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犹太人问题读后感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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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犹太人问题读后感3篇
    德国的犹太人渴望解放。他们渴望什么样的解放?公民的解放,政治解放。
    布鲁诺·鲍威尔回答他们说:在德国,没有人在政治上得到解放。我们自己没有自由。我们怎么可以使你们自由呢?你们犹太人,要是为自己即为犹太人要求一种特殊的解放,你们就是利己主义者。作为德国人,你们应该为德国的政治解放而奋斗;作为人,你们应该为人的解放而奋斗。而你们所受的特种压迫和耻辱,不应该看成是通则的例外,相反,应该看成是通则的证实。
    或者,犹太人是要求同信奉基督教的臣民享有平等权利?如果是这样,他们就承认基督教国家是无可非议的,也就承认普遍奴役制度。既然他们满意普遍奴役,为什么又不满意自己所受的特殊奴役呢?既然犹太人不关心德国人的解放,为什么德国人该关心犹太人的解放呢?
    基督教国家只知道特权。犹太人在这个国家享有做犹太人的特权。作为犹太人,他享有基督徒所没有的权利。那他何必渴望他所没有而为基督徒所享有的权利!
    如果犹太人想从基督教国家解放出来,他就是要求基督教国家放弃自己的宗教偏见。而他,
犹太人,会放弃自己的宗教偏见吗?就是说,他有什么权利要求别人放弃宗教呢?石榴套袋技术
    基督教国家,按其本质来看,是不会解放犹太人的;但是,鲍威尔补充说,犹太人按其本质来看,也不会得到解放。只要国家还是基督教国家,犹太人还是犹太人,这两者中的一方就不可能解放另一方,另一方也不可能得到解放。
    基督教国家对待犹太人,只能按照基督教国家的方式即给予特权的方式:允许犹太人同其他臣民分离开来,但也让犹太人受到分离开来的其他领域的压迫,何况犹太人同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处于宗教对立的地位,所受的压迫也更厉害。可是,犹太人对待国家也只能按照犹太人的方式即把国家看成一种异己的东西:把自己想象中的民族跟现实的民族对立起来,把自己幻想的法律跟现实的法律对立起来,以为自己有权从人类分离出来,决不参加历史运动,期待着一种同人的一般未来毫无共同点的未来,认为自己是犹太民族的一员,犹太民族是神拣选的民族。
    那么你们犹太人有什么理由渴望解放呢?为了你们的宗教?你们的宗教是国教的死敌。因为你们是公民?德国根本没有公民。因为你们是人?你们不是人,正像你们诉求的对象不是人一样。
    在鲍威尔看来,犹太人在要求得到解放时,或是仅考虑本民族的解放而不顾及德国的其他民众的解放;或是仅要求与基督教的臣民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不反对宗教本身;或是仅要求国家废除基督教,而犹太人依旧信仰犹太教。总之,无论实现了哪种解放,都无法真正解决犹太人问题。对此,鲍威尔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彻底废除宗教。不但要在国家层面废除宗教,建立政治国家(这里的政治国家是指推翻宗教神学后建立起来的以公民权利为核心的国家),而且还要求个人放弃宗教信仰,从落后愚昧的宗教神学中投入到对科学与理性的信仰中去。
山河之恋    鲍威尔批判了迄今为止关于犹太人的解放问题的提法和解决方案以后,又以新的方式提出了这个问题。他问道:应当得到解放的犹太人和应该解放犹太人的基督教国家,二者的特性是什么?他通过对犹太人的宗教的批判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分析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宗教对立,他说明了基督教国家的本质,——他把这一切都做得大胆、尖锐、机智、透彻,而且文笔贴切、洗练和雄健有力。
    那么,鲍威尔是怎样解决犹太人问题的?结论是什么?他对问题的表述就是对问题的解决。对犹太人问题的批判就是对犹太人问题的回答。总之,可简述如下:
    我们必须先解放自己,才能解放别人。
    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最顽固的对立形式是宗教对立。怎样才能消除对立?使它不能成立。怎样才能使宗教对立不能成立?废除宗教。只要犹太人和基督徒把他们互相对立的宗教只看做人的精神的不同发展阶段,看做历史撕去的不同的蛇皮,把人本身只看做蜕皮的蛇,只要这样,他们的关系就不再是宗教的关系,而只是批判的、科学的关系,人的关系。那时科学就是他们的统一。而科学上的对立会由科学本身消除。
    德国的犹太人首先碰到的问题是没有得到政治解放和国家具有鲜明的基督教性质。但是,在鲍威尔看来,犹太人问题是一个不以德国的特殊状况为转移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这就是宗教对国家的关系问题、宗教束缚和政治解放的矛盾问题。他认为从宗教中解放出来,这是一个条件,无论对于想要得到政治解放的犹太人,还是对于应该解放别人从而使自己得到解放的国家,都是一样。
    摘 要:2021年10月9号阅读了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这篇文章来自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一部分通过对犹太人问题不等同于纯粹的宗教问题的论述感悟到,探讨看问题要跳出时空的局限性;第二部分阐述宗教与国家是相互独立的,npo
体会到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第三部分分析了宗教解放与政治解放是不冲突,感悟到分析问题可以从其他类似的方面来分析问题。
    关键词:宗教;政治解放;国家
    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采用了批评的手法,先给出鲍威尔的观点,然后在提出疑问,再给出自己的观点。我主要选取了马克思的三个观点得出总结。主要通过分析犹太教,宗教,宗教国家,国家,政治五种概念的不同以及他们的关系来完成这篇读后感。
课外阅读的重要性    一、犹太人问题不等同于纯粹的宗教问题
    “如果犹太人想从基督教国家解放出来,他就要求基督教国家放弃自己的宗教偏见。而他,犹太人,会放弃自己的宗教偏见吗,就是说,他有什么权利要求别人放弃宗教呢”鲍威尔这样说。鲍威尔的这句话表明犹太人的解放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放弃自己的宗教偏见。他把犹太人的问题等同于纯粹的宗教问题了。这里没有分清犹太教与宗教的关系,或者说这种关系受到了作者的地域限制。
    在马克思看来,鲍威尔在看待犹太人的问题时受到了地域区间的阻碍。马克思提到“犹太
人问题的依据犹太人居住的国家而有所不同的表述,在德国,不存在政治国家,不存在作为国家的国家,犹太人问题就是纯粹的神学问题……在法国这个立宪国家中,犹太人问题是个立宪制的问题,是政治解放不彻底的问题……只有在北部分美的自由州——至少在其中一部分——犹太人问题才失去神学的意义而成为真正世俗的问题……美国既没有国教,又没有大多数公认的宗教,也是没有一种礼拜对另一种礼拜的优势。”在马克思看来,犹太人的问题依据国家本身性质的不同而不同。所以鲍威尔在论述犹太人问题是片面的,从中我们得知犹太人问题不等同于纯粹的宗教问题。马克思把犹太教与犹太人问题分开了,犹太人的问题并不全是宗教问题。这是论犹太人问题的关键。
    在我看来,马克思能够从鲍威尔的《犹太人问题》文章中创新性的写出《论犹太人问题》,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空间限制,另一个是看问题的立场不同。犹太人问题看似是一个纯粹的宗教问题,但马克思看到了鲍威尔文章所处空间的局限性。于是马克思从不同国家的犹太人问题来批判鲍威尔的观点。这说明在看待问题时需要把问题放在不同时空中来看待,问题是具有普遍发展性的,由于问题总是以当时环境来探讨总会受到空间局限性的影响,想要跳出限定的时空环境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比较困难。鲍威尔所处的环境空间成就了他当时的地位,同时也限制了他的发展水平。对于我而言,写论文时要注意把问题放在
不同时间空间地域来看待,以点带面横向纵向看待问题的发展。马克思是犹太人,从一般来说马克思更能体会犹太人的感受,更能懂得犹太人渴望什么样的解放,就有了主人公的意识,更容易让读者接受。角度的不同观点不同。总之一句话看问题要跳出时空的局限性。
    二、宗教与国家是相互独立
    “当鲍威尔在谈到那些对于犹太人的解放持反对意见的人时说他们的错误只在于:他们把基督教国家假设为唯一真正的国家,而没有像批判犹太教那样给以批判。鲍威尔认为人们对于犹太人的问题只是把基督教国家看做了国家,却没有对基督教进行批判。“我们认为,鲍威尔的错误在于:他批判的只是基督教国家,而不是国家本身。”马克思进一步在鲍威尔的批判基础上批评鲍威尔并没有对国家本身进行批判,总的来说马克思把宗教与国家看成是相互独立的。这两句话分别是鲍威尔和马克思在宗教与国家关系上的不同观点。鲍威尔把国家与宗教看成包含的关系,马克思把宗教和国家看成相互独立的。
    鲍威尔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看犹太人问题,马克思站在鲍威尔的肩膀上再进行批判,而我们站在马克思的肩膀上再探索犹太人问题。在这篇文章中我还并不能完全懂得宗教与国家
的关系。以现在的马克思主义来看,宗教是一种上层建筑,国家是一种政治体制也是属于上层建筑,某种意义来说都是上层建筑的某个部分,是相对独立的。总之一句话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贞元集团
    三、宗教解放与政治解放是不冲突
    “一方面,鲍威尔要犹太人放弃犹太教,要求一般人放弃宗教,以便作为公民得到解放。另一方面,鲍威尔坚决认为宗教在政治上的废除就是宗教的完全废除。”在这里鲍威尔一方面把政治解放等同于宗教解放,又把政治的废除等同于宗教的废除,所以政治解放与宗教解放具有同等性。参考北京交通大学的赫东升在他的《论犹太人问题的文本解读》中对这段话的个人分析,他说到“换言之,要实现政治解放,就必须在批评犹太教的同时,也要对基督教进行批评,同时对一切宗教进行批评;只有在宗教被完全废止的社会,政治解放才能得以真正实现,犹太人才能作为公民获得解放。犹太人为了能够实现自身的政治解放,就必须牺牲宗教信仰的特权;一切人要实现自身的政治解放,也必须放弃宗教,这不是一个特例,而是一个普遍意义上的问题”。从这名研究者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的明白鲍威尔把宗教解放与政治解放问题混为一谈,宗教解放是政治解放的前提,政治解放是宗教解放的结果,二者间存在矛盾。
    在《论犹太人问题的文本解读》中作者引用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1页中的原文“这些权利属于政治自由的范畴,属于公民权利的范畴;而公民权利,如上所述,决不毫无异议地和实际地废除宗教为前提,因此也不以废除犹太教为前提”。指出宗教解放与政治解放是不冲突。政治的解放不以宗教的废除为前提,两者不是对立的关系。最后作者总结“因此,犹太人政治解放的实现,也绝不是以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为代价,相反,只有在政治解放已经实现的国家中,公民才能真实享受到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即只有现实的人才是宗教的真理”。在这里宗教解放变成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人们可以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而政治的解放为宗教的信仰提供了场地,让宗教信仰在自由的国家里发光发热,这是积极的,把解放变成了一种动力,为宗教的解放寻动力。
    宗教的形成受到政治制度的制约,因为在古埃及人们所受的教育来自宗教教育,他们培养的是会诵经的人才,在《教育知识与能力》中也提出政治制度制约着教育的领导权。“一方面他们通过国家政治颁布法律政治掌握教育的领导权;另一方面他们利用经济力量来掌握教育的领导权;此外,统治阶级还利用其统治思想作为指导编辑教科书,以保证思想上的统治地位”。宗教是一种信仰,在古代西方是教育的一种形式。政治制度制约着宗教的领导权以及宗教的发展。总之一句话可以从其他类似的方面来分析问题。

本文发布于:2023-06-26 05:40: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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