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标记 | 标记内容 | 标记说明及要求 |
Sd | 解列 | 1.应指令要求,通过逐步减少燃料量投入的方式开始降低锅炉/燃气轮机负荷或功率,从“锅炉/燃气轮机负荷或功率降至50%及以下”至“机组与电网解列或停止有效供能”前的时段,可以标记为“解列”。 2.标记为“解列”的,每次时长不应超过2小时。 |
Fa | 停炉(机) | 1.“机组与电网解列或停止有效供能”至“锅炉/燃气轮机停运”前的时段,可以标记为“停炉(机)”。 2.该时段废气排放口自动监测数据的烟气流速、流量、温度等参数逐渐降低,氧含量逐渐升高。 |
Fb | 停运 | 1.“机组与电网解列或停止有效供能”后,“锅炉/燃气轮机停运”至再次“启动”前的时段,可以标记为“停运”。 2.当废气排放口自动监测数据显示:氧含量≤19%、或烟气流速≥2米/秒、或烟气流量超过额定工况20%、或烟气温度>40℃时,不得标记“停运”。 |
Sta | 启动 | 1.锅炉/燃气轮机由冷态或热态启动至“机组并网发电或有效供能”前的时段,可以标记为“启动”。包含锅炉/燃气轮机正常点火启动、检修或改造后调试试验点火启动等情况。 2.一般情况下,标记为“启动”的,每次时长不应超过24小时。因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确需延长的除外。 |
Stb | 并网/供能 | 1.“机组并网发电或有效供能”至“锅炉/燃气轮机及污染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前的时段,可以标记为“并网/供能”。有效供能指火电厂锅炉/燃气轮机对火电厂/车间外有效供电、供热、供汽、制冷或提供其他形式能源,以最早达成的为准。 2. 标记为“并网/供能”的,每次时长不应超过4小时。因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确需延长的,每次时长不应超过8个小时,且需保留1年及以上自动监测数据、设施性能参数、自动发电控制(AGC)系统记录等证明材料备查。 |
Sr | 故障/事故 | 1.生产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事故的时段,包括对设备或设施维修处理阶段以及恢复正常运行前的并网/供能阶段,可以标记为“故障/事故”。 2.标记为“故障/事故”的,每次因故障或事故持续排放污染物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全年累计不应超过120小时。需描述故障或事故起因。 东风113.锅炉/燃气轮机在并网/供能或解列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的,应优先标记“并网/供能”或“解列”。 |
数据标记 | 标记内容 | 标记说明及要求 |
Sda | 止料 | 1.“停止向水泥窑投入生料”至“窑内剩余生料完全煅烧(停止向窑头喷煤)”的时段,可以标记为“止料”。 2.标记为“止料”的,每次时长不应超过2小时。 |
Sdb | 停窑降温 | 1.“止料”结束至“水泥窑窑尾烟室温度降至50℃”的时段,可以标记为“停窑降温”。 2.标记为“停窑降温”的,每次时长不应超过24小时。 |
F | 停运 | 1.“停窑降温”结束,至下一生产周期点火前的时段,可以标记为“停运”。 2.当烟气含量氧≤20%、或窑尾烟室温度>50℃时,不得标记“停运”。 |
Sta | 烘窑 | 1.水泥窑点火后至开始“投料”前的时段,可以标记为“烘窑”。 2.标记为“烘窑”的,以点火和开始投料作为起止时间节点,烘窑结束时水泥窑窑尾烟室温度一般在950℃以上;一般情况下,每次时长不应超过24小时。 |
Stb | 投料 | 1.“烘窑”结束、开始投入生料,至工况稳定的时段,可以标记为“投料”。 2.标记为“投料”的,以开始投料和达到工况稳定作为起止时间节点,工况稳定时水泥窑窑尾烟室温度一般在1050℃以上。 3.标记为“投料”的,每次时长不应超过16小时。 |
Sr | 故障/事故 | 1.生产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事故的时段,包括对设施故障或事故响应和维修处理阶段以及恢复正常前生产的升温和投料阶段,可以标记为“故障/事故”。 2.标记为“故障/事故”的,每次因故障或事故持续排放污染物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全年累计不应超过60小时,因故障或事故导致停运及维修处理的时长不计入该时段以内。需描述故障或事故起因。 3.满足“停运”标记条件时,发生故障或事故的,应优先标记“停运”。 |
本文发布于:2023-06-27 03:46: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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