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在最后
1、我国出版单位的设立方式为( )
A、特许制
B、自由制
C、保证金制黑龙江卫生信息网
D、审批制
A、法律
B、行政法规
C、行政规章
D、地方性规章
3、我国著作权法中,著作权和下列哪一项系同一概念( )
A、作者权
8、出版权
C、版权
D、专有权
4、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英国议会1709年通过的( )
A、《著作权法》
8、《版权法》
C、《安娜法令》
D、《作者权法》
5、2005年1月,甲县话剧团委托自由损稿人舒某创作一个剧本,准备排练成话剧在建国60周年大庆时上演,双方没有签订委托合同,舒某于1999年1月完成剧本,该剧本的作权人是( ) A、甲县话剧团
8、舒某
C、甲县话剧团和舒某
D、全体演员
6、甲在创作武侠小说《神腿》的过程中,乙提供了辅助活动。小说创作完成后,由出版社丙出版,该书的著作权应归属于( ) A、甲
B、甲和乙
C、丙
D、甲和丙
7、作为著作权主体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没有承受其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其著作权( )
A、由国家享有
B、由其法定代表人享有
D、成为无主财产
8、某汽车修理厂技术人员刘某利用工作之便,编写了一本《汽车修理技术》,为该书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刘某与工厂发生争议依照著作权法,该书的著作权( )
A不属职务作品,归刘某享有,与工厂完全无关
B该书属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刘某享有,但该厂在2年内可以使用并许可他人使用
C由刘某享有,该厂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D该书是职务作品,但未经刘某同意,该厂不得在2年内使用该作品
9、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对象是( )
A、小说
B、戏剧
C、相声
D、时事新闻
10、以下诸对象中,适用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
A、法院判决书
B、数学公式
C因家机关的决议
D、建筑施工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的产生是从( )
A家版权局审查批准之日起
B作品发表之日起
C国家知识产权局级布著作权证书之日起
D作品创作完成时起
12、我国著作权法中对公民作品的发表权的保护期限是( )。
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B、作品完成后50年
C、没有限制
D、作者有生之年
13、王某的长篇小说《东方之星)于1997年6月1日发表,第二年王某去世。王某的著作财产权将终止于( )
A、2047年6月1日
B、2047年6月12日
C、2047年12月31日
D、2048年12月31日
14、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在合同中的约定期限最多为( )
A、10年
B、7年
C、50年
D、没有规定
5、知名画家甲将自己画的一幅画送给乙,乙一直将其珍藏在家中,在一次画展中,乙将上述画参展,乙的行为( )
A、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压缩机论坛B、侵犯了甲的展览权
C、侵犯了甲的发行权
D、不侵权operators
16、著作权转让导致( )
A、著作权主体变更
B、著作权内容变更
C、著作权保护期变更
D、著作权客体变更
17、甲为做博士学位论文,在图书馆复印了乙的两篇论文,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甲的这一行为属于( )
A、侵权行为
B、法定许可使用
C、强制许可使用
D、合理使用
18、刘某为介绍最近出版的一本小说《我的第一次飞行》而在作品中适当摘录了小说的内容,《我的第一次飞行》的作者为王某, 则刘某( )。
A、应经王某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B、可以不经王某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
C、可以不经王某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
D、对王某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19、某学校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为教学目的而复制其作品2000份卖给学生使用( )
A、该行为属于强制许可
B、该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C、该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D、该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20、当事人对著作权纠纷仲裁裁决不服的( )
A、可以提起诉讼
B、不可以提起诉讼
C、可以申请行政机关复审
D、可以申请再次仲裁
案例分析
案例1:[案情1991年夏天某市教有局、文化局决定集资修建一座烈土雕并决定聘请本市美术学院教授王甲为创作设计人。10月11日发起单位派人到美术学院正式办理了聘请王甲创作设计烈士雕的有关手续,11月25日,在市各界代表参加的”烈士难奠基典礼“仪式上,王甲展示了自己创作的30公分高的雕初稿并就创作构思的主题思想、创作过程作了说明,获得与会者的赞同,同时展示了本市公园管理处美工李乙根据有关领导指示为说明雕所处位置而制作的烈士基模型。1992年3、4月间王甲在雕初稿基础上又制作了一座48公分高的二稿。随后王甲与李乙根据初稿、二稿基本形态的要求,指导木工制作了雕、放大稿骨架。这时李乙作为雕工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王甲的指导下,参加了雕泥塑的放大制作工作。王甲经常到现场进行指导和刻画修改,并对有关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对李乙提出的一些建议,王甲认为符合自己创作意图和表现手法的亦予以采纳。1993年初,高2.12米的烈士雕放大稿完成,经分割成400余块由王甲等人分别按1:4的比例放大制作成泥塑翻成石膏,交由工人用花岗石进行1:1石刻制作,1996年底雕正式落成,在此之前的1994年5月,全国城市雕塑没计方案展览会在首都举行该市选送了王甲创作的雕放大稿的缩小稿参展展览结束后,王甲创作的赠获得纪念铜牌,李乙认为自己与王甲在合作创作雕上存
在事实上的约定关系并实际参与制作了放大稿,因此诉至法院主张对雕放大稿享有著作权。
【问题】:李乙对雕放大稿是否事有著作权?雕放大稿是合作作品还是单独作品?
我眼中的网络世界案例2:(案情)画家张甲与图画爱好者杨乙是挚友,杨是张家的常客,茶余饭后,张常乘兴作画相赠。积年累月,杨收藏张的赠画50余幅。1992年6月张甲因病去逝,杨十分悲痛。1997年6月,时值张逝世五周年,为表示对亡友的哀悼之情,杨乙从张的生前赠画中精选了30幅,以张甲的名义出版发行。张的子女得知后,认为杨擅自出版张的绘画,侵犯了他们及其你的著作
权,遂与杨进行交涉。杨则认为,画既已赠送给自己,自己便取得了包括权在内的所有权,绘画是以张的名义发表的,自己没有其世盗名,不发生侵犯著作权问题。双方相持不下,张的子女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杨乙的行为是否侵犯张及其子女的著作权,为什么?
案例党的思想路线3:(案情)优秀青年教师郭甲,通过总结自己多年从事教学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撰写了一篇关于教学改革方面的论文,准备参加本校第四届论文研讨会,为此,到本校打字员赵乙帮其
打印,期间赵乙的同学肖丙看到该论文后很欣赏,随以自己学习为名向赵索要一份,之后,以自己的名义在某杂志上发表。郭了解此事后,指责肖剽窃了自己的论文,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而肖则辩解,自己当时看到的郭的论文还未公开发表,自己只是赞同郭的观点,并下了一番功夫写了该论文,且己正式发表,自己才依法享有该论文的著作权
【问题】该论文的著作权应归谁享有,为什么?
案例4:(案情)《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其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辨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5,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L付款即可.
【问题】你认为二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
案例5:(案情]作家王某写了一部反映”十年”的纪实报告文学交某出版社出版,该出版社为该书配发了若干幅“”时期的照片作为插图。在审定该书清样稿时,王某觉得照片能使作品增,便未提出异议。图书发行后,摄影家张某发现照片均是自己过去发表的作品,而王某和出版社在事前未征得他的同意,事后也未支付报酬,书中也没有将他署名为照片作者,故起诉王
某和出版社侵犯了其著作权。出版社承认侵权事实,愿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王某称自己只是该书文字部分的作者,照片为出版社配发,与自己无关,故否认其侵权责任。
【问题】试问王某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案例6:(案情]女作家池甲于1990年创作职篇小说《太阳之子》。发表在《花山》杂志第4期上,后获文任文学编辑周乙看到小说后,觉得不错,想拍成电影。1991年8月,周乙给池甲定信谈了自己对小说的看法,并询问此小说是否已被改编著过影视池甲回信表示愿意将小说交由周乙改编成电影。此后,池、周多次通信及电话、电报联系版权事宜。1991年12月12日,双方通过邮寄方式签订了《文学作品改编合同》,合同约定:“长江电影制处厂一次性向池甲创作的文学作品《太阳之子》专有影视改编权,有效期为2年。“同时相约“在本合同有效期限
内,长影厂若要将该文学作品的专有影视改编权许可(或转让)给第三者,必须事先征得池甲的书面同意。“合同签订后,长影厂便向池甲支付了费用1200元,此后不久,周乙将改编小说之事委托了黄河电影制片厂的导演李丁到编剧肖丙。1992年春节,黄河电影制片厂的导演李丁到编剧肖丙家,寻拍片素材,看到了甲的小说以及肖丙正在改编权后,于1992年2月中句,李丁到池甲,说出了自己想拍片的愿望,并希望池甲能作长影厂的工作。在此情况下,池甲给周乙擅自决定退还你改编权,这得由厂里决定。况且还牵扯到编剧。"3月8日池甲再次给周乙写信
催促肖丙的来信,肖信中说了黄影厂李丁的拍片愿望。长影厂见此情景,于4月中旬作出转让黄影厂拍片的决定,4月27日,周乙新赴黄影厂,代表团长影厂与黄影厂签订了《关于电影文学剧本(太阳之子)版权及同名小说影视改编权的转让合同》,由黄影厂支付长影厂5400元费用,取得“由周乙组稿、编辑,肖丙编剧的电影文学剧本《太阳之子》的版权及原同名小说的影视改编权。“合同签订后,黄影厂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拍摄,并于当年7月底摄制完成,影片中虽为池甲团名,却未给池甲任何报酬1992年6月池甲得知此情后,认为两上厂家抛开作者,自转让自己的作品很气愤,经与双方交沙不未果,于10月29日向法院担起诉讼,要求两家电影厂承担法律责任。而长影厂认为,他们将小说的影视改编权转让的是电影剧本的版权,而电影剧本
是长影厂委托肖丙改编的,长影厂享有剧本著作权,所以,其转让行为是合法的。黄影厂则认为,他们是在征得作者池甲的同意之后,才将电影文学剧本的版权及其影视改编权受让过来的,其行为合法有效。原被告双方各持一词,互不相让。
廖承志
【问题】、1:小说作者池甲所表示的由黄影厂拍片意愿意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由小说改编成的电影文学剧本的著作权由认享有?
3、长影和黄影两家电影制片厂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小说作者的合法权利?
答案:
1.D 2.A 3.C 4.C 5.B 6.A 7.A 8.C 9.D 10.D 11.D 12.A 13.D 14.A 15.D 16.A 17.B 18.B 19.C 20.B
案例1:【答】李乙对雕放大稿不享有著作权该作品是王甲独立完成的作品而不是合作作品。理由如下:所谓著作权是指作者对自己创作的科学、文学、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主体依照著作权取得的不同,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主体和继受著作权主体,原始著作权主体即指作者是指创作完成作品的人。本案中,烈士雕是有关单位聘请王甲设计创作并由王甲独立创作完成了初稿和二稿雕塑的放大稿作为诉争的焦点,是在王甲亲自指导参加下完成的,放大稿与前二稿相比在主题思想、整体结构、基本形态表现手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没有实质的改变出现的一些变化也是在王甲的指导参加和认可下完成的,李乙参与了放大制作通过口头或实际刻画提出过一些建议但最终采纳与否还取决于王甲所以李乙的工作是辅助性的劳动不具备原创性,另外也不存在有关单位聘请李乙参加创作雕塑的事实,李乙和王甲之间也没有合作创作的口头或书面约定所以李乙既不能单独取得对雕塑放大稿的著作权也不能与王甲分事该作品的著作权。该作品的著作权应归王甲一人事有。
案例2【答】杨乙的行为侵犯了张及其子女的著作权。理由如下
(1)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因此,张田将画赠与杨乙,只是将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给杨乙,扬只享有对作品原件的展览权,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仍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