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细则

阅读: 评论:0

桥涵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细则
一、一般安全要求
1、桥涵工程施工前,应详细核对设计图纸和文件。高墩、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专题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靠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中、小桥涵工程施工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单项工程,在开工前应根据规程规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桥涵工程施工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及大型设施等,均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项安全设施完成后,应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3、特殊结构的桥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试验和检验,证明可行后方可实施。
4、桥涵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免双层可多层同时作业,当无法避免,而必须双层同时作业或桥下通航、通车及行人通道等立体施工时,应设防护棚、防护网、防撞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信号等,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有电焊作业的桥梁,防护棚应具有绝缘、防火性能。
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规定加设漏电保护器。
5、对于通航江河上的桥涵工程,施工前应与当地港航监督部门联系,商定有关通航、作业安全事宜,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等必要的手续,否则,不得开始施工。
6、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
7、禁止施工人员酒后驾驶施工交通车辆及操作危险等级较高的施工设备作业。
8、高大的自行式施工机械在移动转场过程中应放倒钻架和桅杆,在高压线下施工时应采用相关技术措施,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9、台风季节施工应做好防台准备工作,大跨径桥梁上部构造合拢段工期安排宜避开台风季节,在台风来临时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10、任何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因连续不间断要求进行夜间施工的工程,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并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二、基础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1、明挖基础
1)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并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
2)监理工程师还应监督检查挖土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土机械应暂停作业;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3)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先兆,应立即采取措施。在雨季、地下水及流沙地区挖土时,必须视具体情况增加坡度或加固支撑。
4)基坑开挖中,遇有流沙、涌水、涌沙及基坑边坡不稳定等现象发生时,应立即撤出基坑。只有切实采取加固措施,才能继续开挖。
2、筑岛、围堰
1)施工单位应随时检查挡板、板桩等挡土设施的稳定牢固状况;当基坑较深时,应在合适位置悬挂人员上下扶梯。施工中,遇有流沙、涌沙或支撑变形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挖掘,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在切实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2)采用吸泥船吹沙筑岛时施工单位要对船体吃水深度、停泊位置、管路射程及连接方法等,进行严格检查和试验。
3)基础施工中,进行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施工中交接班时,应将处理情况和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做好原始记录及签字工作。
4)基坑抽水过程中,要有专人经常检查土层变化、支撑结构受力等情况,发现有变形时,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5)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或流水,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围堰。
3、钻孔灌注桩基础
1)钻机就位后,施工单位应对钻机及其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平台和作业平台,
特别是水上钻机平台应搭设坚固牢靠,并满铺脚手板,设防护栏、走道。杂物及障碍物应及时清除。
2)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各类钻机在作业中,应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登机。
3)采用冲击钻孔时,卷扬机钢丝绳断丝量超过5%时,必须立即更换。
4)卷扬机在收放钢丝绳操作时,严禁作业人员在其上面跨越;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全部放完,最少保留3圈。严禁手拉钢丝绳卷绕。
5)钻孔中,发生故障需排除时,严禁作业人员下孔内处理故障。
6)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罩。
7)应在泥浆池边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围栏。桩基坑施工完成后,应回填泥浆池。
8)雷雨时作业人员不得在钻机下停留,防止碰撞、电击等意外事故发生。
4、人工挖孔桩基础
1)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必须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坍孔。
2)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挡。孔口不得堆积土渣及工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作业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3)所用电器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孔内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灯具。起吊设备必须有限位器、防脱钩器等装置。
4)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避让。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爆破或浇注混凝土作业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撤出井孔。
5)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简易方法,可将明火吊到孔内检查氧气是否充足),还要遵守下列规定:
1)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2)二氧化碳气体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若其含量不超过规定,但作业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
3)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度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6)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米时,应采用机械通风。人工挖孔最深不宜大于15米。
7)人工挖孔桩采用混凝土护壁时,每挖深1米(土质不好还应适当减少),应立即浇注护壁,护壁厚度不小于10㎝。
8)岩石孔爆破,不得用有害气体,不得用火起爆。
9)孔内有人作业时,孔边3米以内不得不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内人员作业时,孔上必须有监护人员,并要随时与孔下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监护人员应随时注意孔壁变化及孔底施工情况,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本文发布于:2023-05-07 04:58: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patent.en369.cn/patent/4/9043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作业   施工   人员   措施   不得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369专利查询检索平台 豫ICP备2021025688号-2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