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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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4.07.29
【字 号】洪价商价字[2014]29号
【施行日期】2014.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洪价商价字【2014】29号)
各县区发改委(物价局),各开发区(新区)经发局:
返老还童的女孩  《南昌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试行)和《南昌市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已一并经2014年7月4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将《南昌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克曼模型  附件:《南昌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试行)
南昌市物价局
2014年7月29日
  附件:
  南昌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试行)
  一、收费范围
  南昌市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住宅建设项目中的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收费。
  二、收费方式
  新建住宅建设项目中的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是指所有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维修等费用。由供电企业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以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面积(包括小区内公建设施)为计费面积。
  三、新建住宅项目供电配套容量
  按照江西省《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6/J001-2011/T)规定,每户建筑面积在60㎡及以下的,配套供电基本容量为4千瓦;每户建筑面积在60㎡至90㎡(包括90㎡)的,配套供电基本容量为6千瓦;每户建筑面积在90㎡至120㎡(包括120㎡)的,配套供电基本容量为8千瓦;每户建筑面积在120㎡至150㎡(包括150㎡)的,配套供电基本容量为10千瓦;每户建筑面积在150㎡以上的,配套供电基本容量为12千瓦;住宅公共用电设施供电基本容量按每平方米30瓦配置。
  四、收费标准
  (一)普通住宅收费标准,具体如下表:
地下室面积(含地面架空层面积)
占住宅面积比(X)
小区内外全电缆工程(元/㎡)xingjing
小区外架空线与小区内电缆相结合工程(元/㎡)
索爱k790c备注
多层
住宅
带电梯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
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多层
住宅
带电梯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
1、其中:每平方米计费标准提取4元,由政府统筹用于原老住宅小区的一户一表的专项改造费用。
2、居民住宅用电负荷配置超过基本容量配置标准的,每提高1KW,收费标准提高10%。
X<20%
115
120
110
115
20%≤X<30%
105
110
100
105
30%≤X<40%
95
100
90
95
X≥40%
休谟问题90
95
85
90
  (二)小区内公建设施,办公设施按居民住宅收费标准执行,商业设施按居民住宅收费标准的1.3倍执行。
  (三)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和小区内设计用电负荷容量大于100千伏安(千瓦)的大型配套公建项目由市物价局按工程量与相关工程定额核定收费标准。
  (四)新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按照赣发改商价字[2011]2323号执行。
  南昌县、新建县、安义县、进贤县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由当地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市城区收费标准拟定,经当地县政府同意后,报市物价局审批。
  五、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范围
  本方案所称供配电设施,是指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起,至新建住宅住户电能计量装置处(电能计量装置应分层、分户设计安装),及住宅项目公用配电房内公共设施和经营性用电电能计量装置处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包括:住宅供配电设施外部电源进线、住宅小区
配电通信、配网自动化、住宅开闭所、环网柜、配电变压器、分支箱、电表箱及以上部分进线电缆、架空线、平行线等供配电设施。
  上述供配电设施建设范围不包括以下内容:小区内配电设施用房、用地及其小区内道路上土建排管,大型公建设施等场所专用变及其配套设施,自备电源及临时基建用电。
  六、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的收取
  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由供电企业统一向住宅建设单位收取,供电企业负责供配电设施工程投入使用后的日常运行维护、更新改造和管理,保证用户电力供应,并承担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发改、物价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住宅建设单位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收取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
  七、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资金管理
  供电企业应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收取的工程建设费用必须设专户储存,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不得挪作它用。供电企业每年2月底应将上年度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的收支情况报市物价局,接受审计监督检查。
  八、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管理
  供电企业按照省住建厅2011年颁发的《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对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的供电材料、设备水平作出统一规定,保证建设高质量的供电配套工程;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应打破垄断,依法实行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工程设计、施工,并接受监理单位监理,所需材料设备也应采取招标形式采购,严禁利用垄断地位强行或变相推销商品和服务。
  九、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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