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劳动教育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正是在这一发展历程中,劳动教育事业得以不断完善和科学化。 丙烯酰胺水溶液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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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学习:劳动教育发展的第一阶段(1949-1956年)
新中国成立之初,劳动教育被纳入全体公民的公德教育。
家具附件1950年徐特立在《论公民公德》中提出,新民主主义劳动观点是要树立劳资两利的协商态度,遵守劳动纪律,以劳动作为一种道德、权利和义务,把劳动看作是高尚的、光荣的。
1951年,钱俊瑞在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上再次提出,全面发展的教育要从国情出发,以“马恩列斯”有关全面发展的基本精神为指导,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密切结合的工艺教育,“着重培养体力与智力均衡发展的热爱劳动生产的新社会的自觉和积极的建设者”。 此时,我国教育还处于旧教育整顿和新教育改革阶段,教育的宗旨和目标是使青年一代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自觉的讲公德的成员,劳动教育并未作为独立的科目纳入新学制各级各类学校暂行规程和教学计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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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洗1953年,我国全面贯彻“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文教方针,教育工作初步纳入国家计划建设轨道。
但由于中小学和各级师范学校的办学质量不高、工作简单过粗、对全面教育认识不足等原因,存在忽视劳动教育的偏向。
1954年,党中央、政务院和教育部曾一度提出学校里增设生产劳动课程的必要性,认为劳动教育是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
1955年,教育部发布《小学教学计划及说明》,第一次明确将手工劳动纳入小学教学科目,规定各学年每周1课时,并指出手工劳动是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的主要学科之一,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才能。
虽然,从1954年起众多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开设了劳动教育课程,但存在着课堂教学未与劳动教育结合、劳动思想理论教育过重而基本生产技术教育注意不足的问题。
1956年起,党和国家在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劳动教育和学校各类课程、工矿企业、农村的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教育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