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对应的道法知识点

阅读: 评论:0

排放对应的道法知识点
碳排放核算是有效开展各项碳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绿转型的基本前提,是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重要支撑。碳核算可以直接量化碳排放的数据,还可以通过分析各环节碳排放的数据,出潜在的减排环节和方式,对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碳交易市场的运行至关重要。
碳排放核算方式
能量水杯
目前,碳排放量的核算主要有三种方式:排放因子法、质量平衡法、实测法。烷基铝
碳排放量核算方法:排放因子法(基于计算)
特点:
排放因子法是适用范围最广、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碳核算办法。
计算公式:
根据IPCC提供的碳核算基本方程:温室气体(GHG)排放=活动数据(AD)×排放因子(EF)
其中,AD是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活动量,如每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石灰石原料的消耗量、净购入的电量、净购入的蒸汽量等;
EF是与活动水平数据对应的系数,包括单位热值含碳量或元素碳含量、氧化率等,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系数。EF既可以直接采用IPCC、美国环境保护署、欧洲环境机构等提供的已知数据(即缺省值),也可以基于代表性的测量数据来推算。我国已经基于实际情况设置了国家参数,例如《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附录二提供了常见化石燃料特性参数缺省值数据。
适用范围:
该方法适用于国家、省份、城市等较为宏观的核算层面,可以粗略的对特定区域的整体情况进行宏观把控。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地区能源品质差异、机组燃烧效率不同等原因,各类能源消费统计及碳排放因子测度容易出现较大偏差,成为碳排放核算结果误差的主要来源。
碳排放量核算方法:质量平衡法(基于计算)
特点:可以根据每年用于国家生产生活的新化学物质和设备,计算为满足新设备能力或替换去除气体而消耗的新化学物质份额。美藤kou
计算公式:
对于二氧化碳而言,在碳质量平衡法下,碳排放由输入碳含量减去非二氧化碳的碳输出量得到:
二氧化碳(CO)排放=(原料投入量×原料含碳量-产品产出量×产品含碳量-废物输出量×废物含碳量)×44/12
其中,“44/12”是碳转换成CO的转换系数(即CO/C的相对原子质量)。
适用范围:
双生筷采用基于具体设施和工艺流程的碳质量平衡法计算排放量,可以反映碳排放发生地的实际排放量。不仅能够区分各类设施之间的差异,还可以分辨单个和部分设备之间的区别。尤
其当年际间设备不断更新的情况下,该种方法更为简便。一般来说,对企业碳排放的主要核算方法为排放因子法,但在工业生产过程(如脱硫过程排放、化工生产企业过程排放等非化石燃料燃烧过程)中可视情况选择碳平衡法。
碳排放量核算方法:实测法(基于测量)
实测法基于排放源实测基础数据,汇总得到相关碳排放量。这里又包括两种实测方法,即现场测量和非现场测量。
现场测量一般是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CEMS)中搭载碳排放监测模块,通过连续监测浓度和流速直接测量其排放量;非现场测量是通过采集样品送到有关监测部门,利用专门的检测设备和技术进行定量分析。二者相比,由于非现场实测时采样气体会发生吸附反应、解离等问题,现场测量的准确性要明显高于非现场测量。
三丝光棉碳排放范围的1,2,3是什么?
范围1、2、3的概念出自《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GHG Protocol”,这是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自1998年起开始逐
步制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由四个相互独立但又相互关联的标准组成,包括:《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企业价值链(范围3)核算和报告标准》《产品生命周期核算和报告标准》和《温室气体核算体系项目量化方法》。
为便于描述直接与间接排放源,提高透明度,以及为不同类型的机构和不同类型的气候政策与商业目标服务,GHG Protocol针对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设定了三个“范围”(范围1、范围2和范围3)。
范围 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范围1排放是来自公司拥有和控制的资源的直接排放。换句话说,范围1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是企业一系列活动的直接结果。范围 1 排放分为四个领域。
监测网站

本文发布于:2023-07-24 09:39: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patent.en369.cn/patent/4/19022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排放   核算   气体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369专利查询检索平台 豫ICP备2021025688号-20 网站地图