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云峰 宋 冬
来源:《中国军转民》 2016年第7期
刘云峰 宋冬
电子信息化产品逐步在航天弹载领域得到运用,本文在对该类产品的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军代表质量监督工作实际,探讨了军代表做好该类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做法。
1.引言
近几年,随着装备采购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国防工业格局的调整、“武器装备信息化、信息装备武器化”的深入推进,电子信息化产品逐步在航天弹载领域得到运用。
该类电子产品除具备普通电子产品的特点外,由于其应用场合的特殊性还具有以下特点:
智能定位
(1)具有一次性使用的特点,发射后便不可维护、维修;
(2)产品经济价值高,失败的代价非常大;
(3)产品政治意义大,敏感度高;
(4)产品必须满足高可靠、长寿命的质量要求,且可连续加电工作。
为了满足以上特点,实现航天产品“工作零缺陷、产品零故障”的质量目标,抓好该类电子产品的生产过程质量监督成为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军代表必须对“人、机、料、法、环”诸要素进行管理和控制,以保证承制单位稳定地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本文就航天电子产品的特点,探讨了军代表做好该类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做法。
2.质量监督要求
2.1准工作依据
生产质量控制是确保航天系统产品优质的重要方面,军代表要依据《驻厂军代表工作条例》、《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和《军工产品定型工作条例》及23项新的国家军用标准等指令性文件,其中GJB5710-2006《装备生产过程质量监督要求》、GJB3677A-2006《装备检验验收程序》、GJB5712-2006《装备试验质量监督要求》等都是军代表装备生产监督工作的基本依据和指南,这些法规标准,明确了军代表参与生产质量监督的职责和任务。因此军代表应熟悉掌握这些规定,明确自己的任务,履行自己的职责,按规定的要求、程序、内容和方法,做好装备生产质量监督工作。结合
产品的具体情况,明确军代表在生产阶段的主要工作和工作方法,明确军代表质量监督的重点和检验的范围、内容及时机,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向承制单位进行标准法规的质量宣贯,全面提升军代表参与装备生产监督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2加强人员管控
军代表应督促承制单位参照航天系统对型号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即“两总五师系统”,严格规定在质量工作上的任务、职责和权限,以便做到质量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程序,检查有标准。
由于航天电子产品的特殊性,生产过程各岗位须由责任心强、质量意识高、技术过硬的人员承担,每一位同志都要意识到在确保质量、确保成功中所承担的责任,要按照自身的岗位职责,依据各项标准、规范和要求,认认真真、扎扎实实、高质量地把自身工作做好,严格执行生产工序过程中的“检验制”、“留名制”,以及关键岗位的“双岗制”和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严肃认真、周到细致对待生产过程的每一道环节,才能确保产品稳妥可靠、万无一失。各型号队伍成立后,采用定人定岗的方式保证其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尤其不允许同时更换主角、副角负责人。首次从事航天电子产品的生产人员,必须经专业考核合格后,持有上岗证才能开展相关工作。
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把质量第一的思想渗透到各个工作领域,贯彻全面、全员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加强全员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观念,把航天产品质量教育作为质量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强化,特别要注重加强对航天产品质量的认识,大力加强全员的质量意识、质量道德、质量观念的教育,宣传弘扬“两弹一星”和“载人航天”精神,把做好航天产品质量工作当作一项政治性任务的高度来认识。
2.3把好生产源头
军代表应监督承制单位从生产源头抓住质量关,对所需元器件、原材料和外购件进行质量控制,并进行严格的筛选、复验、DPA(破坏性物理分析)等,执行严格的出入库、装配制度。具体要求为:酷基
2.3.1电子元器件筛选:实行100%的二次筛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剔除存在有失效模式的电子元器件;对由于手段问题不能进行筛选的元器件,须采取其它的控制方式来保证其质量。例如不能二次筛选的进口元器件必须进行单板筛选试验;
2.3.2电子元器件出入库、装配:元器件存放和运送应装入电磁屏蔽袋内或金属容器中,并保存在有温湿度控制的库房内,温湿度等参数应符合元器件贮存的环境要求。元器件在筛选过程中也要采取保护措施。出库元器件应尽快装配,禁止长期放置在生产现场。某产品信号处理板回流焊后出现元器件倾斜、焊点不浸润现象,如图1所示,经分析故障原因为元器件焊端在筛选、存放过程中被氧化。
加强静电防护,严禁徒手接触元器件以及部件,安装CMOS等静电敏感元器件时必须按QJ2711《静电放电敏感器件安装工艺技术要求》采取防静电措施。
2.3.3电子元器件问题处理:在产品电装完毕后的组件试验及产品交付后运行过程中的电子元器件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质量分析,甚至进行一些试验来帮助分析。通过这些分析工作查明失效的机理,明确其是固有的质量问题,还是设计问题或使用问题。若是固有的质量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向生产厂家提出质量改进要求,在测试、筛选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强监控,问题较严重时应及时换型。若是设计、使用问题,则应及时更改设计,在以后的设计和使用中有关人员应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3.4耗材:各种有贮存寿命要求的耗材(如硅橡胶、导电胶、螺纹胶、环氧胶等)应按规定的贮存条件存放,同时使用时应填写“使用记录表”,记录材料牌号、有效期、胶液配比、固化温度与时间等信息。某产品的对外接口连接器中发现异物,放大镜下观察插孔中异物为硅橡胶。硅橡胶生产日期是
服务器硬件检测20XX年4月,有效期为6个月,即硅橡胶在当年10月过期(矩形连接器上点的胶过期了1个月)。硅橡胶在过期后其物理、化学特性会发生改变,比如流动性会明显增大,在本案例中硅橡胶顺着焊杯四周的缝隙穿过连接器的绝缘体到达连接器另一面的插孔,如图2所示。生活垃圾处理器
2.3.5外协外购器材:发挥军代表的监督作用,从合格供方的确认、合同和技术、质量协议管理、厂际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外协外购器材的入厂(所)复验、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人手。军代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依靠承制单位的质量体系做好入厂(所)的复验工作。对关键、重要的外协外购器材,军代表应按性能指标进行重新测试,对进厂(所)的复验结论进行验证,监督承制单位在使用前应核对领用外购器材的标识、质量状况和进厂检验合格证,以确保投入加工和组装的器材的质量。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外购器材,应及时剔除并进行隔离,防止流入下道工序。在生产过程中,军代表应有针对性地对外购器材的装配或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高承制单位的质量意识,确保产品的质量。
2.4落实资源需求
资源保证是产品生产必须的条件。军代表需督促承制单位根据电子产品的特性或性质,确定、提供并维护实现产品所需的设备、环境。具体要求为:
2.4.1生产、调试、试验及检验设备、仪器和仪表必须在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期内,符合产品测试精度要求。射频电缆剥线设备在剥线前应进行试剥并在40倍显微镜下检查剥线质量,每天第一根射频电缆样件和最后一根射频电缆样件送专检镜检后保存备查;装配用电烙铁应每周检查一次接地电阻和漏电电压并做好记录,每天操作前应在测温仪上检查烙铁头温度并记录;紧固件安装时应使用力矩起子,每天操作前应在测试仪上检查力矩并记录。
2.4.2电气装配和调试应按QJ165A《航天电子电气产品安装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在专门的、符合温湿度要求的洁净间内进行。人员着装要符合防止多余物和防静电要求。操作时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手套、防静电手腕带和工作帽。每天记录环境温湿度和防静电手腕带的测量结果,定期对车间防静电接地系统(包括地垫、桌垫、工具和包装材料等)进行测试并记录。
2.5遵守工艺纪律
军代表督促承制单位严格工艺纪律,把好工艺质量关,确保生产的稳定性、先进性以及满足设计图
纸要求的适应性。航天产品工艺文件的管理应符合QJ903《航天产品工艺文件管理制度》的规定。航天产品工艺文件编写时应执行国家军用标准(GJB系列)和航天行业标准(QJ系列),具体要求如下:
2.5.1严格执行“航天禁(限)用工艺目录”的规定。杜绝采用禁用工艺,对限用工艺的采用应采取明确的工艺措施保证质量,并上报航天总体单位。
2.5.2工艺文件应尽可能细化、量化,切实提高可操作性和可检验性。严禁出现“按图装配”、“达图”等操作不明确的表述。用文字描述不清楚的操作内容,应增加工序简图或图片进行说明,直至表述清楚。引用标准、规范、细则和技术要求等,应根据实情注明到条、款,或图示标识。
2.5.3“照相”单列成一道工序,工艺文件应明确照相的位置等相关要求。产品故障点返修前、返修后、特殊元器件装配后、产品封盖前应编排“照相”工序。
2.5.4严格控制多余物。在工艺文件和检验规程中要明确规定多余物控制措施,严格现场管理,做到文明生产。
2.5.5检验工序应明确检验依据、内容和方法。检验工具必须明确和提出要求并填写在相应栏内。对质量关注点必须细化检验要求;对操作后不便于检验或无法检验的内容,应安排必须的过程检验。
蓝组合
2.5.6尽量选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严格按航天要求充分验证后方可使图2过期硅橡胶出现渗漏实物图用。
2.5.7关键项目涉及的有关产品工艺文件、测试或专项试验文件必须进行评审。对于涉及“关键(强制)检验点”的产品,必须在工艺规程中明确工艺措施和控制方法,并作出明显标识。
2.5.8工艺文件应明确在生产过程中将元器件和所属整部件的相关质量信息进行记录。要求将元器件名称、型号(含型号后缀)、安装位置、质量等级、批次、编号、筛选、生产单位等信息填写在《装机记录表》中。元器件在调试过程中更换时需填写《元器件变更登记表》并修改《装机记录表》。
2.6严抓装配检验
针对航天电子产品的特点,军代表应加强装配检验控制环节,监督承制单位制定并实施装配检验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2.6.1在零部件加工、机械装配、电气装配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制度,实行定人、定设备、定规程三定制度。
2.6.2航天产品封盖前必须对外观、防振加固及多余物进行严格检查。提前发现潜在隐患,具体为:
2.6.2.1所有紧固件和线缆点胶加固;2.6.2.2大体积、大质量元器件应点胶固定,如高压线圈、FPGA、QFP等元器件;2.6.2.3借助显微镜、X光机按QJ2850《航天产品多余物预防和控制》严格检查多余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