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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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立升
摘要
本说明书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数据处理方法包括:根据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确定所述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其中,所述标识数据用于标识已经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的用户,所述用户为所述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用户;根据所述标识数据从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根据所述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
权利要求

1.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根据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确定所述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其中,所述标识数据用于标识已经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的用户,所述用户为所述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用户;

根据所述标识数据从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

根据所述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根据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确定所述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包括:

若获取到所述数据申请方对其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的数据使用申请,则向所述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用户推送数据授权消息;

对所述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任一用户,根据该用户对所述数据授权消息的反馈数据判定该用户是否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

若判定该用户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则建立该用户的标识数据与所述数据申请方的对应关系。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数据授权消息还用于用户选择对所述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的授权使用方式。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包括:

对所述目标业务的任一用户,若该用户已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并选择了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的授权使用方式,则向所述数据申请方开放数据使用权限,所述数据使用权限用于限制所述数据申请方按照该用户选择的所述授权使用方式使用该用户对应的业务数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根据所述标识数据从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包括:

监测所述目标业务对应的业务数据,将与所述标识数据对应的业务数据作为可授权数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根据所述标识数据从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包括:

对任一已经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的用户,将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与该用户对应的业务数据作为可授权数据。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包括:

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对应的账号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向所述标识数据对应的用户推送数据使用消息,所述数据使用消息用于指示已将所述可授权数据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获取到所述目标业务的任一用户对所述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方式变更申请,则确定该用户对应的变更后数据使用方式,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按照所述变更后数据使用方式使用该用户对应的业务数据。

10.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包括:

用户定位模块,用于根据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确定所述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其中,所述标识数据用于标识已经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的用户,所述用户为所述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用户;

数据筛选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标识数据从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

数据授权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

11.一种数据处理设备,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

以及,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

其中,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执行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

12.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现有技术中,用户使用互联网业务所产生的业务数据具有重要价值。由于业务数据可能会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传输或使用,且业务数据中可能包含用户隐私数据,因而如何合理控制业务数据的网络传输或使用尤为重要。

有鉴于此,需要有效的数据网络传输或使用管控方案。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用以解决如何更有效地管控数据的网络传输或使用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根据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确定所述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其中,所述标识数据用于标识已经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的用户,所述用户为所述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用户;

根据所述标识数据从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

根据所述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包括:

用户定位模块,用于根据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确定所述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其中,所述标识数据用于标识已经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的用户,所述用户为所述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用户;

数据筛选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标识数据从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

数据授权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设备,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

以及,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

其中,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执行上述的数据处理方法。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数据处理方法。

本说明书实施例采用的上述至少一个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

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对数据使用授权用户进行标识,建立授权用户与数据申请方的关联关系,从而筛选出用户授权的可授权数据,保证了可授权数据的准确性;将可授权数据许可数据申请方使用,能够有效提高数据管理效果,防止数据被不当使用。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说明书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说明书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说明书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说明书第一个实施例中的数据处理方法的执行主体示意图。

图2是本说明书第一个实施例中的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说明书第一个实施例中的数据处理过程示意图。

图4是本说明书第二个实施例中的数据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说明书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现有技术中,各网络业务服务商将用户使用互联网业务所产生的业务数据视为重要的数据资源,通过对业务数据的分析,促进网络业务的发展和推广。这种情况下,某些网络业务服务商为了获取更多的业务数据,可能向其他网络业务服务商提出业务数据共享甚至售卖请求,从而业务数据可能会在不同网络业务服务商之间进行传输或使用。由于业务数据中可能包含用户隐私数据或其他不宜传输或使用的数据,因而如何合理控制业务数据的网络传输或使用显得尤为重要。

本说明书第一个实施例(以下简称“实施例一”)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本实施例的执行主体可以是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计算机、pad、电视)或者服务器或者操作系统或者数据处理平台或者数据处理系统或应用程序等,即执行主体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使用或者变换执行主体。另外,也可以有第三方应用程序协助所述执行主体执行本实施例。例如图1所示,可以由服务器来执行本实施例中的数据处理方法,并且可以在(用户所持有的)终端上安装(与所述服务器)相对应的应用程序,终端或应用程序与服务器之间可以进行数据传输,通过终端或应用程序来进行数据的采集或输入或输出或(向用户)进行页面或信息处理,从而辅助服务器执行本实施例中的数据处理方法。

如图2和图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S101:(执行主体)根据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确定所述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其中,所述标识数据用于标识已经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的用户,所述用户为所述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用户;

用户在使用网络业务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业务数据,例如用户使用即时通讯业务可以产生通讯数据,用户使用支付业务可以产生支付数据等。业务数据一般存储于网络业务服务商(网络业务服务商即为用户提供网络业务的主体,一般指企业主体)的数据库中。相应的,不同的网络业务服务商所提供的网络业务可以相同或不同,不同的网络业务服务商拥有的业务数据可以不同。

实施例一中,若任一主体A申请使用任一主体B所提供的某种网络业务的业务数据,则主体A可以称为数据申请方,即申请使用数据的主体。实施例一对数据申请方或网络业务的形式或内容不作限定。特别的,所述的主体B可以是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

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获取数据使用申请,例如可以如下1.1和/或1.2和/或1.3所述(实施例一不限于1.1和/或1.2和/或1.3):

1.1、数据申请方发送数据使用申请

对任一主体A,主体A可以向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发送数据使用申请,当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获取到主体A的数据使用申请后,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将主体A作为数据申请方。这里的“数据使用申请”可以是网络指令或网络请求或网络消息或其他形式,其可以通过网络操作生成以及传输。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数据使用申请”泛指任何可以表示数据使用意愿的网络指令或网络请求或网络消息或其他形式,实施例一对数据使用申请的具体内容或形式不作限定。

1.2、数据申请方之外的其他主体发送数据使用申请

可以通过数据申请方之外的其他终端或设备或应用程序向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发送数据使用申请,数据使用申请用于表征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意愿,数据使用申请中可以包括数据申请方的标识信息或身份信息,从而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根据数据使用申请确定出数据申请方。

1.3、数据使用申请非仅为网络指令或网络请求或网络消息

数据申请方与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的拥有方之间可以签署相关协议,所述相关协议至少有部分内容表达了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意愿,所述相关协议可以包括数据申请方的标识信息或身份信息,可以将所述协议作为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则签署所述协议并对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进行相关操作(例如在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上执行存储所述协议或识别所述协议或标注所述协议等操作,其中标注所述协议可以仅是标注所述协议关联的部分或全部信息,例如数据申请方的标识信息或身份信息)后,可以视为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获取数据使用申请,并根据数据使用申请确定出数据申请方。

无论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通过何种方式获取数据使用申请,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都可以根据数据使用申请确定数据申请方,用于确定任一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可以称为该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由前述可知,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并不一定是数据申请方发送的。

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能将多个主体都作为数据申请方,对任一数据申请方,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根据该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确定该数据申请方申请使用的业务数据的数据内容和/或确定该数据申请方申请使用何种网络业务的业务数据。例如,数据使用申请中可以标示数据申请方所申请使用的业务数据的数据内容和/或标示申请使用何种网络业务的业务数据,从而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根据数据使用申请确定数据申请方申请使用的业务数据的数据内容和/或确定数据申请方申请使用何种网络业务的业务数据。

实施例一中,数据申请方申请使用的业务数据对应的网络业务即为数据申请方感兴趣的网络业务。不同的数据申请方感兴趣的网络业务可能不同,例如某个数据申请方申请使用即时通讯业务的业务数据,则即时通讯业务为该数据申请方感兴趣的网络业务;另一个数据申请方申请使用支付业务的业务数据,则支付业务为该另一个数据申请方感兴趣的网络业务。特别的,单个数据申请方感兴趣的网络业务可以为一种或多种。

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根据该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确定该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说明如下:

对任一数据申请方:

既然数据使用申请是申请使用感兴趣的网络业务的业务数据,那么该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实际上就是该数据申请方对其感兴趣的网络业务的业务数据的数据使用申请。以下,将该数据申请方申请使用的业务数据对应的网络业务称为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

若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获取到该数据申请方对其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的数据使用申请,则向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用户(以下将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用户称为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用户)推送数据授权消息;具体的,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向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用户的终端推送数据授权消息;或者,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用户是通过应用程序使用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则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向所述应用程序推送数据授权消息。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推送数据授权消息的作用是使上述终端或应用程序显示数据申请授权页面,以便用户选择是否对该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进行授权。实施例一对数据申请授权页面的具体内容或形式不作限定。特别的,若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有多种,则向该数据申请方的每种目标业务的用户发送所述数据授权消息。

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任一用户可以通过操作所述数据申请授权页面选择是否对该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进行授权,从而所述终端或应用程序可以根据该用户的操作生成该用户对所述数据授权消息的反馈数据,并将所述授权消息的反馈数据发送给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

对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任一用户,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根据该用户对所述数据授权消息的反馈数据判定该用户是否对该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

对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任一用户,若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判定该用户对该数据申请方进行了数据使用授权(即该用户授权该数据申请方使用“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与该用户对应的业务数据,其中,与该用户对应的业务数据一般是由于该用户操作或使用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而产生的),则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建立该用户的标识数据与该数据申请方的对应关系,即已授权用户的标识数据与该数据申请方的对应关系。对于任一种网络业务来说,可以对使用该种网络业务的用户(一般是指该网络业务的注册用户)进行标识或定位或区分,例如通过用户的用户名(或账户名,下同)或身份数据可以对单个用户进行标识或定位或区分。实施例一所述的“标识数据”泛指用于对用户进行标识或定位或区分或身份确认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用户名或身份ID或银行账户数据。

对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任一用户,若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判定该用户未对该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该用户未操作或放弃操作或关闭所述数据申请授权页面也可以视为未对该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则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不建立该用户的标识数据与该数据申请方的对应关系,或建立未授权用户的标识数据与该数据申请方的对应关系。

实施例一中,所述数据授权消息还可以用于用户选择对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的授权使用方式,即用户可以通过所述数据申请授权页面选择对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的授权使用方式,用户所选择的授权使用方式可以包含在数据授权消息的反馈数据中。用户可选的授权使用方式可以以选项的形式展示在数据申请授权页面上,可用的授权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仅读取、可存储、可编辑等使用方式,实施例一对授权使用方式的具体内容或形式不作限定。

当然,该数据申请方可以通过奖励来促使用户对其开放更多数据使用方式,该数据申请方可以向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发送包含奖励数据的指令,从而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推送的数据授权消息可以包含该数据申请方到的奖励信息,前述的数据授权页面可以显示该数据申请方的奖励信息。

以上内容说明了如何确定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确定任一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所述标识数据用于标识已经对该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的用户,所述用户为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用户。

S103:(执行主体)根据所述标识数据从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

对任一数据申请方的任一种目标业务:

该种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一般是不断产生的,故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监测该种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并从该种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

实施例一中,从该种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可以包括:根据该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从该种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进一步,根据标识数据从该种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可以包括:对任一已经对该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的用户(以下简称“已授权用户”),将该种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与该用户关联或对应的业务数据作为可授权数据。

实施例一中,已经确定了该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从而也就标识出了该种目标业务的哪些用户对该数据申请方进行了数据使用授权。对该种目标业务的任一用户,若该用户对该数据申请方进行了数据使用授权,则将该种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与该用户关联或对应的业务数据作为可授权数据。由于网络业务的业务数据是基于用户对网络业务的操作或使用产生的,故网络业务的业务数据中包含了网络业务的用户的标识数据,与用户关联或对应的业务数据相当于与用户的标识数据关联或对应的业务数据。这样一来,可以将该种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与已授权用户的标识数据关联或对应的业务数据作为已授权用户关联或对应的业务数据。

例如,若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为即时通讯业务,由于用户操作或使用即时通讯业务,即时通讯业务的业务数据中会包含用户的用户名等标识数据(用户名等标识数据可以以业务数据参数的形式存在,实施例一对标识数据的存在形式不作限定),故可以根据已授权用户的用户名等标识数据,从即时通讯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与已授权用户的标识数据关联或对应的业务数据,作为与已授权用户关联或对应的业务数据,并作为可授权数据。

例如图3所示,用户授权后,确定该数据申请方对应的用户个人标识数据,该数据申请方对应的该目标业务的已授权用户的所有标识数据记为集合P。假设该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为数据集合S,则将数据集合S与P链接,就可以根据数据集合P从数据集S中确定出可授权数据S’。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的可授权数据可以包括该种目标业务的已授权用户的标识数据。

S105:(执行主体)根据所述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

对任一数据申请方的任一种目标业务:

前面已经说明了,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获取该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进而根据该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确定该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以及从该种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在确定该种目标业务的可授权数据的情况下,即可将该种目标业务的可授权数据授权给该数据申请方使用。也即,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根据该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确定了该目标业务的可授权数据,并授权该数据申请方使用该目标业务的所述可授权数据。

前面已经说明了用户可以选择业务数据的授权使用方式,故授权该数据申请方使用该种目标业务的可授权数据包括:对该种目标业务的任一用户,若该用户已对该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并选择了该种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的授权使用方式,则向该数据申请方开放数据使用权限,所述数据使用权限用于限制所述数据申请方按照该用户选择的授权使用方式使用该用户关联或对应的业务数据。

对该种目标业务的任一用户,该用户对该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后,将该种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与该用户关联或对应的业务数据作为该用户的可授权数据。不同用户对其自身的可授权数据的授权使用方式可能不同,从而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限制该数据申请方按照该种目标业务的任一已授权用户选择的授权使用方式使用该已授权用户的已授权数据,从而实现了不同用户对数据使用权限的个性化定制。

举例来说,用户C1和用户C2均为该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已授权用户,用户C1选择的数据使用方式为仅读取,用户C2选择的数据使用方式为读取、存储和编辑,则该数据申请方被开放的权限是其仅能读取用户C1的可授权数据,但可以读取、存储和编辑用户C2的可授权数据。

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生成与各数据申请方对应的账号,例如执行账号,从而授权该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可以包括:授权该数据申请方对应的账号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即该数据申请方对可授权数据的使用是以其账号的名义进行的,该数据申请方对可授权数据的使用行为与其账号关联,从而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根据账号快速识别该数据申请方对可授权数据的使用行为。

由于业务数据是不断生成的,故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每间隔预设时间段对该数据申请方进行一次数据使用授权,以便该数据申请方可以使用最新生成的业务数据。

另外,数据申请方使用可授权数据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漏斗分析或用户画像,实施例一对数据申请方使用可授权数据的目的不作限定。例如图3中,确定出数据集合S’后,将数据集合S’开放权限(即赋权)给该数据申请方,该数据申请方可以使用数据集合S’进行数据加工,数据加工包括但不限于漏斗分析或用户画像。

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授权该数据申请方使用该种目标业务的可授权数据后,还可以向该种目标业务的任一已授权用户推送数据使用消息,所述数据使用消息用于指示已将该已授权用户的可授权数据授权该数据申请方使用。

前面已经说明了用户可以自由选择数据使用方式,则用户可以通过操作终端或应用程序来变更数据使用方式,终端或应用程序以数据使用权限变更申请的形式将用户的操作数据发送给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数据使用权限变更申请还可以包含用户的标识数据,以便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确定需要变更数据使用方式的用户以及变更后的数据使用方式。若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获取到该目标业务的任一(已授权)用户对该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权限变更申请,则确定该用户对应的变更后数据使用方式,授权该数据申请方按照所述变更后数据使用方式使用该用户对应的业务数据(即该用户对应的可授权数据,下同)。

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可以是区块链的节点,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所确定的标识数据可以在区块链上进行共识,共识通过后由区块链的节点进行存储,从而只要有一个节点作为实施例一的执行主体确定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后,区块链的各节点都可以共享标识数据,并都可以确定可授权数据以及向数据申请方开放数据使用权项。通过对标识数据的共识以及分布式存储标识数据,可以防止标识数据被篡改,包括防止本来未授权的用户的标识数据被篡改为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导致未授权用户对应的业务数据被数据申请方使用,从而提高实施例一的安全性。

通过实施例一的上述技术方案,通过确定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也就确定了对数据申请方授权的用户,通过标识数据能够准确筛选出授权用户的可授权数据,能够有效提高数据授权和使用管理效率和效果,防止数据被不当使用。上述技术方案给予用户对数据使用方式的自由选择权和变更权,按照用户的授权使用方式限制数据申请方对已授权数据的使用,进一步提高数据授权和使用管理效率和效果。上述技术方案通过为数据申请方分配账号,并通过账户精确识别和监控数据申请方对可授权数据的使用,能够实现数据授权和使用的规范性和可控性,进一步提高数据授权和使用管理效率和效果。

如图4所示,本说明书第二个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包括:

用户定位模块202,用于根据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确定所述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其中,所述标识数据用于标识已经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的用户,所述用户为所述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用户;

数据筛选模块204,用于根据所述标识数据从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

数据授权模块206,用于根据所述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

可选的,根据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申请确定所述数据申请方对应的标识数据包括:

若获取到所述数据申请方对其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的数据使用申请,则向所述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用户推送数据授权消息;

对所述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任一用户,根据该用户对所述数据授权消息的反馈数据判定该用户是否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

若判定该用户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则建立该用户的标识数据与所述数据申请方的对应关系。

可选的,所述数据授权消息还用于用户选择对所述数据申请方的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的授权使用方式。

可选的,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包括:

对所述目标业务的任一用户,若该用户已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并选择了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的授权使用方式,则向所述数据申请方开放数据使用权限,所述数据使用权限用于限制所述数据申请方按照该用户选择的所述授权使用方式使用该用户对应的业务数据。

可选的,根据所述标识数据从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包括:

监测所述目标业务对应的业务数据,将与所述标识数据对应的业务数据作为可授权数据。

可选的,根据所述标识数据从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筛选出可授权数据包括:

对任一已经对所述数据申请方进行数据使用授权的用户,将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数据中与该用户对应的业务数据作为可授权数据。

可选的,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包括:

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对应的账号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授权反馈模块,用于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所述可授权数据后,向所述标识数据对应的用户推送数据使用消息,所述数据使用消息用于指示已将所述可授权数据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使用。

可选的,所述数据授权模块206还用于:若获取到所述目标业务的任一用户对所述数据申请方的数据使用方式变更申请,则确定该用户对应的变更后数据使用方式,授权所述数据申请方按照所述变更后数据使用方式使用该用户对应的业务数据。

本说明书第三个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设备,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

以及,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

其中,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执行第一个实施例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

本说明书第四个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第一个实施例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

上述各实施例可以结合使用,不同实施例之间或同一实施例内的名称相同的模块可以是相同可不同的模块。

上述对本说明书特定实施例进行了描述,其它实施例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在一些情况下,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动作或步骤可以按照不同于实施例中的顺序来执行并且仍然可以实现期望的结果。另外,附图中描绘的过程不一定必须按照示出的特定顺序或者连续顺序才能实现期望的结果。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多任务处理和并行处理也是可以的或者可能是有利的。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装置、设备、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装置、设备、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方法是对应的,因此,装置、设备、非易失性计算机存储介质也具有与对应方法类似的有益技术效果,由于上面已经对方法的有益技术效果进行了详细说明,因此,这里不再赘述对应装置、设备、非易失性计算机存储介质的有益技术效果。

在20世纪90年代,对于一个技术的改进可以很明显地区分是硬件上的改进(例如,对二极管、晶体管、开关等电路结构的改进)还是软件上的改进(对于方法流程的改进)。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当今的很多方法流程的改进已经可以视为硬件电路结构的直接改进。设计人员几乎都通过将改进的方法流程编程到硬件电路中来得到相应的硬件电路结构。因此,不能说一个方法流程的改进就不能用硬件实体模块来实现。例如,可编程逻辑器件(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PLD)(例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Array,FPGA))就是这样一种集成电路,其逻辑功能由用户对器件编程来确定。由设计人员自行编程来把一个数字系统“集成”在一片PLD上,而不需要请芯片制造厂商来设计和制作专用的集成电路芯片。而且,如今,取代手工地制作集成电路芯片,这种编程也多半改用“逻辑编译器(logic compiler)”软件来实现,它与程序开发撰写时所用的软件编译器相类似,而要编译之前的原始代码也得用特定的编程语言来撰写,此称之为硬件描述语言(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HDL),而HDL也并非仅有一种,而是有许多种,如ABEL(Advanced Boolean Expression Language)、AHDL(Altera Hardware DescriptionLanguage)、Confluence、CUPL(Cornell University Programming Language)、HDCal、JHDL(Java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Lava、Lola、MyHDL、PALASM、RHDL(Ruby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等,目前最普遍使用的是VHDL(Very-High-SpeedIntegrated Circuit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与Verilog。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清楚,只需要将方法流程用上述几种硬件描述语言稍作逻辑编程并编程到集成电路中,就可以很容易得到实现该逻辑方法流程的硬件电路。

控制器可以按任何适当的方式实现,例如,控制器可以采取例如微处理器或处理器以及存储可由该(微)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例如软件或固件)的计算机可读介质、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的形式,控制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微控制器:ARC 625D、Atmel AT91SAM、Microchip PIC18F26K20以及Silicone Labs C8051F320,存储器控制器还可以被实现为存储器的控制逻辑的一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也知道,除了以纯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方式实现控制器以外,完全可以通过将方法步骤进行逻辑编程来使得控制器以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等的形式来实现相同功能。因此这种控制器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硬件部件,而对其内包括的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也可以视为硬件部件内的结构。或者甚至,可以将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视为既可以是实现方法的软件模块又可以是硬件部件内的结构。

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具体的,计算机例如可以为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何设备的组合。

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以上装置时以功能分为各种单元分别描述。当然,在实施本说明书时可以把各单元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说明书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说明书实施例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说明书实施例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说明书是参照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 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式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 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本说明书可以在由计算机执行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一般上下文中描述,例如程序模块。一般地,程序模块包括执行特定任务或实现特定抽象数据类型的例程、程序、对象、组件、数据结构等等。也可以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实践本说明书,在这些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由通过通信网络而被连接的远程处理设备来执行任务。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程序模块可以位于包括存储设备在内的本地和远程计算机存储介质中。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说明书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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