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O S-029《机械设备、阀门及转动设备防护设施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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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本质安全体系
安全管理规范
SHEO S-029-2016
机械设备、阀门及转动设备防护设施
管理规范
2016-12-31发布                                    2017-01-01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流程与风险控制 (1)
5.1. 流程图 (1)
5.2. 风险控制 (1)语音云平台
6. 管理内容与要求 (2)
6.1. 机械设备管理 (2)
6.2. 阀门管理 (3)
6.3. 机器护罩的识别与管理 (4)
7. 检查与考核 (4)
8. 相关/支持性文件 (4)
9. 报告与记录 (4)
附录 (4)
附图1:机械设备、阀门及转动设备防护设施管理流程图 (5)
为了规范华能国际所属企业对机械设备、阀门及机器护罩的运行维护工作,按照华能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华能国际《本质安全体系管理手册》,并结合华能国际所属企业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华能国际组织编制、修编并归口管理。
本规范修订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编审人员:
修编:高海嘉张宪岭陈锦富龚克张春新邵波周大勇王涤华周永健
初审:张春雷梁天杰苑龙马庆增李越冰
复审:马洪顺
审定:赵平
下水井盖
批准:刘国跃
本规范由华能国际负责解释。
本规范历次修订情况:本规范于2010年7月31日首次发布。2016年12月31日第一次修编,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原SHEO S-071《机械设备、阀门及转动设备防护设施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机械设备、阀门及转动设备防护设施管理规范
1.范围
1.1.本规范适用于华能国际所属企业范围的所有机械设备、电动(或气动)阀门和电动工器具转(旋)
动部位(如靠背轮,皮带、齿轮在内的所有传动和转动机械及传动和转动部件)防护装置的安装、使用与日常维护的管理。
1.2.本规范适用于华能国际所属企业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外包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8196-200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 2893-200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安全》
GB 23821-200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3.术语和定义
3.1.安全距离:防护装置距危险区的最小距离。
3.2.防护装置(防护设施):是指通过物体障碍方式专门用于提供防护的机器部分。根据其结构,防护
装置可以是罩、壳、屏、门、封闭式防护装置等。
4.职责
4.1.企业应结合实际,将企业所属的各转动部件防护装置的管理、维修及运行等进行分级管理,对所
辖范围内机械设备、阀门和机器护罩的规范安装、正确使用和管理负责。
4.2.企业应明确可能误触及的转动机械部位或场所防护装置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
4.3.企业应组织对所辖区域内可能误触及的转动机械部位或场所防护装置的管理应纳入设备缺陷管理
(在改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项目质量、安全验收时,应把设备的机械转动部件防护装置纳入项目验收必备内容,无防护装置或不符合本制度者应视作设备不合格)。
4.4.企业应按照一岗一标的要求,明确相关人员对机械设备、阀门及转动设备防护设施管理规范的应
知、应会内容。
5.流程与风险控制
5.1.流程图
机械设备、阀门及转动防护设施管理流程见附图1
5.2.风险控制
活动装置风险控制点及风险管控见表1
表1:风险控制点与风险管控表
脉动时空
6.管理内容与要求
6.1.机械设备管理
熔断器底座6.1.1.各部门专业负责人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进行识别。机械设备包括:砂轮机、切割机、
空气压缩机、移动式发电机等。
6.1.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基本安全要求
1)结构形式和布局设计合理,具有切实的保护功能,以确保人体不受到伤害;
2)结构要坚固耐用,不易损坏;安装可靠,不易拆卸;
3)装置表面应光滑、无尖棱利角,不增加任何附加危险,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4)装置不容易被绕过或避开,不应出现漏保护区;
5)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使人体各部位(特别是手或脚)无法接触危险;
6)不影响正常操作,不得与机械的任何可动零部件接触;对人的视线障碍最小;
7)便于检查和修理。环形风刀
6.1.3.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原则
6.1.3.1.以操作人员所站立的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内的各种运动零部件应设防护。
6.1.3.2.以操作人员所站立的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上,有物料传输装置、皮带传动装置以及在
施工机械施工处的下方,应设置防护。
6.1.3.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1.5m以上的作业位置,应设置防护。
6.1.3.4.为避免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安全间距的
要求。
6.1.3.5.运动部件有行程距离要求的,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防止因超行程运动而造成伤害。
6.1.3.6.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部件损坏而造成伤害的,应设置负荷限制装置。
6.1.3.
7.有惯性冲撞运动部件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装置,防止因惯性而造成伤害事故。
6.1.3.8.运动中可能松脱的零部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紧固,防止由于启动、制动、冲击、振动而引
起松动。
6.1.3.9.每台机械都应设置紧急停机装置,使已有的或即将发生的危险得以避开。紧急停机装置的标识
必须清晰、易识别,并可迅速接近其装置,使危险过程立即停止并不产生附加风险。
6.1.4.对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罩的技术要求
6.1.4.1.防护罩结构和布局应设计合理,使人体不能直接进入危险区域。
6.1.4.2.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一般应采用金属材料制造,在满足强度和刚度的条件下,也可
用其他材料制造。
6.1.4.3.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安全距离和网眼的开口宽度应符
合下列要求:
1)为防止指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
6.5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35mm;
2)为防止手指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
12.5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92mm;
3)为防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关节)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

本文发布于:2023-07-24 18:42: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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