿井应有通风安全检测机构,配齐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监测员和专职修理人员。瓦斯便携仪集中治理,专人负责充电、收发等工作。安全监测工必需培训合格前方可上岗。
第四条 矿井必需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治理标准》(AQ1029-2023)安装和使用各种监测装置。
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需按下列图设置。U形通风方式在上(下)隅角设置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巷道长度超过500m时,在T1和T2之间应设置甲烷传感器T3。
T1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甲烷传感器;
T2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甲烷传感器;
瓦斯报警浓度: T10.8%CH4;T20.8%CH4;T30.8%CH4;
瓦斯断电浓度: T11.5%CH4;T21.0%CH4;T31.0%CH4;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复电浓度: T1.0%CH4。
(二)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有关规定:
1、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需按下列图设置,并实现瓦斯电闭锁。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1,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2,当掘进巷道长度超过500m时,在T1和T2之间应设置甲烷传感器T3。
T1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传感器;T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传感器;
瓦斯报警浓度:T10.8%CH4;T20.8%CH4;T20.8%CH4;
瓦斯断电浓度:T11.5%CH4;T21.0%CH4;T31.0%CH4
断电范围:掘进工作面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复电浓度:T1.0%CH4。
2、 掘进机必需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三)其它地点甲烷传感器设置状况: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1、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需设置甲烷传感器。
T机电设备硐室进风流中的瓦斯传感器;
瓦斯报警浓度:T0.5%CH4;
瓦斯断电浓度:T0.5%CH4;
断电范围:机电设备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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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需设置甲烷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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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处瓦斯传感器;
瓦斯报警浓度:T0.5%CH4;
瓦斯断电浓度:T0.5%CH4;
断电范围:装煤点处上风流100m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复电浓度:T0.5%CH4。
T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在瓦斯涌出巷道的瓦斯传感器;
瓦斯报警浓度:T0.5%CH4;
瓦斯断电浓度:T0.5%CH4;
断电范围:瓦斯涌出巷道上风流100m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复电浓度:T0.5%CH4。
3、 矿用防爆特别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需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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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需设置甲烷传感器。
5、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 井下煤仓、地面洗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7、 封闭的地面洗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8、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
9、 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需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五条 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需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分站、电源断电箱、断电执行器、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掌握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掌握区域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建立维护使用人员的责任制,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 需要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需由使用单位依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
安装断电掌握系统时,必需依据断电范围要求,供应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掌握线。安全掌握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需取自被掌握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同时要在电源箱处悬挂供电及断电系统图,便于人员日后修理和检查。
撤除或转变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掌握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顿运行时,须报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前方可进展。
第七条 采掘工作面安装的甲烷断电仪,当超过规定的瓦斯浓度数值时,都必需马上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采掘工作面,凡瓦斯监测装置不健全或不具备断电功能,不准生产。
掘进工作面,矿井必需实现风电、瓦斯断电两闭锁。
第八条 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需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