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为了规范公司产品包装作业,保护产品在存储、运送中不受破坏,特制定本规范。 二、合用范畴
适本规范合用于公司所有消防类产品包装作业,重要是针对纸、木箱包装件质量原则予以合理规范。
三、职责
生产部:严格遵守包装需求。
质量部:负责包装质量监控。
采购部:推动包装原则在供应商端执行。
四、定义
1、小型产品
直径或长宽尺寸不大于50mm产品,如:螺母,螺杆,接头等;
2、中型产品
直径或长宽尺寸在50~300mm产品,如: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气溶胶灭火装置等;
3、大型产品直径或长宽尺寸在300mm以上产品,如:消防控制柜、火灾报警控制器等;
4、不规则产品产品形状不规则,且不能使用通用包材进行包装产品;
5、内包装与产品直接接触,最小包装包装形式,重要是保护产品质量,多用软包装材料,如PE袋、气泡袋、编织袋等;
6、外包装是集中产品包装于一体容器,重要用来保障产品在流通中安全,便于装卸、运送等。其包装兼顾防震功能和美观,如纸箱,木箱等;
五、包装材料
1、包装纸箱
1.2纸箱所用纸板应符合GB/T 6544-相应规定。
1.3瓦楞纸箱设计长、宽之比普通不不不大于
2.5:1;高、宽之比普通不不不大于2:1,普通不不大于0.15:1。
1.4在无特殊规定条件下,普通选用单瓦楞纸箱,纸箱层数不少于3层,纸箱所用纸板边压强度不不大于3500N/m(按20KG,堆叠5层,面积40*30CM,计算,需要3588N/M) 。
2、木箱
2.1普通木箱需符合GB T 12464-有关规定。
2.2框架木箱需符合GB T 7284-有关规定。
2.3木箱材质除特殊规定,不可用原木,普通采用是9MM-15MM厚度复合板,即三合板或者胶合板。
2.4大型产品或重量在30KG以上产品,优先采用木箱作为外包装。
2.5箱底应有2根高度不不大于50mm,宽度不不大于100mm衬脚,两衬脚之间间距不应不大于200mm,以便叉车搬运。
3、气泡袋
3.1气泡直径为8mm。
3.2气泡高度为5mm
4、塑料打包带
4.1打包带规格为宽10mm~15mm,厚度0.6mm~1.0mm。
4.2打包带抗拉力至少不不大于50KG。
六、包装作业
1、基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