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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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2.01.10
【字 号】〔2012〕18号
【施行日期】2012.01.10 直埋电缆盖板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
正文太空风洞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201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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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省环保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1〕4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了《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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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确保我省实现“到2015年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的目标,制定本指南。
  1 总论
  1.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的监督管理。
  1.2 术语概念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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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1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3.2 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 -199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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