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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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
1.1适用范围
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以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 O. Ktze鲜叶或其加工制品(毛茶等)为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不含边销茶,下同)等产品时,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许可生产产品的检验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1个:茶叶。其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1401。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审证单元即“茶叶”。同时,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茶类名称,即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中的一类或几类。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具体品种明细。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本细则适用以下分类和定义:
绿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红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揉捻(切)、发酵、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黄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闷黄、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白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乌龙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黑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渥堆、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其中,紧压型黑茶纳入“紧压茶”审查和管理。
花茶:以茶叶为原料,经整型、香花窨制、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窨制花茶的香花有茉莉花、玫瑰花、栀子花、桂花、白兰花、柚子花、代代花、珠兰花。
紧压茶:以茶叶为原料,经筛分、拼配、汽蒸、压制成型、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袋泡茶:以茶叶为原料,经加工形成一定的规格后,用过滤材料包装加工制成的产品。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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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o1002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地温空调1.2.1管理制度审查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规定,对企业建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制度:
1.2.1.1 人员要求管理制度
1制定生产、质量、技术、检验等各部门职责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及其任职资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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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3)制定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安全、加工技术、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计划。
4)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2.1.2  采购管理制度
1)制定采购制度,有原辅材料供应商评价办法,保证采购的原辅料、包材等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2)制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不合格原辅材料拒收、报废、返厂等处理办法,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对进厂的原辅料、包材等进行验收、记录以及接收或拒收。
1.2.1.3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1)制定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制定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器具的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3)制定停产复产记录与复产前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控制制度。
4)制定过程检验管理制度。
5)制定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管理制度。
6)制定不合格管理制度及纠正措施。
太阳能跟踪控制器7)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管理制度。
8)鼓励企业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对生产过程进行食品安全控制。
1.2.1.4安全防护制度
1)制定厂区环境、生产车间、库房等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制定生产人员安全操作与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3)制定虫害控制制度。
4)制定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器具的清洗清洁制度。
5)制定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的使用制度。
6)制定原辅物料及半成品、成品周转、储存、运输管理制度; 储存条件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
1.2.1. 5 检验管理制度
1)制定检验制度,包括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管理规定。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出厂产品应当符合产品标准,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2)自行检验的企业应制定检验室管理制度,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检验方法检验,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保存完备。
3)自行检验的企业应制定检验设备管理制度,建立检验设备台账,按要求对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并定期维护保养,设备档案齐全。
4)委托检验的企业应与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签订有效委托合同。
5)自行检验的企业应制定产品留样制度,按要求保留样品。检验样品保留至保质期满或二十四个月以上。
1.2.1.6 信息记录管理制度
制定信息记录管理制度。记录信息应当覆盖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保证记录的信息完整。应至少对以下生产信息建立完整的记录系统,所有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并具有可追溯性,记录保存期不少于2年。
1)原辅料采购记录:包括供应商评价记录、合格供应商名单、采购记录、采购合同、验收记录、供应商证明。
2)生产过程及安全防护记录:包括人员培训及考核记录、人员健康查体记录、人员卫生记录、厂区环境卫生记录、车间环境卫生记录、除虫灭害记录、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修记录、设备设施清洁记录、投料记录、各关键控制点监控记录、过程检验记录、物料出入库记录、成品出入库记录、不合格原辅物料处置记录、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停产复产记录;
3)成品检验记录:包括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检验留存样品记录。
4)产品追溯记录:包括成品生产记录、成品销售记录、产品召回记录、退货处置记录、消费者投诉受理记录、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收集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5)鼓励建立电子信息记录制度,对原辅物料查验、生产过程的关键工序及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记录形成真实的数据信息;
1.2.1.7 产品追溯、召回制度和投诉管理制度
1)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从原料采购到最终产品及销售都有记录,信息详实程度能够实现原料到销售环节的全过程跟踪,并可追溯到每个环节的责任人;
2)建立产品召回制度,确保出厂产品在出现安全卫生质量问题时及时发出警示,必要时召回;对召回的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和处理情况;
3)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妥善处理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和投诉;
4)鼓励建立产品信息网站查询系统,提供标签、外包装、质量标准、出厂检验报告等信息,方便网上查询。
1.2.1.8 文件管理制度
1)应有企业产品所执行的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卫生标准、检测方法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有生产所用原辅物料、包材的现行有效的标准。
2)应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工序关键控制点作业指导书。
3)制定文件管理制度:应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销、印制及保管的管理制度。
1.2.2场所核查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规定,对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1.2.2.1厂区环境和布局核查内容
1)厂区周围无明显有害废弃物、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开关柜触头测温,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
2)厂区应根据加工规模和产品工艺要求合理布局,生产区、生活区和办公区等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3)厂区内整洁、干净、无异气味。
4厂区内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
5)厂区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以防止虫害的孳生。
6)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
1.2.2.2加工车间核查内容
1加工车间的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
2)成品包装车间与其它车间相互分隔,预防和降低产品受污染的风险。
3)加工车间内部布置应与工艺流程、产品特性和加工规模相适应,各功能区相互分隔或分离,避免发生交叉污染。
4)加工车间顶棚应使用无毒、无味的材料建造;结构光滑平整,不易积尘,易于清洁。

本文发布于:2023-07-27 11:44: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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