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是我院实现信息化教学、科研及管理的重要信息平台,为了使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更加规范科学、合理分配网络资源,提高网络使用效率,促进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我院在校园网范围内实行实名制上网管理,对所有接入校园网利用网络资源的人员和用户进行注册备案,利用相应的账号进行上网。为做好实名制上网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名上网管理的依据和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学院《校园网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加强和规范我院互联网接入管理,保障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健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上网用户进行实名制管理,对用户的上网日志进行记录和备案。
实名上网认证管理是指通过对全院校园网用户上网身份的惟一鉴别和日志记录,规范用户上
网行为的网络管理方法。实施实名认证管理,有利于我院校园网出口带宽的有效利用,有利于网络的规范化管理。
二、实名上网认证的管理和操作步骤
我院实名上网认证系统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对后台服务器及数据库的管理维护,以及对前台认证的指导工作。
实名上网认证前台认证统一采用锐捷认证客户端,用户开机后,将出现“认证系统登录界面”,在这个界面下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只有进行了上网认证且认证成功的用户,才能使用互联网。
需要修改密码的用户,可以通过以下网址登录用户自助服务系统:125.221.35.78。登录用户自助服务系统以后,选择“个人信息”→ “自助操作”→ “修改密码和个人信息”→ “基本信息”,在此填入新密码,然后点击下面的“保存”按钮即可。
三、实名上网认证的用户管理
接入校园网内的所有网络终端设备均需纳入用户上网实名认证范围,其用户包括所有校内通过校园网访问互联网的教职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学生寝室和学生机房。 (一)教职员工实名上网管理
1、信息技术中心已为我院在职教职员工开设实名上网所需账号及初始密码,教职员工可在教学办公区通过账号使用互联网。
2、调入或分配到我院的新教职工,由本人填写《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办公电脑入网申请单》,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信息技术中心办理实名账户。
3、教职员工必须妥善保管个人的上网账号与密码,定期更改密码,不使用时及时下线。严防用户名和密码被人盗用、丢失,或者借予他人使用和传播,否则该用户名上网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注册用户承担。
4、教职工因故调离学院或者到龄退休的,需及时到信息技术中心销户。正常调离或者退休的,组织人事处及时通知信息技术中心,以核销其账户。
(二)临时工作人员实名上网管理
1、对于我院临时工作人员因工作业务需要上网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加盖本部门公章,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信息技术中心办理实名上网登记手续。太阳能整体浴室
2、临时工作人员的实名“上网账号”和“密码”必须妥善保管。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严禁其他人或多人使用,否则该用户名上网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注册用户相关领导部门承担。
3、临时工作人员变动或终止使用校园网时,需持有效证件及时到信息技术中心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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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岗位不变动而人员更换时,需重提出申请并注册登记。
(三)学生宿舍实名上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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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公寓上网账号的申请对象:是在校学生(原则上,大一学生第1学期不能申请入网)。
2焊条烘干炉、申请流程:由申请人持本人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到电信服务厅办理开户手续。 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表后三个工作日内开通账户。
3、 默认情况下,上网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如需修改密码可登陆自助服务平台,或本人携带学生证(图书证、身份证)到电信服务厅修改。
4、由于上网帐号与电脑进行绑定,请第一次必须使用本人电脑上网。如果电脑或网卡更换,请携带新的MAC地址及学生证(图书证、身份证)到电信服务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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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账号开通后,请到电信服务厅缴纳网费后通过自助平台125.221.35.78 充值。
(四)机房实名上网管理
1、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对各机房VLAN的管理,对上网行为的日志能备查到对应VLAN的机房。各机房要严格按照学院信息技术中心给定的VALN使用IP地址,不得随意改动,每台计算机均须采用固定IP地址进行上网。
2、VLAN下的机房实名上网管理由机房使用部门及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上网必须严格执行上网日志备份制度。机房管理人员要做好上机人员登记工作,实行人机一对一信息登记制度。按照公安部门要求机房上网日志至少要保存6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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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房上网是用于教学需要,机房上网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严禁在机房进行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和机房安全的操作,严禁在机房访问反动、站,严禁在机房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稳定以及不健康的信息,严禁利用机房计算机上网进行违法活动。
4、信息技术中心将协同公安部门对机房的上网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机房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达不到要求者,将停止本机房的网络接入,情节严重者,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机房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实名上网注意事项
1、校园网上网用户必须妥善管理好自己的账号与密码,密码遗忘和丢失尽快联系信息技术中心,严格规范自己的上网行为,对造成的后果由账号持有人负责。
2、学生账号只能在学生宿舍区网络使用,与办公账号不能混用,每账号只能登录一次,可以使用交换设备,但不支持路由及代理。
3、上网用户办理申请、退网等手续以及网络设置、密码修改事宜时,原则上须本人持有效
证件进行办理,其他人不能代理。
4、信息技术中心将对用户的上网行为进行监控,对于非法的上网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通报予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规定给予处分。
5、信息技术中心除相关部门的要求外,不得随意对外提供用户上网记录及日志信息。
五、说明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