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酸类∙【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2.02
∙【字 号】周政办[2011]115号
∙【施行日期】2011.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驻周各单位:
为加强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确保国家惠民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做好我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制定的《周口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周口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简化发放程序,减少发放环节,降低发放成本,确保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根据河南省关于《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财办〔2011〕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是涉及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既是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要求,又是落实中央惠民政策的需要,既是推进财政自身改革的要求,又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选择。
(一)推进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是落实中央惠民政策、维护众利益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党和国家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明确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思路,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措施,促进了农民减负增收。但在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面仍有政策执行不到位,个别地方甚至存在挤占、挪用和截留补贴资金的现象,损害了众的切身利益。推进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建立起资金发放“绿通道”,有助于确保各项惠民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众手中,有利于落实好中央的各项惠民政策,有利于维护广大众的切身利益。
(二)推行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市对城镇居民和农民众的财政补贴资金种类繁多、多头管理、多渠道发放,造成资金发放环节过多、成本过高、滞留延压等问题,影响了国家惠民政策效益的发挥,不利于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推行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一
卡(折)通”制度(简称“一卡通”制度),是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支付方式的创新,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有利于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推行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是新时期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由于环节多,监督比较困难。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是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将监督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减少行政干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反腐倡廉机制不断完善,确保国家惠民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各类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实现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一是权责不变、分工协作。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遵循
“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责任制。二是规范透明、方便高效。制定“一卡通”操作规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快捷的发放机制和严明有效的监督机制,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做到公开公正、环节减少、手续简化。三是集中整合,一卡(折)发放。实行“一人(户)一卡(折)一号”, 将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集中整合,直接拨付到“一卡通”个人账户上,补贴对象可以凭“一卡通”卡(折)领取其享受的所有财政补贴资金。
(三)工作目标。建立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即在保障财政内部和各主管部门职能不变、分工协作的条件下,以惠民补贴资金“一个漏斗”向下、“一卡(折)”发放为目标,借助“金财工程”,构建市、县、乡三级联网的财政惠民补贴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全市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全面的基础数据支撑,实现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透明、规范管理和发放。
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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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一卡通”制度。“一卡通”就是将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惠民补贴资金,通过财政
atp系统零余额账户以及其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设立的惠民补贴资金专户将资金直接拨入代理金融机构的内部结算账户,由代理金融机构将补贴直接打入个人存折账户的兑付方式。推行“一卡通”改革,其一,对以往办理的各种财政补贴专用卡重新梳理,受补贴对象在财政部门选定的代理金融机构中指定或者免费新开设“一卡通”专用卡(折),其他的卡(折)转变为普通的储蓄用卡(折),本人可自行选择留用或销户。其二,对需要发放新卡(折)的对象,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发放,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对于以户为单位发放惠民补贴资金的,要将惠民补贴资金直接打入户主的存折账户。其三,对于通过减免方式享受的补贴,不直接支付给人民众,而支付给相关机构(或公司)。这类机构作为领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不需要办理“一卡通”专用卡(折),直接使用单位现有的银行账户即可。
(二)纳入“一卡通”管理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范围。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直接支付(或通过减免方式给予补助)给人民众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基本生活的各类补贴(助)资金。纳入“一卡通”的补贴资金主要包括:
1.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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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
3.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资金、农村扶贫到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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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抚恤(优抚)补助资金、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补助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5.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高中学生助学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那一代人的读书功夫
6.交通运输行业燃油补助资金、林业行业燃油补助资金、渔业行业燃油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
7.其他财政惠民补贴项目和新增补贴项目将逐步纳入“一卡通”管理。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本地区的惠民补贴资金也必须纳入“一卡通”发放。
(三)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运行模式。
1.对农民的直接补贴。(1)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惠民补贴政策的要求,统一下达惠民补贴指标;(2)乡镇财政、农经、民政、社保、计生、林业、水利、教育、扶贫等有关站(所)对本乡镇补贴对象的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和汇总,并将汇总数据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同级财政部门;(3)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核名单、金额,将各类惠民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以及其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设立的惠民补贴资金专户拨入代发金融机构开设的内部结算账户,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管理;(4)代发金融机构按照财政提供的补贴发放分户名册,将补贴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打入“一卡通”个人账户。
2.对城镇居民的直接补贴。(1)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惠民补贴政策的要求,统一下达补贴指标;(2)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补贴对象的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和汇总,并将汇总数据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同级财政部门;(3)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核名单、金额,将各类惠民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以及其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设立的惠民补贴资金专户拨入代发金融机构开设的内部结
算账户,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管理;(4)代发金融机构按照财政提供的补贴发放分户名册,将补贴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打入“一卡通”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