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版)
手机充电站
新疆油田公司
2013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井控设计
第三章 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
第四章 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和检查验收
第五章 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
第六章 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
第七章 井控技术培训
第八章 井控管理
第九章 附则
1 .钻井井控风险分级
2.“三高”油气井定义
3. 关井操作程序
4. 带顶驱钻机关井操作程序
5. 溢流井喷(演习)时各岗位人员职责和关井程序
6.用剪切闸板剪断井内钻杆控制井口的操作程序
7. 防喷演习记录表格式
8. 坐岗记录表格式
9. 低泵冲试验表格式
10. 油气上窜速度表格式及计算公式
11. 关井提示牌格式
12. 钻开油气层检查验收证书格式节能减排设备
13. 钻井队井控资料目录
14. 集团公司钻井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和行业标准,规范新疆油田的井控工作,预防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不受破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各单位应,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井控、环保,联防联治”的原则。
第三条 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建设方、承包方的勘探开发、钻井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物资装备和教育培训等部门,必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四条 井控工作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井及完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井控技术培训以及井控管理等。
第五条 油气井都应安装防喷器,在新疆油田进行钻井作业的所有单位都应执行此细则。本细则也适用于27.tv套管内侧钻和加深钻井作业。
第六条 开关柜触头测温欠平衡钻井作业中的井控技术和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欠平衡钻井井控技术管理的意见》、《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和本细则。
第二章 井控设计
第七条 地质、工程设计部门要按照本细则进行井控设计。更改设计时,应按设计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地质设计书中,应明确所提供井位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井口距离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油库、河流、水库(井深大于800m的井,距水库堤坝应不小于1200m)、人口密集及高危场所等不小于500m。
若安全距离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由油田公司工程技术处组织建设方进行安全与环境评估,经油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评估意见处置。
稠油井的安全距离执行GB50183-2004中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建设方在定井位时,应对探井周围3km,新区开发井周围2km,其它井周围1km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国防设施、高压电线、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水资源情况和风向变化等进行勘察和调查,对距井口60m以内的地下管网(油管线、水管线、气管线及电缆线等)、通讯线等进行勘查,并在地质设计中标注说明;特别需标注清楚诸如煤矿等采掘矿井坑道的分布、走向、长度和距地表深度;江河、干渠周围钻井应标明河道、干渠的位置和走向等。
第十条 地质设计书应根据物探资料及本构造邻近井和邻构造的钻探情况,提供本井全井段地层孔隙压力和地层破裂压力剖面(新区第一口预探井可以不提供本井地层破裂压力数据,裂缝性碳酸盐岩地层可不作地层破裂压力曲线,但应提供邻近已钻井地层承压检验资料)、浅气层资料、油气水显示和复杂情况。区域探井和重点探井设计时应安排地震测井(VSP)。 第十一条 在开发调整区钻井,地质设计书中(地质方案编制部门)应提供300~500米范围内(具体距离范围由开发处评估后决定),注水、注汽(气)井分布及注水、注汽(气)情况,提供分层动态压力数据。开钻前由勘探、开发公司项目经理部(建设方)地
质监督或受委托的相关单位地质员,对相应的停注、泄压等措施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井队井控专用本上)落实,直到相应层位套管固井候凝完为止。
第十二条 在可能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地区钻井,地质设计应对其层位、埋藏深度及含量进行预测,在工程设计中明确应采取的相应安全和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 工程设计应根据地质设计提供的资料进行钻井液设计,钻井液密度以各裸眼井段中的最高地层孔隙压力当量钻井液密度值为基准,另加一个安全附加值:
(一)油井、水井为0.05~0.10g/cm3或增加井底压差1.5~3.5MPa;
(二)气井为0.07~0.15g/cm3或增加井底压差3.0~5.0MPa。
对于已有钻井资料的高压低渗油气井,其钻井液密度的选择,也可以参考已钻邻井的实际钻井液密度值。
具体选择安全附加值时,应考虑地层孔隙压力预测精度、油气水层的埋藏深度及预测油气水层的产能、地层油气中硫化氢含量、地应力和地层破裂压力、井控装备配套等因素。含
硫化氢等有害气体的油气层钻井液密度设计,其安全附加值或安全附加压力值应取最大值。
井深≤500m的井及气油比≥300的油井,执行气井附加值。
第十四条 工程设计应根据地层孔隙压力梯度、地层破裂压力梯度、岩性剖面及保护油气层的需要,设计合理的井身结构和套管程序,并满足如下要求:
(一)探井、超深井、复杂井的井身结构应充分考虑不可预测因素,宜留有一层备用套管;
(二)在井身结构设计中,同一裸眼井段中最大与最小地层孔隙压力当量密度差值不宜大于0.5g/cm3,地层孔隙压力与漏失压力当量密度差值不应大于0.4g/cm3;
(三)在地下矿产采掘区钻井,井筒与采掘坑道、矿井坑道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00m,套管下深应封住开采层并超过开采段底界100m;
(四)套管下深要考虑下部钻井最高钻井液密度和溢流关井时的井口安全关井余量;
转子气体流量计
(五)高含硫井、高压井的技术套管水泥宜返至上一级套管内或地面;
(六)含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高压(预计井口压力大于35MPa的井)气井的油层套管、有害气体含量较高的复杂井技术套管,其材质和螺纹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水泥宜返到地面。其他井的油层套管水泥应返至技术套管内或油、气层以上300m。
(七)对于含硫化氢、二氧化碳的油气井,应由工程技术处组织安全评估后实施。
(八)依据SY/T5731-2012《套管柱井口悬挂载荷计算方法》确定合理的悬挂载荷。
第十五条 探井每层套管固井开钻后,按SY/T 5623-2009《地层压力预(监)测方法》实测地层破裂(漏失)压力,实测地层破裂(漏失)压力适用于砂泥岩为主的地层,对于脆性地层只做承压试验。在钻穿套管鞋以下第一个砂层进行破裂压力试验,新井眼长度不宜超过100m。试验压力应低于井口承压设备中的最小额定工作压力,应同时低于套管最小抗内压强度的80%;或当试验井底压力当量密度达到下部设计最高钻井液密度附加0.3g/cm3时,应终止试验。
在实测井口压力时应考虑,使试验压力(井口压力)+套管内、外压差(套管外压力按固井
前使用的泥浆密度计算)≦套管最小抗内压强度的80%。
开发井由开发公司根据井况以及已获得的邻井地层破裂压力数据情况,决定是否需测定地层破裂压力。如果同一构造的邻井已取得同地层、相近井深的地层破裂压力数据,则可以不做地层破裂压力试验。
用泵车或专用试压泵(电动钻机用钻井液泵)测定地层破裂压力试验。
第十六条 井控装置的配套标准:
(一)防喷器压力等级的选用,原则上应与相应井段中的最高地层压力相匹配,同时综合考虑套管最小抗内压强度的80%、套管鞋破裂压力、地层流体性质等因素,并根据不同的井下情况选用各次开钻防喷器的尺寸系列和组合形式。
对已有同一构造邻井钻井资料的高压低渗油气井,也可以利用邻井实际使用的钻井液密度值换算成压力,依据换算的压力选择防喷器压力等级。
环形防喷器的压力等级可以比闸板防喷器压力等级低一级。对地层压力大于105MPa的井,安装105MPa的井口装置。
防喷器组合形式如下:
1、14MPa稠油井防喷器组合形式如图1、图2;
2、14、21MPa防喷器组合形式如图3:
3、35MPa防喷器组合形式如图3、图4、图5:
4、70MPa防喷器组合形式如图4、图5、图6、图7、图8:
5、105MPa及以上防喷器组合形式如图6、图7、图8:
6、欠平衡钻井或可能需要不压井起下钻的井,防喷器组合形式如图4、图5、图6、图8:
(二)节流管汇的压力等级和组合形式应与防喷器压力等级相匹配:
1、14MPa、21MPa节流管汇钌氧化铝催化剂如图9A、图9B、图9C;
2、35MPa节流管汇如图10A、图10B、图10C、图11;
3、70MPa节流管汇如图11、图12;
4、105MPa节流管汇如图12。
(三)压井管汇的压力等级和组合形式应与防喷器压力等级相匹配,止回阀端接2"由壬,由壬压力级别与所用管汇级别一致,直通端可作副放喷管线:
14MPa、21MPa和35MPa压井管汇如图13,70MPa、105MPa压井管汇如图14。
(四)对只有表层套管,不下技术套管的井,可根据地层压力,选用21MPa或35MPa的井控装置。
(五)套管头其配件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与防喷器压力等级相匹配。
(六)设计中应绘制各次开钻井口装置及井控管汇安装示意图,并提出相应的安装、试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