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文章、谈话以及发言里经常谈及一个话题:“要写现代诗,不要写新诗”、“全中国写诗的人里,90%以上在写新诗;2%用半通不通的文言写古体诗;剩下的大约5%左右,才是写现代诗的,而且大多还都欠缺理念上的梳理与培养,是在写混混噩噩的现代诗”……
“现代诗”与“新诗”,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区别?下面就从最主要的几处来阐明一下。
1. 时间和文学史的角度
“现代诗”与“新诗”,这两个概念在诞生和所跨越的时代上,有一个简单的时间划分:比如在内地诗歌史上,自五四以来,“朦胧诗”诞生以前,这一时段出现的诗歌,统属于“新诗”。在“朦胧诗”出现以后,则属“新诗”与“现代诗”混居的时段(这个情形也适用于“朦胧诗”本身)。 当下我们所指认的“新诗”,是指那些承袭了五四以来白话诗传统和美学趣味的作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内地,这“传统”和“趣味”也包括了我们近六十年来所熟悉的共和国主流诗歌传统,以及那些在某特定历史时段与主流诗歌有着题材、等内容上的对抗,但在语言形式上却有着近似构成方式的作品。当代诗歌史上的优秀诗人中有这方面倾向的,如黄翔,如食指,一部分的
琦君昌耀和海子,还有“朦胧诗”中“今天派”以外的绝大多数外省诗人。
“新诗”与“现代诗”在台湾地区的“混居”状况,则要提前一些年:台湾“现代诗”肇始于纪弦(即新诗现代派里的路易士)发起的现代派诗歌运动。从那以后,“现代诗”的美学在当地诗人中日渐盛行,开始构成声势和规模,甚而成为启发许多青年作者进入写作的重要理念。不过后来出了一个意外——随着当年余光中、洛夫等台湾现代诗巨匠的创作,后来不约而同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接轨古典诗歌美学的“复古”倾向,台湾的现代诗也不再是当年纪弦呼吁的那种“现代诗”了,它更多地容纳了与古汉语美学传统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语文性的雕琢”,因而呈现出了更靠近“新诗”美学的、某种温和的暧昧性。但就总体而言,从1950年代到1980年代,汉语现代诗的高峰,无疑是由台湾地区的作者们创造的。
有人也许会提出疑问——新诗时段内,曾有过拥有像戴望舒、卞之琳、何其芳、路易士等作者的“现代派”,拥有李金发、穆木天等作者的“象征派”,乃至稍后的“九叶派”,这些在欧洲现代主义诗潮影响下出现在汉语里的流派,难道它们也属于“新诗”而非“现代诗”?猴王出世教学设计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理由有二:一是无论它们所处的时间段,还是其文本所呈现出的整个现代汉语少年期的文法、语法特征,以及词语在达意功能上的不完备性,都与同时期其它新诗流派所呈现出近似的征候;
二是无论是新诗现代派,还是新诗象征派、“九叶派”,在激活其创作的源头中,欧洲现代主义诗潮固然是其理念的重要来源,但限于本土诗人所身处的“农业化-前工业化”这一社会、历史背景,以及他们
所接受的半传统半西洋式教育,他们的诗歌最后均无可争辩地沦为“浪漫”和“唯美”两大审美系统,现代性只显现为作品时隐时现的修辞技巧,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也就会明白,为什么后来像穆旦这样受早期奥登诗风影响的诗人,最后却成了世界浪漫主义诗歌在中国最重要的翻译者。
2. 不同美学属性
“新诗”最早强调的是它与古典诗歌相比的“新”,也就是用“白话文”写作这一层,以及挣脱传统观念(文学观、美学观、生活观乃至道德观等)的束缚。但不同时期、背景、身份与成就各异的当事人们(主要还是诗人),对它却很难有一个统一的、甚至明确的界定。
概率论发展简史“新诗”自诞生起,其面目就是暧昧不清的,这点可以通过回顾新诗史有发言能力的重量级作者得到验证——
天津市财政地税网胡适的“新诗”是说大白话,是要实施前清前辈呼唤的那样“我手写我口”,与此同时,却还要在神散、形也散之际,去押笨拙的韵,胡适自称之为“白话韵文”(见《尝试集》增订第四版代序一《五年八月四日答任叔永书》),但终止步于挥霍口语的任性,于诗的意境,全无顾及。
流氓是怎样练成的郭沫若的“新诗”(这里主要指代表其诗歌最高成就的《女神》),语言恣意妄为,其核虽不离古人所谓“言志”、“言情”的大指向,但其情、其志,已与旧时代相去甚远,倒是与他叹服的惠特曼、泰戈尔各
有一些相通的地方。可以说,郭是新诗草创阶段的“小李白”,他不止是整个现代文学中,在语言松绑的表现上最前卫、最先锋,也最卓有成效的天才,也对新诗初步地做了一点松散的、但却是本体意义上的界定,比如他说“诗的本职专在抒情”(《文艺论集·论诗三札》);“好的诗是短的诗”、“过长的叙事诗,完全是‘时代错误’……早就让位给小说去了”(《关于诗的问题》);“直觉是诗细胞的核,情绪是原形质,相象是染体,至于诗的形式只是细胞膜”(《论诗三札》);“节奏是诗的生命”、“诗与歌的区别,也就在这情调和声调上的畸轻畸重上发生出来的。情调偏重的,便成为诗,声调偏重的,便成为歌”(《文艺论集·论节奏》)……这些论述虽是以散论面貌出现,却对人们理解新诗的本质帮助不小。遗憾的是,对于处于体意义上“盲人骑瞎马”状态的现当代诗人,它们并未能被作为规律性的阐释普遍接受。
废名的“新诗”,注重意境和想象组接的别开生面,强调新诗应该是自由体,但在进一步阐发时出了问题,他说“白话新诗是用散文的文字自由写诗”,这样的话就是今天许多写臭诗的作者也不会同意了。
同为“新月”,同为西方浪漫派、唯美派、象征派杂揉的移植,
徐志摩的“新诗”华美时有宋词的韵致,但主流却局限于市井世家子弟的浮华;朱湘的“新诗”纯粹、高贵,但却过于刻板地忠实于西方诗歌的形式,早夭使他终于没能越出“食洋不化”的阶段;闻一多的“新诗”高喊戴着“新格律”的镣铐跳舞,但镣铐似乎过沉,舞蹈成了蠕动……没有通透且直指人心的文本做支撑,理论再怎么辩白也不让人看好。
李金发的“新诗”,想象力虽让一些虔诚的读者和学者叹为诡异,我以为这是因为他的汉语使用能力太逊,引发歧义或失语过多所致。让这样的作品在诗歌史上占据一个位置本就是一个荒谬,李对诗说过些什么,已不重要。
戴望舒是现代文学中最成型的接近现代主义诗歌的诗人,但他对诗歌所强调更多的是“诗歌不是什么”或“不能怎样”(《望舒诗论》),这种含蓄而含混的界定,很难具备理论上的意义。
作为新诗史上另一位里程碑式的诗人艾青,其诗歌以语言的散文化,和浅显的略带意味的想象,构成鲜明的特点。但散文化是不是可以构成被普遍认同的“诗歌美学特征”,这无论是艾青在世的时候,还是当今都是有疑问的。而且散文化一旦失控,也确实会对诗歌的跳跃性和节奏构成消解,导致诗歌呈现“非诗化”……
所以说,“新诗”在其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除了虽白话文在文字中的日益圆熟,而表现得语言上比原来畅销自如外,在体裁的本体上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被公认的界定。
“现代诗”的第一次真正被中国诗人以较为自觉、准确、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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