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大家好!从历史角度来看,版权保护期在世界上不同国家都是不断延长的,比如,1842年英国的版权保护期为作者死后7年,1911年为作者死后50年,到1988年修订为作者死后70年。1886年签订的《伯尔尼公约》中将版权保护期限规定为作者死后50年。而近20年,美国,欧盟等地出现了将版权保护期延长至作者死后70乃至90年的做法。因此我方认为今天双方所讨论的长版权保护期限应是作者死后70年到90年的保护期,往后时间不应讨论。我方认为长版权既能保护版权人的生前利益,又有利于文创产业良性发展,也不会直接损害公众利益。因此利大于弊,将从以下两点进行论证。 第一,能更稳妥地保障版权人的权益,激发创作者的创作欲望。因公众对文创产品日趋完美的精神追求,越来越多精良的文创作品来自于专业化的制作团队。以电影为例:《寻梦环游记》团队贞孝公主墓
为寻灵感数次走访墨西哥城;曼哈顿灰姑娘
《疯狂动物城》团队用一整年张震之子>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时间在非洲大草原上跟踪拍摄。正因这些团队的用心创作2020中央开始禁止基督教
,才让我们享受到精美绝伦的视频,这些付出属于无形的财产,理应得到长时间的保护与尊重。美国常规调查表明版权延长20年使得电影产量提高10.5%到13.4%之间;日本文化省研究表明将电影版权延长20年能带来的GDP产值为185.6亿日元。数据简单明了告诉我们有利益才有动力。
第二,能更好的使版权所有人及法人公司推动创作业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迪士尼以米老鼠起家,延长版权让以迪士尼为首的创作企业产生显著的效益,这些创作娱乐公司构成了美国创作产业的支柱,进一步推动了产业发展。皮克斯动画被迪士尼收购后,拥有更好的资源得以推出《玩具总动员3》等票房佳作,这部影片的票房达到10亿美元。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淘汰了部分产业结构,保证了创作者IP得以顺利延续,也更好的为创作者宣传自己的作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目前我国在与美国的版权贸易中处于弱势地位,更多是从美国进口版权及其衍生产品。诚然,大企业发展也许会挤压部分工作室生存,但我方认为这种商业竞争合理,延长版权,能更好促进我国的产业发展,也更有机会扭转这种局面,提高国际竞争力。
藤黄微球菌虽然长版权增加了接触成本,但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与发展,公众有意愿也有能力为这些因辛勤付出得来优质作品买单。况且原创作家的创作力才是推动文创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是无形的财富。综上,我方认为“长版权保护期限对社会利大于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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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正方)VS应院(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