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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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
一般规定
5.1.1 工艺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管道和构件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本体(不含衬里)及其基础,管道(不含衬里)及其支、吊架和基础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但储罐底板垫层可采用沥青砂;
2. 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设备和管道的保冷层采用阻燃型泡沫塑料制品时,其氧指数不应小于30
3. 建筑物的构件耐火极限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5.1.2 设备和管道应根据其内部物料的火灾危险性和操作条件,设置相应的仪表、自动联锁保护系统或紧急停车措施。
5.1.3 在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和储运设施区内,应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装置内布置
5.2.1 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5.2.2 为防止结焦、堵塞,控制温降、压降,避免发生副反应等有工艺要求的相关设备,可靠近布置。
5.2.3 分馏塔顶冷凝器、塔底重沸器与分馏塔,压缩机的分液罐、缓冲罐、中间冷却器等与压缩机,以及其他与主体设备密切相关的设备,可直接连接或靠近布置。
5.2.4 明火加热炉附属的燃料气分液罐、燃料气加热器等与炉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5.2.5 以甲B、乙A类液体为溶剂的溶液法聚合液所用的总容积大于800m3的掺合储罐与相邻的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7.5m;总容积小于或等于800m3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5.2.6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在线分析仪表间与工艺设备的防火间距不限。
5.2.7 布置在爆炸危险区的在线分析仪表间内设备为非防爆型时,在线分析仪表间应正压通风。
5.2.8 设备宜露天或半露天布置,并宜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执行。受工艺特点或自然条件限制的设备可布置在建筑物内。
5.2.9 联合装置视同一个装置,其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确定,其防火间距应符合表的规定。
5.2.10 装置内消防道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置内应设贯通式道路,道路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且两个出入口宜位于不同方位。当装置外两侧消防道路间距不大于120m时,装置内可不设贯通式道路;
2. 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m,路面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6m
5.2.11 在甲、乙类装置内部的设备、建筑物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用道路将装置分割成为占地面积不大于10000m2的设备、建筑物区;
2. 当大型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建筑物区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小于20000m2时,在设备、建筑物区四周应设环形道路,道路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设备、建筑物区的宽度不应大于120m,相邻两设备、建筑物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并应加强安全措施。

表5.2.1    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m)
项  目
控制
室、机
柜间、
变配
电所、
化验
室、办
公室
明火设备
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
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池、隔油池、酸性污水罐、含油污水罐
丙类
物品
仓库、
乙类
物品
储存
备注
可燃气体压缩机或压缩机房
装置储罐(总容积)
其他工艺设备或其房间
可燃气体
液化烃
可燃液体
可燃气体
液化
可燃液体
200~1000m3
50~
100m3
100~1000m3
A
B、乙A
B、丙A
A
B、乙A
B、丙A
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
明火设备
15
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
可燃气体压缩机或压缩机房
15
注1
9
9
装置储罐
(总容积)
可燃
气体
200~1000m3
15
15
9
注2
9
9
液化烃
50~100m3
A
15
9
可燃
液体
100~1000m3
B、乙A
15
15
9
B、丙A
9
9
其他工艺设备或房间
可燃气体
15
15
9
9
9
9
9
9
液化烃
A
15
9
9
9
9
可燃液体
B、乙A
15
15
9
9
9
9
B、丙A
9
9
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
15
9
9
9
15
9
9
注3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池、隔油池、酸性污水罐、含油污水罐
15
15
9
9
9
9
丙类物品仓库、乙类物品储存间
15
15
15
9
15
9
15
15
9
9
9
15
9
9
15
9
装置储罐组(总容积)
可燃气体
>1000 m3~5000m3
甲、乙
20
20
15
15
*
*
20
15
15
15
15
20
15
15
15
15
15
注4
液化烃
>100 m3~500m3
A
30
30
30
25
25
20
*
25
20
25
20
30
26
20
30
25
25
可燃液体
>1000 m3~5000m3
B、乙A
25
25
25
20
20
15
25
*
*
20
15
25
20
15
25
20
20
B、丙A
20
20
20
15
15
15
20
*
*
15
15
20
15
15
20
15
15

本文发布于:2023-05-08 01:20: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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